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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讲一群南极的企鹅厌恶了待在寒冷的南极,想去南边的阳光海岸生活。 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终于来到了南方的阳光海岸。可它们只新鲜了两天便对着南极的冰天雪地的照片痛哭流涕。
我们来到北京这座梦想之城,正如那群苦逼的企鹅,以为有梦想可以各种牛逼,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现实并没有那么美好,我更加迷恋回忆。
军训完后的那天坐着1路车路过故宫入口,远远望着那些摆着pose扭来扭去各种秀剪刀手的游客,心绪恍惚。没有雾霾的天,那秋日的阳光为何这般沉重?
我记得舅舅告诉我,阳光里面隐藏着罪恶。
我那时太小,不知道他说什么。但我记忆力好,记住了他说的什么。现在,我知道了他在说什么了。
关于人存活的价值,天马行空的于越曾经这样解释:“在日本,聪明的女优绝对不会马上下海整**片儿,肯定得先拍写真各种装疯卖萌,挑起男人的兴致。接着有一天突然宣布,下海了。这样,憋坏了的男人早等不及,片儿一出来马上就去买,当然我们是偷偷下载嘛。”
他不削地捋一捋额头前几根不听话的头,继续说:“等男人看她的**看够了,再看的话都要吐出来了,这女优突然又宣布,老子马上‘下马’了。哎哟,男人一想,马赛克背后那块肉终于原形毕露了,哪里还等得及……”
我打断他:“你究竟想说明什么?”
“想说明,人的价值是慢慢活出来的,不能一上来就整**的啊,兄弟,任何事物都一个经验的积累,得经历一个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还是山的过程不是。”
“你扯来扯去,他妈的什么跟什么?”我不削地说。
“你知道为什么你小子年纪轻轻就活得这么累吗?因为你太想把你的**呈现出来了,太急于求成了。整天什么约翰?克里斯朵夫,什么十二月党人,什么索尔任尼琴,什么什么斯基,**的活在书里太久了吧,满脑子纯爱,满脑子假仁假义,满脑子拯救世界,累不累?”
我当然不服,问:“那建议呢?”
“该泡妞泡妞,该野玩野玩,该宿醉宿醉,该旅行旅行,到你拯救世界的时候,你的价值自然出现了。 ”
聊不到一起,我跟于越终于分道扬镳。
为什么而活着?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比同龄人早熟,这就像诅咒和磨难,让我比同龄人提前感知到了苦难的信息,这并不是件愉悦的事情。阅读加深了我的悲悯。
一路走来,不乏有人告诫我:年轻有激情和理想是好事,但在我们的世界,最好是找到自己,然后隐藏自己。
我不想隐藏,源自一个人,他一直在引领我,如果说我的三姨总是在我眼前晃,那他的身影却总是那般伟岸和坚定,在我幼小的心灵投下的影子待我长大后给了我无比详实的能量。
我的世界观、爱情观、价值观都深受其影响,他是我的舅舅。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他送我的。那时我太小,不识字,在书上涂鸦,画圣斗士星矢和擎天柱。
那是童年的幻想还是今生的英雄主义?这一切仿佛天注定。
马克?吐温说:“不要放弃你的幻想。当幻想没有了以后,你还可以生存,但是你虽生犹死。”他的一生印证了这句话。
每当想到舅舅,便无法虚伪地勉强自己苟且偷生,那时我认定,追求无菌状态的灵魂是我唯一的生命指向。
春末夏初一个闷热而湿润的午后,微弱的阳光透过琉璃瓦斜进房间。狗趴在墙根下吐着鲜红的舌头。
栖息在榆树林里的鸡被落下来的硕大的花毛虫吓得一惊,随即前者就成了后者的腹中物。
屋后的竹林凉风飕飕,引来了蛇和喜欢阴潮的小动物。
乡村总有阅读不完的风景,这些风景不能一笔带过,因为它们将映在脑海中一生,然后进入灵魂,扎根繁衍,像爬山虎一样爬满记忆的墙壁。
那天我到外婆家玩,现屋里没有人,外公的老花眼镜放在桌子上,眼镜下面压着一本破旧的书《本草纲目》。
出于好奇,他翻开折叠起来的纸页,依稀辨认出了一行字:“蜂房雀瓮蚯蚓全蝎蜈蚣蜣螂白僵蚕……癫狂乱走,悲泣妄言,及风痫病,烧灰酒服。”
我不能完全理解文字的意思,正当他要继续往下看时,阁楼上突然传来了“咚”的一声响。
我摒住呼吸。
“咚”,又是一声闷响,仿佛重物击在地板上。
“外公,外婆。”死寂回应了我。
谁会躲在上面呢?我找到火柴,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在黑暗的楼道慢慢移动。划燃一根火柴,在摇摆不定的微光中看到阁楼的房门上加上了一把猩红的大锁。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什么声音都没有。我敲了敲门,楼道依旧一片寂静,几乎能够听到灰尘在光柱中飘动的微响。
