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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菲利克斯

作者:爱喝茶的橙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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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像是空中有两双无情的大手,死死的抓住野狼的身体。

    每当有新的野狼扑上来,杠精都会控制野狼的身体去格挡。

    结果就是,漂浮在空中的野狼被自己的同伙给无情的虐杀!

    一道道利爪落到杠精控住着的野狼身上。

    没过多久,就全身布满了伤痕。

    全身血迹遍地,皮开肉绽,流血而亡!

    而后,他又将这两头野狼抛到身后,重新寻找新的目标。

    肥宅那边的战斗,最为之惨烈。

    他因为自身的属性相比较其他人而言,体魄最高。

    经过他这几天的战斗,还有跟其他的玩家比较。

    体魄不仅仅是代表着防御高,这只能算得上它的附加属性。

    它的真正能力,是让肥宅的恢复力更快。

    因为之前跟野兽的多次战斗,每次都是他最先止血,受伤恢复的最快。

    所以,经过挑选,他选择的是七伤拳!

    这是一门,先伤己后伤人的招数。

    每次修炼,都会将自身的内脏受伤,可同时它修炼而成的源气特别的霸道。

    就像现在,其他人都只杀了一个两个的情况下。

    肥宅已经活活打死了4只野狼。

    而他自己也不好受,虽然没有痛感,可是嘴边已经开始往外流血迹了。

    再打下去,恐怕还得赔上一枚复活币。

    索性,他选择了抽身后退。

    为其他人加油。

    战场的另外一边,蜗牛跟白月光也是跟一群狼杀的有来有回。

    白月光选择的是,玉女剑法。

    而她手头没有相应的佩剑。

    无法发挥其最大的威力,不过这剑法里面还有身法。

    只见她引着两头狼,来回乱窜。

    狼爪却碰不到她,白白浪费体力。

    张着狼嘴,长长的舌头伸了出来,不停的抖动着。

    而蜗牛那边就不一样了,用的是凌波微步。

    速度极快,脚不沾地。

    在草丛上不停的来回穿梭,偶尔还能回头给野狼来一拳。

    ....

    修炼了武功秘籍之后,玩家的战斗力不断的上涨。

    虽然还是骑士学徒的境界,可秘籍当中不但有怎么修炼的心法。

    还有相匹配的招数,看到出来。

    他们使用的还很稚嫩,不过,已经比之前强了太多太多了。

    不到半个小时,所以的狼群被他们一一追上,挨个打死。

    没办法,也怪这群狼命不好。

    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过。

    尤其是蜗牛的凌波微步,只是眨眼的工夫,就追上了它们。

    一劫看到蜗牛将最后的一条狼扔了过来,就知道已经结束了。

    于是乎他双手抱拳,对着蜗牛行礼。

    “蜗牛大侠!凌波微步果然名不虚传!”

    蜗牛脸上一僵,吐槽道。

    “还蜗牛大虾呢,一点都不好听!我要改名!”

    旁边的一个人也脸上浮现了笑意,开始又样学样起来。

    “在下见过肥宅大侠,久仰久仰了!”

    “见过一劫大侠,不如叫一灯大师吧!”

    “在下杠杠....”

    “哈哈。”众人大笑。

    随后每个人拖着两头野狼走了回去。

    路上就又开始讨论了狼肉的一百零八种做法。

    等到了城堡面前,把野狼尸体往里面一扔。

    肥宅只拖出来一具尸体,准备开始做下午饭了。

    毕竟做一顿饭就是20枚铜纳尔。

    虽然锻造系统还在更新中,可有备无患嘛。

    一边的农夫们看到了这一幕。

    更是无比崇拜的看着这群疯疯癫癫的人。

    毕竟他们之中之前有不少就是因为外边的野狼而丧命的!

    如今能够看到这群野狼的尸体,当然是更加的感激这群人了。

    ...

    落日城城门口。

    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带头的赫然是在黑尔保格城给领主下跪的中年男人。

    此时,对方全副武装。

    一群十人,每个人从头到脚都被保护的严严实实。

    就连脚下的马匹上都铺满了银光色的盔甲。

    每个人的腰上都佩戴着宝剑。

    因为他们的马也披上了重甲。

    所以移动并不快。

    用了一天时间才从黑尔保格城来到了这里。

    此时,两名第一次当保安的玩家,也算是尽职尽责。

    两人伸手拦住了这一群人的去路,我是萌新开口问道。

    “有没有緑码?没有那里来的回那里去!”

    这句话不但让这群人愣住了,就连跟他一起站岗的我不是舔狗也一脸的疑惑。

    情不自禁的脱口问道。

    “緑码是什么?”

    我不是萌新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说道。

    “这其实也是我听说的,传说几百年前。

    突然冒出来一种病毒,感染性特别的强。

    据说,每个城市里面行走都会需要这种,没有的话,连门都出不去!!”

    “哦,是这样啊!”

    菲利克斯,也就是那名中年人,根本没有搞懂两名玩家在说什么。

    他后方的一名骑士说道。

    “真不愧是乡下的小城市啊,连说的话都是莽人的语言。”

    莽人,也就是说长时间不跟外面接触的人类,不过现在利亚撒王国已经很少有这种人了。

    因为他们长时候的与世隔绝,所以演变成只有自己人才能听懂的语言。

    另外的一名守卫鄙视的一笑,冷汗一声,问道。

    “菲利克斯,不如直接杀了他们吧,看着他们又蹦又跳的样子,我就觉得碍眼。”

    菲利克斯摇摇头,对着后方的人解释着。

    “虽然这里都是一群土狗,不过如果让他们的领主察觉到,提前躲到哪里,那可就不好找了!”

    旁边的人立马送上了恭维。

    “哈哈,大人就是大人,考虑的是真的周到啊!!”

    “是啊,菲利克斯大人能够成为领主最信任的手下,不是没有原因的!”

    “依我看啊,等一会儿落日城的什么狗屁领主一听到大人的名字,说不好会直接跪地求饶呢!”

    ....

    我是萌新跟我不是渣男两人正准备继续赶人,突然收到新的任务。

    放这群人进去,奖励1枚铜纳尔。

    看到这奇怪的任务,两人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让开了脚步。

    菲利克斯一看玩家让步,决定了。

    等杀完落日城领主回来,就送他们上路,不过可以考虑留个全尸!

    “驾...”

    一群人大摇大摆,慢悠悠的朝落日城城堡走去。

    就像逛风景一样,非常的悠闲。

    毕竟对方可是只有一两个骑士学徒的领地。

    当然不着急了,要不是他们的马匹要参加后天的战斗。

    早就把重甲全都扔了。

    ...

    莫雷远远的在城堡上就看到了对方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

    看来来者不善啊,于是接着发布任务,让一劫他们全都赶了回来。

    然后,在赫尔曼耳边吩咐几句,便开始下了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