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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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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刺史府。

    嫩黄的迎春,纯白的玉兰,日光晴好,正是毛茸茸的人间四月天。

    书房之中,歌舒瑾正带着手下幕僚商议军备之事。

    女帝金殿亲政,已满一年,如今大晋国虽然不是四海升平,倒也还不至于危如累卵。

    这一日的议事与往日并无甚区别,只是在座的谋士与武将总觉得有人在看他们。那目光带着些灼热,又带着丝期许,一会儿在门口,一会又在窗畔。他们有人余光瞧过去,却只看到一抹嫩黄衣袖,与院中的迎春花浑然一体,辨不分明。

    主位上的歌舒瑾卷起案上地图:“来了就进来。”声音不高,却也极为清晰。

    短暂的寂静,虚掩的门扉“吱呀”一声被推开,“哒哒哒”的脚步声中,有个姑娘拎着一只纸鸢,小碎步走至房内。

    书房里人不少,但她没有左右环顾,也没有羞怯之情,只是径直到歌舒瑾面前,小手一摊:“阿瑾,我的纸鸢坏了。”

    歌舒瑾没接她的纸鸢,而是一勾手,将她整个人带进怀中:“一大早晨的,起来就疯玩,早餐有乖乖吃么。”

    小姑娘眨眨眼,装作不经意地一抹自己额头上的细汗:“我没有玩,只是刚好准备玩而已。早饭吃了两个包子,还喝了一大碗豆汁。”

    她正说着,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两声。

    谎言这么容易就漏了陷,小姑娘马上合了嘴巴,转头就要从歌舒瑾腿上跳下去。可是他哪里会那么容易让她跑掉,长臂微微一紧,小姑娘就被牢牢禁锢在怀中。

    “悠悠,刺史府守则第一条是什么。”他勾起她的下巴,望着她使劲躲闪的双眸,缓缓问。

    这边厢歌舒瑾抱着小姑娘训诫,那边坐着的一群幕僚可是如坐针毡。到底是看好啊,还是假装没看见好啊……他们早就听闻,族长不知从哪里带回来一个漂亮的姑娘,却总是藏着掖着,宴会上也从来不带出。说是小妾,待遇据说比夫人左凉蝉还好,说是平妻,又没有明媒正娶。总之是个很神秘的人。

    但不管她是谁,却都是他们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子。

    稚气与妩媚,天真与邪妄,像个小仙女,又似乎是个食人饮血的小妖怪。尤其那一头银白长发,垂至脚踝,迎风飞舞,撩动心弦。

    若说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走路的样子有些奇怪。可这怪异的地方,不讨厌,反倒显得她十分可爱。

    小姑娘扁着嘴,一脸的委屈,却又不得不小声道:“刺史府守则第一条:清晨早起,先喝豆汁,少吃多餐,不变肥猪。可是……”她的声音又小了小,垂眸喃喃,“豆汁真的很难喝……”

    她话音方落,手中的纸鸢便被抽了出去:“去把豆汁喝了,拿着空碗回来换你的纸鸢回去。”

    小姑娘一愣,望着被歌舒瑾拿走的纸鸢,又望了望一脸严肃的歌舒瑾。

    “阿瑾~”她忽地搂住他的脖颈,撒娇卖乖着晃,“就这一次嘛,今天不想喝嘛。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她的调子又甜又糯,金黄的蜜糖一般,听得一众幕僚心都化了,可歌舒瑾半点都没动摇:“规则破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阿瑾最讨厌!”不等他再说什么,小姑娘已经跳到地面上,头也不回就跑出了门。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敢说什么。虽说族长素日温柔和煦,可该立威的时候还是说一不二,一个眼神就扫得校场满军鸦雀无声。可如今,却这般纵容一个小姑娘,还真是稀奇少见。

    悠悠心中郁郁,一路跑向自己的院落。可不知不觉间,就迷了路。等她反应过来,已是到了一处陌生的院落,豆蔻花香香得开了一树,树下站着一个红衣男子。

    她心头一紧,连忙捂着胸口,向后退出好几步远。

    很久都没有这种难过的感觉了,上次心悸还是一年前,她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床头的白衣男子,握着她的手,说她是他的妻子,因为惊马而昏迷不醒。

    是妻子么?却似乎一点都不想扑进他的怀里。只是不断地心悸,连夜的梦魇。之后的一年,她每天都要喝豆汁。歌舒瑾说是为了让她想起以前的事,可好像一点作用都没有。

    刚开始,她很怕他,不愿意同他亲近。只要白天里见过他,晚上定要做噩梦。后来,日子一天一天流逝,她虽然抗拒,精神却开始模糊。而他的眉目,也变得似曾相识一般。

    豆蔻花下,那个红衣人抱着一块木头,细细雕琢,一会放在膝上,一会又举过头顶对着日光瞧。他戴着面具,银色的金属泛着冷光。

    阿狸捂着嘴,慢慢向后退。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只是下意识地不想惊动他。

    待到昙醒之抬头,只望见一小片嫩黄裙摆闪过月亮门。手一颤,锋利的刀刃便划破指尖,鲜血滴滴答答,染红了一地豆蔻。

    “狸儿?”

    他疯了一般跑出门,可什么都没有,只有满园庭树,细细风声,穿林打叶……

    没错。

    歌舒瑾口中的悠悠,就是阿狸。

    她住在荆州,歌舒瑾的府邸,而歌舒瑾为她盖了一座金楼。

    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只黄金鸟笼。

    阿狸离开书房不久,歌舒瑾便散了手下的幕僚。一路来到阿狸的园子,刚刚进门,就有人从墙边阴影中走了出来。

    芽衣背着长剑,垂眸恭顺:“族长,小夫人方才见到那个人了。”

    歌舒瑾倒也不惊讶,只淡淡道:“她现在怎么样?”

