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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秦良钧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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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也没多久,就在秦良钧将桌上一叠小点心吃完之后,这潇湘馆二楼就出现了一个娇小的人影。定睛一看,这女子虽算不上绝色,但长相也十分甜美,穿一身大红衣裙,显得十分喜庆。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女子嫣然一笑,道:“非常感谢诸位公子今日前来捧场,两位花魁娘子托小女子来捎句话,今日既然是选两位花魁的入幕之宾,那么自然要按照花魁娘子的规矩来。两位娘子说了,今日啊,她们只愿意和最优秀的两位公子见面。单独为那两位幸运的公子唱唱小曲儿啊什么的,就不知这两位幸运的公子是在座的哪两位了。”

    “哈哈哈哈,这人当然是本少爷了。”

    “肯定是我,我自幼饱读诗书,怎么可能输给其他人。”

    “你们都不要嚷嚷了,这两个人之中定有我一个。”

    “呵呵,一群脓包,也想跟本公子争?”

    “······”

    封慕云听见这些人自恋到不要脸的言论也是觉得醉了,再看看旁边的秦良钧,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碰了碰他的手肘道:“你对哪一个花魁感兴趣啊?听说有惜星、怜月两人,都是不分上下的。”

    秦良钧轻轻一笑,道:“自然是对两个都感兴趣,只一个怎么够?”

    封慕云竖了竖大拇指,眼睛瞥了瞥秦良钧的某个*部位,道:“胃口不小,就是不知道弹药够不够。”作为一个标准的女汉子,这种话说得是信手拈来。

    秦良钧一时有些尴尬,他从来没有想过会遇见封慕云这样开放的女子。虽说经常厮混青楼也懂得不少,但是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这些,一时间有些不知道怎么接话。

    封慕云瞧了他一眼,发现他脸颊浮现淡淡的红色,这样一副纯情小男生的模样是怎么回事?

    秦良钧自然发现了封慕云惊异的眼神,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就在这时,楼上的女子又继续说道:“众所周知,两位花魁都颇爱诗词,所以今日便以诗词为主。诸位公子可以一展才华,只要脱颖而出便可有一夜的时间与花魁娘子单独相处。至于之后的事,便不是小女子说了算了,诸位公子,尽可随意。”

    一番话说完,下面又是一阵鬼哭狼嚎,更有性急的直接吼道:“规矩咱们都明白了,还请小娘子出题吧。”其他的狼也是一阵附和:“对呀,快快出题。”

    楼下的女子抛了一个媚眼,娇嗔道:“公子些还真是性急,要知道心急可是吃不了热豆腐。今日的题目就是——没有题目,公子们可以随意发挥。若是写好了,可以差遣婢女送进后院,由两位花魁娘子亲自评判。”说罢便离开了,留下一群狼在对着面前的宣纸冥思苦想。

    封慕云也是皱了皱眉,这没有题目限制还真不错,得选一首简短的字不难的诗词,不然自己可写不来。

    一旁的秦良钧也不动笔,自顾自吃着糕点,时不时看一眼封慕云纠结的样子,只觉得好笑,他可不认为这个字都写不来的小妞可以做出什么诗来。

    想了一阵,封慕云抬头问秦良钧道:“那个,‘烟’字、‘楼’字、‘村’字、‘台’字、‘座’字怎么写的啊?”

    秦良钧扑哧一笑,道:“你确定你会写诗?还是别去丢人现眼了吧。”

    封慕云眼睛一瞪,道:“你只管告诉我怎么写的。”到时候写出来亮瞎你的狗眼!

    秦良钧无奈,边笑边在纸上写,写完后一一告诉封慕云道:“这是烟,这是楼,这是村,这是台,这是座。记住了啊,别写叉了啊。”

    封慕云拿过纸看了看,照着画在了自己的宣纸上。写完后抖了抖纸,满意的欣赏起自己的作品。却不料旁边一桌的一位男子眼尖看到了她写的字,出声嘲笑道:“这么差的字也敢拿出来献丑。”

    封慕云扭头,看见那男子,眼小鼻塌,一看就不是个好人,正准备出声反击,却不料身边的秦良钧先出头了。

    “段三,从哪来的滚回哪里去。没有我的同意还敢出府?”淡淡的声音却带着一丝封慕云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威压。

    那男子听见这句话正欲破口大骂,却忽然瞧见刚才被封慕云挡住的秦良钧。身躯一颤,脸上的表情格外丰富,似恐惧似愤怒,但最终还是谄媚的一笑,道:“没想到是君公子在,我这就走,这就走。”说完立马带着那一桌的狐朋狗友离开了。

    倒是封慕云像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秦良钧一样,对着他上下打量。秦良钧有些奇怪,问道:“怎么了?”