正当我想下楼时,屋里突然响起哗哗的铁链撞击声,声音越来越大,接着又是沉重的闷响,像在他噩梦中出现过的声音一样,响声犹如一记重拳击打在了我身上,使我站立不稳。
在那个梦里,周围只有黑暗而混杂的漂浮物,然后是恐怖的下坠,接着,一个无法辨别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一直冲进我脑海里。
那声音在呼喊,让我离去,不要再回来。
小时候,我不止一次做这样的怪梦,每次梦醒后都会惊出一身冷汗。
我的邻居,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对我的母亲说,孩子的眼睛纯洁,容易看到大人们看不见的东西,要让他多沾水。
老太婆还说,她的孙子晚上睡不着觉,他说镜子里有惨白的手在晃动。
我再次靠近阁楼的房门时,一只血手从门缝中伸了出来。
我几乎快要窒息,猛冲下了阁楼,重重地跌倒在楼梯下面,顾不得疼痛,爬起来跑出外婆家的院子。
接下来的两天,我高烧卧床不起。在梦里,他又听见了声音从幽深的隧道里传来,一直传到我身后,我想要往前走却走不动,想转身却无法动弹,声音钻进了他的耳朵,像玻璃窗里找不到出口的苍蝇乱撞。
我挣扎着醒来,看到母亲正焦虑地给我擦着汗水。
后来,我上小学时常常在路上遇到一个疯子。那个长飘逸的疯子脸上脏兮兮的,站在很远的地方对我呐喊,手舞足蹈,好像喝醉酒的大侠。
疯子每次看到我就憨笑,但自尊心让我装出不认识他的样子,他看到我不理他,便靠在教室外面呜呜地哭。
校长叫来几个老师,将疯人摁在地上,绑起来送到外婆家,关到阁楼上。
小学还没毕业,疯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一直认为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但解脱过程太残忍。
以前跟着别人去录像厅抱着学习和批判的态度看《满清十大酷刑》,想不到现实中还有更加触目惊心的侮辱,人对人的凌辱,易子而食,是这世界最丑恶的行径。
没疯之前,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姑娘也喜欢他。他们相识在一个秋风飒爽的清晨,在镇上唯一的书店里。
他们在一起读《苦恋》,里面写到迁徙的大雁在天空排成“人”字,他们想“人”就该写在天上而不是被踩在地上。
女孩的母亲开始坚持不答应他们在一起,但女孩比安娜·卡列宁娜还要倔强,为了爱情奋不顾身,把剪刀架在脖子上,如果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就自刎。
那一年,为了理想,他说他必须去北京跟志同道合的同学朋友会合,使命在召唤。
姑娘说等他。
回家后,他再也不是原来的他。他的脑袋受到重创,疯了。
没有人知道他在北京生了什么,即使知道,也只能窃窃私语,恐惧笼罩在每个人头顶上。
闭嘴不谈,成为了明哲保身的教条。
女孩的父母更有理由了——你难道想跟一个疯子结婚耽误自己一辈子吗?
女孩被锁在屋里哭了几天,最后被逼嫁给了一个包工头儿。
结婚那天,疯子出现在了迎亲队伍前面,人们想上去拉开他,他突然倒地,口吐白沫。
外公、外婆和父母赶到那里时,疯人已经结束了嚎叫,扭曲着的身体都冰冷了。
他喝了农药,走得很痛苦,指甲全部被抓破了,露出白森森的骨头,额头上撞了几个大洞,鲜血长流。
爱情、理想、生命,顷刻间都化为乌有。
后来,没有人再提到他。清明节上坟时,我们才会想起,田野的杂草丛那里有一关坟,埋葬着我的舅舅。
那时我还小,不懂利害关系,每次给舅舅上坟扫墓都会哭得很厉害,嚷着要外公外婆还我的舅舅。
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一直存在偏见,好像是是家人让舅舅变疯了,然后从我手里夺走了他。
长大了,明白了真相。
真相不一定比谎言更能让人舒坦,真相往往比谎言更加残酷无情,更加鲜血横流,不能让人直视。有时生活在谎言里也算一种幸福。
如今,只有一张黑白照片还能让我想到我的舅舅,那是他站在外婆家的橘子树上照的,深秋的阳光铺在他脸上,他眯着眼睛,微笑着,很自信,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们是纯正的“**”一代,如此坦诚而**裸地将理想和诉求暴露在国家机器面前,这样的勇气何尝不是现代人缺少的“摩罗精神”。
于越说:“他们不理智、幼稚,纯傻逼。”
我说:“每一代人都有傻逼,正是有这些傻逼,让这个世界变得才不那么糟糕。他们只是太急于改变,有太偏激,但请不要侮辱了他们那股纯白的精神。”
然后,我对他伸出了中指。
他以相同的姿势回敬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