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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再次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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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好似永远不知疲倦,你杀我,我杀你,无休无止。

    在远离中原的西方有着一处遍布金色,无边无际的沙漠。

    远离纷争的沙漠很是安静,祥和。

    此刻,沙漠的边缘。

    一人,一马,一壶酒。

    清晨,沙漠异常炎热,丝毫没有受到寒冬的影响。

    行欢抬头看了看烈日,扬起手中酒壶喝了口酒。

    过了这片沙漠便可以抵达蛮荒之地。

    在那里,百族林立,不仅有着苗疆五毒,还有着其他很多奇奇怪怪的族群,门派,隐士世家…

    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他来到了这里。

    一个月前,他只知道无敌之术可以让他的身体无敌,可以无视一切伤害,但不知道可不可以连那时间,岁月也无视。

    现在,他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玄武长寿,所以玄武之血带给了他漫长的寿命,也许不是漫长,而是无尽。

    总之,这一次就连岁月也奈何不了他了…

    马儿缓缓渡步,犹豫不决。

    尽管它经常出入这片沙漠,但是如果有选择,它绝对不会再踏入这片沙漠一步。

    因为沙漠里没有草,只有遍地黄沙。

    马儿是好马,耐力十足,从小便被人训练,精心饲养,足以带人渡过这片沙漠。

    缓缓抚摸着马鬃,行欢驱使着有些不情愿的马儿踏入了沙漠。

    十年太久,他只有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借此消磨时间。

    江湖的纷争总有厌倦的时候,现在,他已经厌倦。

    为了摆脱那些纷争,他选择了女儿身。

    自从扔出那半块地图后,他身边的麻烦便少了很多,然而却还是有着麻烦。

    朝廷不会放弃他,但是他已经不在意了。

    这一次,即使是朝廷也不可能再找到他。

    为了女儿身,他杀了一个女人,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一个女杀手。

    那个女人想要用美色诱惑他,刺杀他。

    毫无疑问,对方失败了。

    失败的结果只有死,所以那个女人死了,整个人被炼成了一滴晶莹剔透的血珠。

    效果很好,行欢成功完成了女儿身的转变。

    自从无敌之后,他便发现想要变换身形虽然很简单,但是总是缺点什么。

    他终究是一个男人,所以,他需要女人的精血来换身为女人。

    现在,他只需要心念一动,便可以随意换身女人。

    很简单,很方便。

    不过,却也有着一些不方便的地方。

    因为精血来自女杀手,所以他的女儿身是那个女杀手。

    在这一点上,他无法改变。

    更重要的是他的男儿身很完美,因此在换成女儿身后整个人同样趋向完美。

    原本女杀手就已经很美,身材已经很好,不好,也不会有自信凭借美色来刺杀他。

    事实上,行欢当时真的沉浸在了女杀手的服务中。

    遗憾的是他自己都杀不死自己,女杀手又怎么可能成功。

    女杀手无论容貌还是身材,完全称得上是万中无一的美人。

    现在,在他化身为女杀手之后已经是实打实的倾国倾城,祸水级别的美人了…

    对此,行欢只有无奈。

    女人代表着麻烦。

    越美,引来的麻烦便越大,不过相比他的男儿身,这点麻烦并不算什么。

    沙漠广袤,入眼只有漫天黄沙与蓝天相接。

    沙丘跌宕起伏,风过,流沙缓缓流动,有种独特的美。

    马背上,白衣长裙,随风飘动。

    不时地,那一双修长白嫩的美腿毫无顾忌的暴露在空气中,几近丰臀。

    白丝带系着柳腰,胸前的高耸比之小小,玉洁,颜蓉的一点也不差,甚至还要饱满一分,好似要破衣而出。

    浑身肌肤水嫩,白皙,仿若吹弹可破。

    精致完美的容颜勾人心魄,一颦一笑百媚生。

    这不是他的本意,奈何那女杀手修炼的是绝学媚功,一身媚骨。

    因此,他现的女儿身在更是将这方面的魅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如今,他从里到外完完全全是一个女儿身。

    如果他愿意,就算是生孩子也可以。

    不过这一点根本不可能。

    因为他喜欢女人,喜欢百合花…

    风沙忽然渐起,弥漫在整个天地间。

    低头,行欢看着如今这异常高耸饱满,完美遮挡住视线的胸部,无奈不已。

    他至今唯一不适应的便是这一点。

    太大!

    随手从怀中拿出一块面纱掩盖住了倾世容颜,阻挡了漫天风沙。

    马儿前行的慢了,却依旧稳健。

    抓着缰绳,行欢看了看天色。

    沙漠很大,想要渡过至少需要三天的时间。

    三天不长,但是对于穿行在沙漠中的人来说却很漫长。

    所幸,沙漠里也有客栈。

    龙门客栈!

    黄昏,晚霞中,天气骤冷。

    沙丘上,行欢坐在马背上遥看着远处那外表有些简陋,却很是庞大的客栈微微松了口气。

    龙门客栈到了。

    如果没有必要,没人会来这里,没人会在漫天风沙中渡过一夜。

    沙漠的夜晚很冷,可以冷死人。

    客栈前,行欢飘然下马。

    马儿对于这里很熟悉,所以不需要人引领,自行走到马棚中歇息起来。

    推开客栈大门,喧闹声扑面而来。

    顿了顿,行欢踩着一双白色绣花鞋缓缓走了进去。

    他如今的一身衣物是女杀手当初刺杀他时所穿的衣物。

    对于穿什么他并不在意,只要有的穿就好。

    事实上,女杀手当时还穿了一双肉色丝袜,他现在却没穿。

    他需要吗?

    不需要!

    他能穿吗?

    不能穿!

    他想穿吗?

    ……

    掀开帘布,行欢顿时眼前一亮,赞叹不已。

    与外面的简陋相比,客栈里面却别洞天,仿若另一个世界,一个隔绝了沙漠的世界。

    毫无疑问,在沙漠中如果能够有这样一个地方,完全称得上是天堂。

    随着行欢的到来,客栈里无数带着刀剑的客人看了过来。

    而一旦他们看过来之后,便再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好美的女人!

    默默的,长的很是清秀,浑身上下搭理的干干净净的店小二猛然回过神来迎了上去,笑容灿烂道:“姑娘是想坐雅间还是在这大堂。”

    行欢无视了周围贪婪火热的目光,淡然道:“雅间。”

    店小二微微弓腰,虚手一引道:“姑娘这边请。”

    目送着那道迷人的倩影离去,众人顿感失望,大堂渐渐又恢复了喧闹。

    雅间,饭菜很快便上齐。

    行欢随手挥退店小二,没有理会桌上的饭菜,缓缓倒了杯酒。

    他现在的身体并不需要吃饭喝水,之所以喝酒也仅仅只是为了满足口舌之欲而已。

    只要还身在江湖中一天,有些麻烦便无可避免。

    正如现在,房门忽然被撞开,一名喝的醉醺醺的男子跌跌撞撞的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