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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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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睁开眼的时候,窗外正在下雨。

    雨滴噼里啪啦的敲打着玻璃,夹杂着闷雷与闪电,好不热闹。

    林厌定定看了一会儿,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按亮屏幕。

    凌晨四点半。

    身后传来另一个人的呼吸声,似乎随着雷响颤抖了下,又小心翼翼的往他身上靠了靠。

    林溪月总是喜欢悄悄爬上床来,卡着他困得要死且睁不开眼的时候,起先林厌还说过几句,发现没用后便也就随他去了。

    反正只有三个月而已。

    只是或许因为今天醒得太早,林厌觉得有些热,便起床想去客厅抽根烟。结果才刚刚坐直,手就被林溪月一把抓住,似乎是陷入了什么噩梦的小少爷死死抓着他的手腕,力道之大甚至隐隐作痛。

    每当只有这个时候,林厌才会想起眼前这个娇气的要命的家伙是个Alpha……他尝试挣脱,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后,选择了放弃。

    摸索着床头柜里的烟盒,林厌背对着林溪月坐在窗边,点燃一支烟。

    在他的身后,林溪月悄悄睁开眼。

    因下雨的关系,本已该是蒙蒙亮的天色始终不见起色,以林溪月的角度,只能隐约窥见云雾中对方被烟火点亮的指尖。

    林厌的另一只手被他攥着,很瘦,薄薄的皮肤裹着坚硬的骨,入手冰凉,像一块冷玉。

    食指侧沿的伤口已经差不多愈合了,摸起来还能感觉到凹凸不平的疤,林溪月不理解对方为什么可以对自己这么狠……他都不会痛的吗?

    不知怎的,他又想起林厌浑身汗湿的倒在自己怀里的时候,明明都快要站不稳了,却还死活要将他推开。

    那是林溪月第一次窥见了林厌的脆弱,如同无暇的玉璧上的一丝裂缝,只要发现了,便再也挪不开眼……

    走神间,窗外又是一声雷响,震得屋子都晃了晃。林溪月被吓了个激灵,好歹压住了差点出口的近乎,却见林厌忽然回头,慌乱的闭上眼。

    是要被发现了吗?他揣测不安的想,连身体都微微紧绷……可下一秒,他感觉到身上的被子被人扯了扯,盖住了裸露在外的肩膀。

    林厌掐了烟,翻身上床在林溪月身边躺下,闭上眼重新酝酿睡意。

    至始至终,他都任由一手被对方死死攥着,姿势别扭。

    林溪月在黑暗中悄悄凝视着男人朦胧的侧颜,突然觉得他的哥哥似乎也没那么冷漠,尽管这个人的骨头是硬的,皮肤是冷得,但在两者之间流淌的血液,却仍尚有温度。

    只是不到划破皮肤、打断骨头,让温热的血淌出来的那一刻前,没有人知道。

    林厌大学的专业是美术方面,其实他并无什么天赋和兴趣,单纯是因为林家不允许他学会威胁到林溪月地位的专业,因此随便选了个。

    但是为了离开林家后能维持生计,在这方面到底是勤能补拙,林厌毕业时成绩优异,还拿过不少奖项。那些奖章林厌都带出来了,和为数不多的行李一起,塞进了箱子里。

    他在国内四处游荡的时候,将其放在本市的一个储物柜中,直到他归来定居后,才将其取出,带回家里。

    只是那些毕竟和从前有关,林厌并没有将其放在一眼可见的位置,而是统统收纳进一个箱子,归置在书房最下面的抽屉里。

    林溪月是不小心翻出来的。

    那天林厌出门办事,他在家里无所事事,四处参观的时候,翻到了这些。

    除此之外,书房还堆积着各式各样的颜料铅笔,以及画到一半或是失败了的草稿……林厌没有大多数艺术家身上那种崇敬之心,对于这些过去的作品,也不过是草草堆砌到一起。

    除去奖章之外,还有他出版过得画集,林溪月将其翻开,里面大多是一些水彩的山水画,有高楼大厦、有古道只马,也有小桥流水的乡下人家。每一幅画下面都标注了日期和地点,这些都是他去过的地方,粗略一算,竟也有大半个华国。

    翻着翻着,林溪月又发现,这些画面中基本都是山水建筑花草,极少有人。

    为什么呢?

