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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李叔叔他们家的人?”
“我在这里都住了三四年了,怎么可能不认识。今天下午我就还好奇,明明他们都已经移民美国了,我居然有听到了雅琳的钢琴声,是我幻听了还是怎么了……”
“所以你才半夜跑出去看自己演的电影?”
“废话!我一个人住,只要一想到隔壁有一个能弹钢琴的鬼魂……能睡得着嘛!”
“行了,现在你也知道了这里住着的是个活人了,那你可以回去睡觉了吧?”
“手机给你。”
“……你随身带着的?”
“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你,所以我就一直带着,想要再见到你的时候直接还给你的。”
“我说小花猪同学,你撒谎的本领真的是没毕业啊!”林正宇叹了口气,一脸的鄙视,“你这句谎话我都懒得揭穿你了!”
“……”韩孝珠笑着吐了吐舌头。
很可爱。
林正宇叹了口气。
“那我回去了。”
“恩……”
“你明天也不用去上班的,对吧?”
“……你还真的是把我的SNS都看遍了啊!”
“只是为了避免你是跟踪狂!”
“是不上班,怎么了?”林正宇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跟韩孝珠纠结。
“你明天要去哪里吃饭?”
“……干什么……”
“我躲着你。”
“……没想好。”林正宇有点无语的笑了。
你至于吗你?
不过想想也是,牛杂汤,炖带鱼……
不遇到也是好的啊!
韩孝珠跟着林正宇,用带着监督的眼神看着他打开了房门,在玄关的地方跟他说了一会儿话之后,终于离开了,而林正宇也拿回了他的手机。
事情应该是告一段落了。
林正宇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拿着手机,再次开始翻看起了“他自己的”SNS。
忽然,SNS的系统里弹出来了一跳提示。
有一个人关注了他。
林正宇微微愣了一下,点开了提示。
一个头像是一朵手绘的向日葵的id关注了他。
林正宇顺手点进了那个id的SNS里。
没有什么人关注,感觉也跟自己的SNS一样,属于在浩如烟海几千万的SNS用户中的小透明。
关注的对象也都是一些跟自己差不多的人。
而在SNS里,那个人从来没有发过自己的自拍之类的东西,就在他以为这可能是什么奇怪的广告宣传号的时候,他看到了很熟悉的几样东西。
一锅牛杂汤,以及一份辣炖带鱼。
还有最新的,大概两个小时之前发布的一张照片,是一张电影票。
林正宇笑了。
对着自己放在餐桌上,也不知道几个小时前吃过还没收拾的泡面碗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发到了SNS上。
-小花猪,你还没看够?
这就是他给这张照片的配字。
很快的,就有了回复。
-你这么快就把宵夜吃了?你才是猪好吗?我是鹿!而且,你不喜欢吃牛杂汤和辣炖带鱼,是因为你喜欢吃泡面吗?
林正宇也很快进行了回复。
-泡面也很难吃。
很快。
-你不会是舌头出了问题了吧?什么都难吃,你怎么长这么大的啊?
-吃饱而已,还有什么好讲究的啊!
-我忽然有点好奇你到底喜欢吃什么东西?还吃饱而已……
-不知道。反正我没找到我喜欢吃的东西。
-那你就继续吃猪食吧,本姑娘要叫外卖炸鸡了!哼,馋死你!
-果然是小花猪,半夜吃炸鸡,肥死你。
-不跟你一个小屁孩儿废话,本姑娘干吃不胖,气死你。对了,你比我小那么多,怎么说话没大没小的,要喊我NUNA!
-好的,小花猪NUNA!
回复中断了。
也不知道韩孝珠是生气不搭理他了,还是她在忙着打电话叫炸鸡外卖。
林正宇也把手机插到了他从那面家里带过来的充电器上。
说实话,智能手机能撑这么几天还不至于停电关机,已经很不容易了,又或者,可能韩孝珠在拿着他的手机偷看sns的时候帮他充过电吧?
