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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采购

作者:会高数的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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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东西卖掉了,周书豪心里也一阵爽利,回头看见自家的呆头哥儿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心情更是愉悦了,但嘴里还是不讨好:“看你这呆样!没见过世面!”,陈三哪管他骂啊,眼睛都笑眯了,嘴角还带着浅浅的酒窝,看得周书豪也没气了,给了他一个脑瓜崩,陈三摸了摸脑袋,更加傻气了。

    现在离和村长约定的时辰还早,太阳都没到半空,周书豪带着陈三一路闲逛,泾阳城由于靠近太明的主要河道枢纽,所以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甚至比青州主城丰都还大,当然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让人目不暇接,两人一路闲逛过来,买了一堆的家用品,家里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不得不趁机一并采买了,路过一家布行,周书豪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他已经再也不想忍受外面这件臭皮囊了!

    布行店面不大,装修也朴素,布匹种类也不花哨,简单而有序,店小二也热情好客,不管是谁,衣着如何,都满面笑容,看得人心情舒适。周书豪直接买了两套成衣,环顾了一下布店,居然看见一套大号的哥儿穿的梅花纹棉服,棉服大部分是略显简单的素白色,只是袖口、衣领和裙边点缀了片片艳红色的梅花,清雅而不失颜色,店小二见他眼光停留在这套棉衣上,立刻机灵的给他解释,原本缝制这套衣服的布匹掌柜的只进到了四尺,由于太素净了,没卖出去,只好店里自用了,但是布匹又不多,裁小了剩下的布做不了一套成衣,做鞋面又太浪费,所以掌柜的直接让裁大了做足一套,好挂在醒目处做展示用。

    “公子要是看中了,可便宜点卖,原本就是700文的布匹,但是也在店面挂了一久,公子付个手工费就行,拿个850文便可”

    周书豪看了一眼身后杵得像根木头的人,拿着衣服在他跟前比划了一下,看着倒是赏心悦目,这边的哥儿穿着和汉子有较大的差别,陈三一直穿的都是些破旧的汉子服饰,一看就知道是谁穿剩下的,周书豪早就不爽了,看大小也差不多,直接就让包起来了,陈三木讷的站在一旁,半分羞涩伴着半分雀跃,以前家里做新衣,从来没有他的份,他也早就习惯穿别人不要的衣服,没想到一下子就有了新衣,还是哥儿的,有点反应不过来,感觉手足无措。

    周书豪见店里没有了其他的成衣,就买了几尺其他颜色雅致的棉布,准备回家找人做,棉被倒有现成的,周书豪买了一床牡丹凤凰纹浣花棉被,七七八八加下来也有七、八两的银子,付好账刚准备走人,布店的里屋传来一阵争吵声。

    “金老四!这日子我可过够了!一句话,你卖不卖?不卖我就回娘家去!”钱佩玉泛红的双眼死死的盯着金四郎,发丝凌乱,满脸的嘲讽不屑,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贤良淑德、蕙心兰质。金四郎平静的看了她一眼,眼神中透着重未有过的冷淡和疏远,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可能是已经在身上放了许久,纸边都泛卷了“你要走就走,和离书在这,盖个手印吧”,钱佩玉简直无法相信,她以为只要她说出离开的话,这人就会如以往一样卑躬屈节的在自己面前讨饶,可现在他居然要跟自己和离!钱佩玉伸手一掀,桌上的杯子茶壶一股脑的摔在地上,“你居然想和我和离?说!是不是吴家那个不要脸的贱人?!肯定是他,你们不要脸!”她嘶声吼叫的样子,状若泼妇,金四郎仍然冷冷的看着她,以往的恩爱缠绵像是过往云烟,语气都像结满了冰疙瘩:“怎么,不乐意?那我直接给你休书吧,反正你不是都打算好了?二月十九雨水日,廊楼与君见,再续昨日相思情……哼,相思情”金四郎一字一顿,看似平静,但手指甲已经深深嵌入肉里,却不觉痛。钱佩玉一时慌了神,魂飞胆颤,原来他知道了!他知道了!嚣张气焰立刻像被水泼了一样,奄奄不振,大惊失色之下,一把抢过和离书夺门而去,留下面无血色,状若木儡的一人。