    “小夫人一回来就把自己蒙在被子里,情绪很不稳定,”她顿了顿,又道,“族长,就这样放任他们见面么?万一小夫人她想起了……与其有那一天,不如杀了那人。”

    歌舒瑾缓步迈上台阶,摘了一捧豆蔻花,指尖点着花蕊,若有所思:“杀那个傻子?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不过,那么简单,还有什么趣味可言?”

    闻言,芽衣不再追问,只是默默地退回阴影之中。小夫人用了一整年的药,才刚刚开始不抗拒族长的接触,而普通人,只要吃了一次,就会被控制心智,譬如如今的女帝侍君,王忍王闻韶。

    小夫人她,一定很爱那个人吧……

    歌舒瑾捧着花,轻轻推开房门。小姑娘早就从被子里钻了出来,抱着一只木头狸猫,坐在大床的角落里,双目无神,眉头紧锁。

    她见到他,也不理,只是又向着床角缩了缩,怀中的狸猫抱得更紧了。

    豆蔻插-进花瓶,清香盈盈。桌上的豆汁被重新热过,还冒着丝丝热气。他端了小碗,坐到床头:“悠悠,过来喝。”

    阿狸只瞧他一眼,抿嘴狡黠一笑,小脚一抬,“啪”,小碗被踢落地面,摔了个粉碎。

    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什么都想不起来。眼前这个自称为她夫君的人,是一方大吏,甚至连女帝都要忌惮三分。

    侍女们都说他很宠爱她,那她就要看看他能为她做多少。

    她踢掉了碗,豆汁溅了歌舒瑾一身,连黑发上都沾了许多汁水。可他不生气,连长眉都没皱一丝。

    握住她的脚腕,将她捞进怀抱:“淘气。”

    “你不生气?”阿狸歪着小脑袋,水汪汪的眼睛滴溜溜地转。

    “我喜欢的姑娘,就算捅我一刀,我也依旧喜欢她。何况只是踢碎一只碗。”他将她牢牢锁在怀中,爱怜地轻吻。

    “阿瑾,”她枕在歌舒瑾胸口,挑了一缕他的黑发,并了自己的白发,一圈一圈地编着玩儿,“我们是怎样认识的?”

    歌舒瑾忍不住笑:“小家伙,你都问过多少次了?”

    “可还是想听嘛。”阿狸道。

    迎春花间,双蝶翩翩。

    歌舒瑾似乎在瞧那两只蝴蝶,却又似乎在望着更远的地方:“我们认识到现在,差不多有十年了。那时我在白头山修行,你来山中玩,自然而然地便相遇了。你当时年纪小,色心却不小,觉得我长得好看,便总来找我玩。你十二岁那年,家里给你订了亲,你不愿意,我们就一同私奔了。我们一路南下,走走停停,一晃就过了三年。在你十五岁那年的冬天,我要了你的身子。那天晚上,你穿着红色的嫁衣,像是一朵盛放的蔷薇,美得惊人,肤如凝脂,香香软软,鲜嫩可口……”

    小姑娘打断他:“这里,这里可以不用讲的。”这个色气满满的家伙,总是用那一本正经的调子,讲让人面红心跳的话。

    歌舒瑾一笑,带着胡茬的下巴亲昵地蹭了蹭阿狸的额头:“总之啊,你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人,我是你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人。我和你,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她仰起头,双眸一瞬不瞬地盯他:“虽然记不起以前的事,但每次听你讲,心都会砰砰砰跳个不停。我的心告诉我,就是这样的,我和阿瑾就是这样相爱的。青梅竹马,水到渠成。”

    听她这般说,歌舒瑾笑得心满意足,再次把小美人搂进怀中,耳鬓厮磨:“悠悠,我的乖宝贝儿。虽然世间有很多求而不得,但幸好你是我的求而可得。悠悠要乖乖吃饭,乖乖睡觉,等把你再养胖一些,就可以给为夫生个宝宝了。”

    小姑娘乖乖地依在他臂弯间,一双大眼睛湿漉漉地望他:“我不要生宝宝,会很痛。”

    歌舒瑾捧起她的小脸,鼻尖对着鼻尖:“悠悠疼,我也心痛。可是悠悠不生宝宝的话,我的权势和财富,将来留给谁呢?”

    她粉粉的脸蛋,像涂了层薄薄的桃花胭脂,让人忍不住去亲吻。只是轻轻一咬,便留下的浅浅的两排牙印。

    小姑娘正在认真思索歌舒瑾的话,不成想就被他咬了一口,还来不及躲开,另外一边脸颊也被咬了一下。

    “阿瑾,你咬我!”

    她愤愤地瞪他,却只换来更温柔地亲吻:“乖宝贝儿,等你有了身子,我呢,就天天陪着你在花园里散步,据说这样生产的时候会很顺利。瓜熟蒂落,啪嗒,就生出来了。只疼一下,我们的宝宝就出生了,是不是很划算?”

    他温和地逗她笑,可阿狸一点都不想笑,她只问:“阿瑾,一个人可以喜欢很多人,对很多人都一样好么?”

    歌舒瑾略怔,旋即盯着她,静静道:“为何这么问。”

    美丽的双眸,露出迷茫的光:“我听说了,你和陛下的事情。你为了她,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皇位,为了她,与重臣联手弄死了琅琊王,为了她,偏居一隅,镇守要塞……你一定,很爱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