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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这件事我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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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光?韶光?”赵简连声叫她。

    季韶光才慢慢回了神,“阿简?”

    “你没事吧?”她担心的问。

    “我……没事。”这一瞬,她嘴巴干涩,仿佛是在沙漠中行走多日的行旅者,口干舌燥,渺无希望。

    赵简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没事……”

    “阿简,”没等她的心落地,季韶光又叫了她一声,“其实……这件事我记得。”

    “韶光,你……”

    “和阿琛结婚以来,每一次见到他,我很开心,很高兴,紧张和无措也时时伴随着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让我感到新鲜和奇妙,他给了我许多以前不曾经有过的体会。可是,在他身边,我从来不曾有过……安全感。”

    季韶光叹了口气,“惶恐和彷徨时时伴随着我,我害怕他下一秒就会转移目光,害怕他今天可以为了AM集团和我联姻,明天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而和我离婚,娶了别的女人,我……我觉得我和他,就像现在我眼前的黑暗一般,永无出路。”

    赵简哑然,或许季韶光自己都不清楚,她内心的安全感或许早在七年之前就已经被陆霆琛亲手打碎,再也无法复原。

    “如果没了他,你会爱上别的男人吗?”

    季韶光想了想,其实她很小就认识他,甚至哥哥还说自己小时候曾尿湿过他的裤子。

    这种糗事她当然不记得,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看到给陆霆琛递情书的女生就觉得不顺眼了。

    那时,她还不懂什么叫爱,什么叫喜欢。

    只是,她知道自己不喜欢女生用那种爱慕的目光看着陆霆琛。

    她撕碎那些情书,她当着那些女孩子的面把情书丢进垃圾桶,陆霆琛从来不会拒绝。

    直到她也开始收情书,才在同桌的提醒下茫然的知道男孩子给自己递情书是源于喜欢,只是喜欢究竟是一种什么情绪,她并不清楚。

    直到她踏着陆霆琛的脚印进了高中,直到开始真正的发育,她才知道,男孩和女孩真正的区别,以及孩子是怎样来的。

    也是在那一刻起,她想,如果自己有一天要生个孩子的话,她要跟陆霆琛生。

    这个想法一经萌芽再也无法压制,但同桌却告诉她,做女孩子要矜持,尤其在自己喜欢的男孩子面前。

    她矜持,低调,不再在他面前表露心事,努力学习,练习才艺,钢琴、舞蹈、唱歌,她无所不精,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大方得体的站在他的身边。

    她用日记本记录了所有的心事,却不曾对他吐露半分,直到她高中毕业,拿到S大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切开始失控,偏离她的设定。

    她用了一个暑假,才恍然发现,原来,她并不是他想要的女人。

    她喜欢他,他却不喜欢她。

    他让她滚,让她再也不要出现在他的面前。

    于是,她走了,远去伦敦,一走七年,但临产前的那个电话让她知道,他永远也不会喜欢自己,无论有没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