    周书豪且听着屋里的争吵声,一不留神被夺门而出的女子一把推到一边,险些坠地,陈三和那店小儿均是一惊,赶紧上前帮扶,店小二见堪堪扶住客人,失措之下脱口而出:“呸!不知廉耻!”,回过神才发现自己的失礼,只得哂笑了一下,见两位客人不怪罪,便憋不住了,娓娓道来。

    金家亦是泾阳城有名的四大家之一,家累万金,泾阳城最大的几家锦绣庄就是金家的产业,店主金四郎本是金家嫡系长子,理应继承家族产业,但是为金家家主所不喜,前不久便把他从金家分了出来,可怜金四郎家母早逝,又无舅家支持,所以所得家产甚少,最值钱的,就是这家靠近市中心的店面了,更可气的是,其妻室后家见其大势所去,竟逼迫他低价卖出店面,简直令人发指!

    周书豪听了,心思一动,陡然冒出个主意,不过还需要筹谋一番再做打算。和陈三离开了布行之后,周书豪随便找了个客栈,让店小二打了热水,准备痛痛快快的洗个热水澡,由于一个房间就配了一个浴桶,且其容量也大,所以周书豪打算让陈三跟着一起洗,哪晓得陈三宁死不从,死死的揪着自己的衣衫,恁是不让周书豪去扒他的衣服,面红耳赤,低眉垂眼的看都不敢看周书豪,要是往日里,周书豪可见不得这矫情的样子,但今日里看来竟别有一番韵味,也不多加呵斥,假装作罢,自顾自的脱起衣服来,陈三的头低得更是厉害了,要是耳朵里能冒烟,估计他的耳朵就会变成一对烟囱了。

    “真不洗?那我自己可先洗了!”周书豪假惺惺的问道,果真见某人就信以为真了,大大的松了一口,肩膀都松懈了下来,周书豪乘机冲上前揪住他的衣领,一把扯到盆边,毫无留情的两下就把他上半身撕个精光,然后伸脚一绊,扑通一声,水花四溅,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疾如闪电,等某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彻底变成了落汤鸡,被呛得一直趴在浴盆边咳嗽,始作俑者就在一旁好一番的嘲笑,被欺负得狠了的陈三蜷缩成一团躲在浴盆的角落,把头埋进自己的手臂里,周书豪却还不放过他,挨挨擦擦的吃着豆腐,可怜陈三无处可躲,只得任由他上下其手,等好不容易出来的时候,周书豪倒是一副神清气爽,徒留陈三一个人抖抖索索的在后头,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

    收拾东西的时候,周书豪毫不犹豫的把陈三的破烂丢进了垃圾桶,准备丢他自己的那一套时,陈三急了,这好好的一件棉衣,丢了多可惜啊!于是紧紧的抱在怀里舍不得扔,周书豪见他执意留下,也没多说什么,留着就留着吧,可不能把人欺负惨了,免得晚上睡觉都不让抱罗!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换了套行头就感觉不一样。周书豪之前由于饥寒交迫,导致身体病弱,皮肤暗黄,脸颊瘦削,眼睛也不若现在亮堂,穿着破旧的棉衣,看上去就一副惨淡的难民样,其实他长得很是俊美,鼻如悬胆,眉若点漆,齿若编贝,现在换了一套青色棉袍,整个人衬得很是俊雅,乍看上去,风度翩翩,雍容闲雅,引得旁人不时偷偷回望。而陈三换上了哥儿的衣裳,衣裳刚刚合身,不似他之前穿着的汉子的破衫那样空荡荡的,显得身形也没那么壮,他其实只是个头高大,但是身上的肉却很是紧致,这件衣裳剪裁得体,颜色素雅,他的肤色也白净,所以让他终于看上去有了哥儿的样子,别人不至于把他当成汉子对待。

    在和村长约定的指定地点站了半天,村长才姗姗来迟,村长今天也带了点家里的东西来卖,今天集市上卖的同类物品太多,所以他正当午了才把东西卖好了赶过来,见到他们的打扮,眉头皱了一下,这两个败家的东西,一看就是大肆采买了一番,这没有长辈约束的小的就是不成样,不过他也不多言,抓紧时间领着他们朝衙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