手机进入充电状态,下午迷迷糊糊的睡了半天又睡不着觉,已经不想再翻之前的SNS的林正宇觉得有点无聊。
拿着手机开始发呆。
这一呆,又不知道呆了多久。
新消息提示。
林正宇点开来一看,是韩孝珠那里的SNS更新了……
一份炸鸡,还配着啤酒。
林正宇之所以得到了通知,是韩孝珠在发这条SNS的时候特别圈了他。
配的文字也很讨人嫌。
-这个还是比泡面好吃啊。
林正宇笑了笑,没去回复她。
谁不知道炸鸡比泡面好吃啊……
哦,有些半岛人可能真的不这么认为?
不过这样被人炫耀还是好气啊!叫外卖?估计也会因为不好吃浪费掉。
要不然……
反正剩下的那些蘑菇闲着也是闲着,做点什么吃?
林正宇很认真的开始发动脑细胞了……
三十分钟后,在餐桌前。
林正宇很认真的把餐厅的灯都打开,然后还专门把餐桌上的吊灯打开了,之后,还从衣帽间里拿了两件自己的白t-shirt出来,用衣架简单的搭了个架子挂在餐桌旁边充当反光板……
然后,用手机很认真的拍下来了他刚刚做出来的东西。
白色的口蘑,因为煎的火候把握得当红白相间而微微有点泛黄的培根,中间间杂着一些黑色的小点就是黑胡椒,再加上绿色的用青菜做出来的酱汁在纯白色的大圆盘子上用勺子简简单单的几笔勾勒出来了一副抽象画。
非常完整的一道黄油煎培根配黑椒口蘑。
林正宇就是做来拍照的。
因为他刚刚在做的时候就尝了一下,他发觉自己就是吃那火候把握的很得当的培根居然都不觉得好吃……
连最喜欢吃的肉都已经不能让他的口腹之欲得到满足,那只能是他自己出了问题……了吧?
也许是自己的味觉系统真的坏掉了?
看来真的是要把自己最后的这一点生存的意义也剥夺掉啊!
带着这样的一种难言的遗憾,林正宇对于这道菜在外观上下的功夫就更足了。
然后,二十分钟就做完了的东西,他硬是用了十分钟来布光拍摄……
手机看似随意的拍了几张,动用的是之前的那位林正宇经过多年认真学习和锻炼得到的对于摄影的认知,之后,发上SNS,还圈了一下刚圈了自己的韩孝珠……
深夜发吃的是吧!
报复社会是吧!
来啊!互相伤害啊!
恩,上面那三句话就是他配给在照片中看起来足够让人食指大动的菜品图的话。
很快,应该还是在吃炸鸡而没有睡觉的韩孝珠回复了。
-我的炸鸡吃得到,你这种不知道从网上哪里找来的图片只会让你自己更饿吧,哼哼哼。
-吃不到吗?我正在吃呢!
-你做的?我怎么就不信呢!
-爱信不信。
林正宇用一种“你这个面瓜根本不在我视线之内”的鄙视口吻淡淡的回复了韩孝珠。
然后,开始收拾他用衣架搭起来的那个临时的菜品摄影棚了。
他是真不饿。
再加上吃东西不觉得好吃导致的没胃口……
唉!
就在他收拾好了东西,对着那盘在照片上看起来特别诱人,可是实际上一点都不能勾起自己馋虫的菜纠结了半天到底是应该倒掉还是应该勉强的吃下去的时候,忽然,门被敲响了。
林正宇一愣。
有人?谁啊……
对哦,还能是谁啊!
隔壁那个吃炸鸡觉得无聊的人呗!
林正宇的脸上浮现出来了一个笑容。
好吧,既然吃东西的乐趣没有了,要不要找点其他乐子呢?
逗逗妹子应该会挺好玩的。
啊不,这是姐姐啊!比自己大好几岁呢!
可是万一勾搭错了人导致任务完成不了呢?
笑容消失了。
算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