    林溪月好奇心起,又开始专注放置了旧物的抽屉,他从所有奖章的最下面翻出一个素描本,那本子有些年头了,连边缘都有些发卷,林溪月将其翻开,里面都是些练习的草稿,有人物速写静物素描……画的十分随性。他随便翻了几页,突然从中掉出一张折叠的纸,将其打开,却是模糊的素描人像。

    而画上的人是迟纵。

    准确说,是十七岁的迟纵,分化没多久的年轻Alpha,像一只刚长出獠牙和尖爪的小兽,对谁都咋咋呼呼的,浑身散发着无处释放的荷尔蒙,一点情绪波动就信息素乱飚,十分讨嫌。

    但林溪月与他关系不错,一方面两家是世交,另一方面那时候的林溪月迟迟未曾分化,而大多数族人觉得就算分化了他也是个Omega,因此有授意让他多接触迟纵培养感情……

    如今看来,当年的林厌与迟纵,还有他不知道的交集。

    林溪月正想的入神,冷不丁听见一个声音响起在身后:“你在找什么?”

    从没做过贼的小少爷差点把手里的东西丢了,“哥、我……”

    下意识的本能,他将那张画着迟纵的素描纸揉在了掌心。

    光线不佳,林厌没有发现对方的小动作,只催促道:“看完了就收拾回去,别弄乱。”

    “嗯……”林溪月忙不迭答应,等对方走了以后,他才重新低头看向手里。

    少年迟纵的脸被他掌心的汗水弄湿,笔迹与纸张糊成一团,已是没法再看了。

    林溪月抿了抿唇,将其与其他废弃的草稿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今天懒得做饭,林厌叫了外卖。

    另一位少爷肠胃尊贵,于是他多点了一份白粥,还送了一包榨菜。

    林溪月怎么说也是个Alpha,一份白粥不够吃,于是林厌又给他洗了个西红柿。

    “白糖在厨房,想吃自己去拿。”

    “……”小少爷脸有点绿,他决定撒娇:“哥,您这是喂兔子呢?”

    林厌心想兔子还不喝粥呢,嘴上却道:“想吃什么自己去做……”

    话音未落,门铃又响了,开门一看又是迟纵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搁平时林厌或许会直接把门甩上,如今他看了眼对方手里的便当盒,不知出于什么心态让开了身子。

    迟纵早就做好了被拒之门外的准备,却不想竟还有这等待遇,登时受宠若惊,没有多想便踏入门来:“溪月,我带了你最喜欢吃的东西来看看你……”

    林少爷这会儿正饿的委屈,看着迟纵在桌上掀开的饭盒,喉结不自觉的滚动着,却也下意识的望向林厌。

    后者咬着刚点上的烟,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林溪月定定看了他许久,直到迟纵叫他才回过头来。

    “我不能吃你带来的饭菜。”林溪月抿了抿唇,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我哥很讨厌你……他会生气的。”

    迟纵闻言,往林厌的方向看了一眼,还算识趣的笑笑:“没关系,我就是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既然没事的话,我、我就先走了……”他站起身,磨磨蹭蹭的走到门口,又说了好些话才真正离开。

    他一走,林溪月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置桌上这些东西,倒是林厌按灭了烧尽的烟头,哑声道:“实在饿就吃,我还不至于虐待你。”

    林溪月警惕的眨了眨眼:“你不会用这个借口把我赶出去吧……比如吃了仇人的东西什么的……”说到最后他声音渐小,倒是林厌仿佛听到什么笑话一般,轻笑一声。

    “我们不是仇人。”

    “那是什么?”

