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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八寸灿莲花,五子葬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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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面前的餐盘分作七瓣莲花之型,加上中间的花心,共八样小菜,因为每样菜品不过一口大小,长约寸许,所以这前菜名为『八寸』。

    其中周围七样分别是樱桃煎、蒿子羹、鲈鱼脍、千儿圆、春鸭瘦、夏鹅肥、山家三脆和中间花心的日出红!

    端的是样样精妙,款款美味。

    那樱桃煎是用早熟微酸的樱桃,去核捣烂,和煮熟的芋泥对半混合,微冰之后用花钿压成花瓣形状,酸甜开胃,模样喜人。

    蒿子羹则使用新摘的小叶茼蒿,去叶留杆,切成寸段,焯软之后拌入熟油,盐巴,蜂蜜和苦艾酒,味道苦中回甘,清新不俗。

    鲈鱼脍是用新鲜的渭水鲈鱼,活杀活切,片成鱼脍,薄可透影,莹白的鱼片上点缀一点山葵,满口皆鲜,再抿一口备好的梨花酒,那口味就是江鲜的极致。

    千儿圆,用的是幽州名贵特产鳇鱼鱼子,简单用盐生腌之后,直接上桌,颗颗鱼卵赤红如玛瑙,含在口中,一粒粒爆裂开来,满口咸香,更带有点点坚果香气,让人欲罢不能。

    春鸭瘦,用的是嫩鸭的一小块胸脯肉,烈酒烹之,外焦内粉,沾上益州的花椒盐和幽州的灯笼果酱,滋味多变,舌头麻过后,嫩鸭肉的香和灯笼果的酸一起组成了独特的甜,越嚼越好吃。

    夏鹅肥,就选的是夏天刚刚上膘的肥鹅肝,去了筋膜,切块烧化鹅肝,点点盐巴,点点米酒,点点胡椒,放凉凝固之后,再用烈火,燎焦边角,下面垫上用焦糖熬过的苹果片,一起吃下,苹果的酸甜中和了鹅肝的最后一点肥腻,只剩下如丝般的口感和肝脏独特的香气,回味无穷。

    山家三脆却最是简单,嫩笋、小簟、枸杞头,稍稍焯水,拌上香醋,熟油,酱油和盐,东西简单,但是味道不凡,嚼一口清脆爽利,仿佛在咀嚼整个春天的风味。

    白道长吃到此处,突然站起身来,满饮杯中美酒,竟然开始吟诗:

    笋簟初萌杞采纤,

    燃松自煮供亲严。

    人间玉食何曾鄙,

    自是山林滋味甜。

    那一刻白道长仿佛不再是摆摊算卦的渺目老道,而是云端隐现的仙家中人,在天庭推杯换盏。

    再到了最后花心处的日出红,却显得平平无奇,只是一颗煮的极嫩的水波鹌鹑蛋,常允吃得兴起,正要直接破开蛋吃。

    “且慢”

    杨晟拿起桌上的一个小罐,从罐子里给每人的蛋上淋上了一勺酱汁,酱汁红红亮亮,里边还有些许切碎的肉和蔬菜。

    “现在可以吃了。”

    常师兄早就迫不及待,拿起调羹,舀上酱汁下的水波蛋,圆圆的蛋黄配上白色蛋白从酱汁中捞起,的确有点象日出景像,裹着酱汁放入口中。

    一瞬间脑海里感受到了冲击般的美味。

    这酱汁是用檀州的葡萄酒熬制而成,酱汁内有切碎的羊肚菌,红蒜头,熏猪肉,烤过的牛骨高汤做底,为了浓稠的口感,还加入不少的牛乳。

    而所有这些都融合在了嫩嫩的蛋液之中,味道复杂又简单,复杂是无数的味道在一起碰撞冲击,而简单的是这单纯的美味。

    常师兄细细品味着口中的佳肴,想象着自己也如白道长般吟诗一首,

    嗯,一句也行。

    不过沉默思量许久,脱口而出一句:

    “我日,这也太好吃了吧。”

    话虽粗鄙,但是在座众人颇感认同。

    用过了八寸,在座众人或饮着茶,或喝着酒,不过都一样的是,对这八样小菜满意至极。

    “唉,这么些好酒好菜,还是晟哥儿做的,我老头子就算这么死了,也是值得了!”朱大爷甚是感慨,看着晟哥儿出息了,老怀甚慰。

    “大爷后面还有大把好日子,别说死呀死的。”

    “对,好好活着,我还要最少再活十年。”

