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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能出来!”一个护士急忙赶到明钧的身旁惊叫着,“赶紧给我回病床上躺着去!”
明钧却对她的叫喊充耳不闻,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自己刚刚从古一手中拿到的小包上,眼神像在看什么珍宝一样热切。
古一对他袭击自己并抢走小包的行为很是不满,沉声道:“把东西还给我。它不属于你。”
“它是我的!”冯水水在一旁不乐意地声明,“不,是云心的!你们谁都没权利抢走它!”
“云心?”明钧听到这个名字,终于将视线从小包上挪开了,对着冯水水问:“你是说莫云心吗?这个东西是她的?”
作为莫云心来到报社,隐藏了身份之后的朋友,冯水水虽然从新闻上知道,莫家大小姐有个叫做明钧的未婚夫,但明钧之前并没有出名到照片登报的程度,所以冯水水并不认识他。
此时,冯水水听到明钧这样问她,又见他明显跟古一他们不是一伙儿的,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希望,“你认识云心?对,这东西是云心的男朋友让我给她的,刚才被这帮人抢走了。”冯水水当着古一他们的面,依然还是用了张少敏假称自己是莫云心男友的说辞。
“男朋友?”明钧的眼中闪过了一道莫名的光芒,“她这么快,就又有新男友了吗?”
咦,这话怎么听着有点奇怪?冯水水敏锐地觉出了不对。“请问你是……?”她犹豫着问道。
明钧对她一笑,这笑容很大,也很奇异,似乎包含着释怀、不甘、歉意、欣慰等种种复杂的情绪,“我?我是莫云心以前的未婚夫。既然这东西是她的,那想必不会错了。”说着,竟也不再拆开看看,就将那小包收了起来,装进了自己病号服的口袋里。
冯水水讶然,“未婚夫?!我怎么不知道云心有什么未……额,莫家大小姐的未婚夫?”突然想起来莫云心的身份,冯水水明白过来,这人应该是之前莫云心在莫家时的那个,叫做明钧的前未婚夫?等等,他要拿着云心的东西去哪儿?
“什么叫是她的就不会错了?”冯水水急忙出声阻止,“你也知道你是‘前’未婚夫了!还想要私拿云心的东西干嘛?”
不过她就是不出声,古一也不会让明钧就这么将东西拿走的。之前明钧跟冯水水对话时,他一直在找空当,能从明钧身边一大堆医护人员中快速穿过去。这时,看见明钧转身要回病房,身边的医护人员为了给他让开路,围的没那么紧了,古一的身形,倏然动了。
他灵活地几个穿梭,就来到了明钧身侧,伸手向他的口袋中那个小包抓去。
明钧毕竟是刚刚从昏迷中醒来,有备而来偷袭别人时还可以,被别人偷袭时,难免还是有点反应慢,被古一成功地抓到了小包。
但明钧也在古一退回去之前作出了应对,一条长长的输液线狠狠地抽到了古一的手背上,古一倒吸一口冷气,手中小包掉到了地上,滚了几滚,滚到了李野的脚下。
李野一愣,这功劳简直是从天而降啊,刚要弯腰伸手去捡,一只脚从旁边伸了过来,猛地将小包踢出了他的触及范围。却是冯水水,不想让东西落到他们手里,但低头去抢肯定来不及,就抬脚将它踢走,先不让李野拿到再说。
而经过这一场激烈的抢、扔、掉、踢,那小包的包装被打散了,里面的东西滚了出来,在地上转了几个圈,然后停在了众人中间。
那是一个古朴但又不失精致的镯子,上面散发着黄色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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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大楼,主编办公室内。
张少敏看着坐在椅子上,似乎跟平常一样,但其实身上被绑了好几枚遥控炸弹的主编,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主编,我已经按照您说的,把那东西给冯水水了。”张少敏对主编汇报道:“但是,她也是被那群黑袍人控制着的,不一定就能将东西送到莫云心手中啊。再者,就算莫云心拿到了那东西,也没法隔着这么远救您啊,这些炸弹的遥控引爆器,可就在那些黑袍男子的手上!”
主编脸上也有几分疲惫,叹了口气说:“所以我才让你离我远点,而且把报社其他人都放了假不然他们在这里呆着啊。”
“什么?”张少敏惊了,“主编,您是说……您可能真的会被炸死?”
“……少敏,能委婉点吗?”主编有点无奈,“你呀,什么都好,就是这与人交往上,总是跟少一根筋一样,不然,你年纪轻轻正是最好的时候,我怎么会把你从记者岗位,调到了编辑部?”
说到自己,张少敏有点讪讪的,但他没忘记现在主编身处在危险之中,还是强行将话题掰回到这上面,“主编,咱们不能这样等着啊,总得做点什么?”
主编却仿佛并不着急的样子,招了招手,让张少敏到他面前坐下,声音略带惆怅地说:“我的妻儿还在他们手里,如果救不了他们,只有我自己死不了,又有什么意义?”
“可是……”张少敏还想说什么,却被主编打断了。
“而且,那东西本来就是莫家的。”主编感慨地说,“早在报社总部那些人,非让我来这里看守那东西的时候,我就觉得迟早会因为它发生事端,果不其然。只不过,我没想到,以前那个一直深居简出娇生惯养的莫家大小姐,居然会是莫云心这个前线记者,还在我手下踏踏实实地苦干了一年。”
张少敏继续吃惊,“莫云心是当年那个莫家的大小姐?怎么会?还有,什么东西本来就是莫家的,还需要您看守?”
“就是我让你交给莫云心的那个东西。”主编回答,“那个镯子。那群黑袍人一心想要,但拿到手却怎么也无法激活的镯子。”
“他们没有随身带着它而是留给了我,大概是想,如果事情不成,可以把镯子跟我一并炸了吧。毕竟,他们不认为负责看守这镯子的我,会放弃它不管。”主编声音低沉,但又有点自矜,“可是,我看起来像那种拿到宝物就舍不得放手的守财奴吗?”
“在我看来,对一个东西最好的看守,就是把它交到能用它的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