    “什么都不是。”

    与先前一样的——无懈可击的回答,林溪月垂下眼,挡住眼底一掠而过的失望,他拆开竹筷,享用起眼前这顿为他准备的午餐。

    迟纵一共带来三个盒子,其中两个都是林溪月爱吃的海鲜和烤肉,只有最后一个盒子里装着一块黑巧克力蛋糕。林溪月怕苦,从来不喜欢这种玩意儿,当即动都未动……还是林厌收拾东西的时候瞥见了,他先是怔了一秒,又很快回过神来,将精致的蛋糕和吃剩的垃圾一起,打包扔到了楼下。

    不过在追回林溪月这件事上,迟纵给足了耐心。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每天饭点准时上门送餐,不过他这次突然聪明了,回回都不是自己来,被拒绝的几率低了许多。而林溪月也不知是不是实在无法忍受白粥和咸菜了,加上林厌从未出言阻止,他也便顺理成章的接过餐盒。

    只是每一顿,必有一个奇怪的甜点,不是黑巧就是黑咖啡……总之都是那种让金贵少爷皱眉的程度,所以他从来不碰。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星期,一直到周日迟纵才再次出现,不过这一回,他不再是“看看你”这类简单的借口,而是直戳了当的告诉林溪月,自己找到了林老爷子遗产相关的线索。

    这对于林溪月而言自然是个极为重要的消息,几乎没怎么犹豫边和对方走了,林厌看着两个瘟神离开,只觉顿感轻松,他想了想,收拾了自己,带上素描用的画具,准备出门写生。

    魏鹤轩是他在几年前四处旅游时青旅碰到的驴友,鹤轩性子跳脱,爱好摄影,看见林厌画素描时偷拍了他一张照,后来被林厌发现又耍赖劝说对方让自己把照片留下……毕竟同为Beta,到底是有几分亲切感,这么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悉起来。

    后来两人都有意回到A市发展,魏鹤轩开了一家私人咖啡店,从装潢设计到店内的小摆设,林厌皆有插手。店开起来后,一度因为优良的品质亲民的价格,加上十分适合拍照的装修被评为网红店,就算如此,离落地窗最近的那个位置,是永远给林厌留着的。

    那是店内最好的位置,可以看见窗外流动的街景,光线不错,十分适合画画。林厌和魏鹤轩打了个招呼,对方正忙,他也没再继续叙旧,而是在专属的位置上坐下来,抱着素描本一笔一划的勾勒。

    见多了美丽的景色,他认为景比人更美,已有许多年不曾画过人像,当下也不过是在描绘街头树木落下的枯叶,在车水马龙的人流中,显得无比萧瑟。

    魏鹤轩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端着林厌喜欢吃的东西过来找他,那是他们店里的一个几乎无人问津的套餐——纯正的黑咖啡和黑巧做的慕斯,因为用料真实,入口皆是浓厚的苦味。

    而林厌却对这两样东西十分喜欢,面不改色的喝了口犹如中药的咖啡,感受着剧烈苦涩后回味的甘酸,寒暄道:“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行吧,就是前几天来了一对分手的情侣,把我们在C城买的装饰品弄坏了。”魏鹤轩气呼呼的说着,正给自己的那杯拿铁疯狂加糖,他比林厌小了一岁,又是天生的娃娃脸,以至于生气时鼓起脸颊的模样看起来十分年轻。

    林厌思考了一下:“那个陶罐?”

    “是啊,我俩吭哧吭哧弄回来的,居然弄坏了……”搅拌棒撞击着杯壁叮铃作响,魏鹤轩吸了口气:“不过我也没放过他们,赔了不少钱呢……嘿嘿,回头让人再带回来一个……”

    林厌有些失笑。

    不得不说,鹤轩身上有一股与生自来的亲和力,和他相处总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林厌很享受这种感觉,他吃了口苦涩绵密的蛋糕,回味着可可醇厚的香味,不经意间偏头,一眼看见了对面高级餐厅里的迟纵和林溪月。

    两人靠的很近,两个模糊的人影叠在一起,也不知是拥抱还是亲吻……林厌出神的看了片刻,直到鹤轩叫他,才缓缓回头。

    魏鹤轩撑着下巴问他:“你刚才在想什么?”

    “……一些从前的事情。”没有对于林溪月的防备,在难得的好友面前,林厌流露出罕见的疲惫。“不过,那早就过去了。”

    嘴里的蛋糕已经融化,如今也不知为何,愈发苦涩起来。

    他皱了皱眉,以毒攻毒似得喝了口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