    说到这里朱大爷的眼神一下子飘到了远处,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我的那些兄弟都留在了五十年前的佛国,再也吃不到这么好的饭菜了。”说着说着朱大爷的眼圈红了,时间过去了五十年,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庞眉皓首的老叟,可是那场战争留下的伤口一丝丝都没有愈合。

    “大爷,给我们说说吧,正好今天酒不错。”杨晟把大爷面前的杯子倒满,也给自己又续上了。

    “你们不嫌我罗嗦,我就讲讲。”大爷端起酒杯,一口干掉。

    “我本是泰州人,家里遭了天灾其他人都死了,我知道当兵有饭吃,就入了行伍,那年我跟晟哥儿你现在差不多大,十七岁吧。

    “两年后就是甲子战妖,我跟着大军开拔去了檀州,在那里我因为弓马娴熟,还有一身投石打鸟的本领,所以被编入了斥候营。

    “五人为伍住一个小帐,同住的便是我日后的四位兄长,大军在檀州操练数月,我们五人互相照应,意气相投,我们的伍长也是我等的大哥便提议一起结为义兄弟,誓要在这战场上兄弟齐心,斩妖卫国,同生共死!”朱大爷似又想起那日结义情景,凛冽的烧刀子酒,剐喉裂肺,但是却是这辈子最痛快的一碗酒。”

    而旁边的邹老板看了眼自己的那位结义兄弟,满是欣慰。

    朱大爷继续说道:“我是五兄弟里的老幺,我上面的三哥叫赵颂豪,四哥叫穆行远,他们二人本就是表兄弟,都是并州草原上的牧民,控马之术冠绝三军,日日里想的都是哪天打完了仗要快点回去并州看他们心爱的马儿。

    二哥许昱,是海州人,家里富贵荣华,开了好几间大药材铺,他自幼习武,从小就立志要报国从军。

    而我们大哥也是你朱大娘的亲哥哥,名唤陈子归,力大无穷,角力相扑无人能敌,而且最讲义气,我们兄弟有事,他从来当仁不让,最大的愿望就是阵前多多杀敌,领了赏回去给他妹妹置办一份体面的嫁妆。”说到这里,旁边的朱大娘已经双手掩面,肩头微微抖动。

    “到了那佛国万室皆空,举国无人,大军在佛国走了十数日才到了与妖族争战之地葬魂原。“

    “那佛国的人呢?”杨晟有点不太明白,这佛国不是有佛主在吗,据说那是当世唯一还行走于天下的圣人境高手,可谓横压当世,天下无敌,怎么还挡不住妖族呢?

    “这个我知道一些,这里涉及一些上古密辛。”常允接过了话头。

    “那佛主本是出身妖族,名唤须菩提,后来修炼有成以大成佛法教化人族,所以上古人,妖大战,佛主乃是我人族阵营诸圣之一,而这佛国高手众多,佛主座下四大菩萨,八部天龙,十八罗汉,八百比丘尼都是顶尖高手,纵然是妖族倾族来战也讨不得好,可是葬魂原情况特殊,圣人之下无论谁来,最多也只能发挥六品入窍巅峰的实力,所以千万年来,每每甲子战妖之时,佛主都会以慈悲为念,不愿佛徒手染杀戮,都会收拢所有的佛国信徒到灵山圣地加以庇护,直到大战结束。”常师兄不愧出身名门大派,对这些上古密辛也多有了解。

    “是的,我那时在佛国征战月余,从来没见过任何佛国人。”朱大爷继续说起当年事。

    “当时我们大军在葬魂原东侧,从南到北,有四座城池,分别是珈蓝城,金刚城,修罗城,和阿育城,城与城之间有坞堡星罗棋布,阻挡妖族。

    “校尉当时告诉我们,妖族身强力壮,有的还有天赋法术,我们人族在平原对攻完全处于劣势,所以铸城而守,守住一个月天时改变,自然妖族就会退去。

    “我们小队驻守在最南边的珈蓝城,我就记得那一日正午,天空忽然转暗,天狗食日,阴阳逆转。

    “等过了一个多时辰,就看到那葬魂原的天际线上一路滚滚烟尘,无数妖兽在化形大妖的统领下奔袭而来,视线所及都是妖物!

    “因为我是斥候营的所以都配有千里望,我拿出来看了一眼城外茫茫的妖潮,我就看到在半空中悬浮着一只身长数十米的巨大飞蛇,两对蝠翼遮天蔽日,在这飞蛇的头顶却站着一名少年,我在千里望下看到了他满面刺青,意外长得很是清秀,一双眼睛竟是璀璨的金色。

    “我只是在千里望中对视了一下,就觉得自己连灵魂都在燃烧,感觉像是看到天神一般的威严。”朱大爷回想起当年那双眼睛,竟然还是会觉得震撼,戛然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