    封慕云摇摇头,笑道:“没什么,觉得刚才你挺威风的。那男的,眼睛那么小,鼻子那么塌,长成这样也敢出来丢人现眼,还说我。哼!”

    秦良钧摸了摸鼻尖,道:“他的鼻子就是我打塌的。”

    封慕云瞪大眼睛,自己怎么没发现这人有暴力倾向,联想到之前的听闻,不由问道:“难道他就是那个什么什么的儿子?然后你就是因为打了他才进弘文馆的?”

    秦良钧点了点头,显然不想继续谈论下去,伸出手,转移话题道:“你写的诗呢?快给师父看看。”

    封慕云一把打掉他的手,较真道:“什么师父?你最多只能算半个师父,别想占我便宜。”

    秦良钧翻了翻白眼:“对对对,快给我欣赏一下你的佳作吧。”

    封慕云一挑眉,得意道:“这句话本小姐爱听,诺,给你拿去膜拜一下吧。”

    秦良钧接过来一看,先是看着这歪七扭八的字皱了皱眉,随即努力的辨认了起来。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楼台六七座,□□十支花。”

    见秦良钧轻声将这首诗念出来,封慕云满脸笑意。小样,惊呆了吧,快来跪舔本小姐吧。等了一会儿也没见到秦良钧有什么其他动作,只是一遍遍的读这首诗。

    殊不知秦良钧却是被惊讶到了,他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自身的文学修养也算不错,所以更能体会出这首诗的韵味。全诗通俗平易、音韵和谐,最为难得的是将一到十十个数字完美的镶嵌其中,若是随意将几个数字换个位置都达不到现在这样的效果。

    秦良钧看了看封慕云,这诗真的是她写的?莫不是抄的人家的?

    “这个,真的是你写的?”

    听到秦良钧明显怀疑的语句,封慕云反问道:“你以前听说过这首诗吗”

    秦良钧想了想好像确实没有,这么有趣的诗以前若是有人写出来,自己肯定会听说过。惊奇的看了封慕云一眼,道:“看来我还真是小瞧了你。”这个女子真的很多地方都让自己惊讶,似乎永远探不到她的底。往往以为自己够了解她了,却不知什么时候又露出一点新的东西。真是,真是让人想探个究竟。

    封慕云骄傲的一仰头,道:“你小瞧我的地方多着呢!”嘿嘿,自己可没说是自己写的,只是问了你有没有听说过,你自己误会了可不能怪我,封慕云心中暗笑。

    秦良钧此时才提起笔在另一张宣纸上写起来,封慕云凑过去看,却发现一句话自己只认识两三个字,索性不看了。

    过了一会儿,秦良钧放下笔,唤来一个婢女,将自己与封慕云的杰作递给了她。

    “你写的什么啊?”待婢女离开,封慕云好奇的问道。

    秦良钧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道:“不告诉你。”

    封慕云哼了一声,嘟哝道:“肯定是知道没我写得好,所以不敢告诉我。”

    秦良钧脸色一红,确实是这样,所以不告诉封慕云,免得被她嘲笑。不过,谁叫她自己不识字看不懂?这可怪不了我。想到这里,秦良钧的脸色又恢复了正常。

    此时此刻,后院的一间雅间中,两位花魁娘子正在挑选着自己满意的作品。但看着她们紧皱的双眉,似乎都不太满意。

    “姐姐,你看这个,这样的人也能称为才子?简直是有辱斯文,连我都比不上,还好意思叫婢女拿进来?”一个肤白貌美身穿鹅黄色长裙的女子拿着一张宣纸对着另外一个白衣女子抱怨道。

    白衣女子淡淡一笑,笑容中带有一丝哀愁,让人一看就忍不住去呵护。这白衣女子正是惜星花魁,而着鹅黄色长裙的女子便是稍小半岁的怜月花魁。

    “你看看这份,这更是不堪入目。姐姐你看。”怜月三步作两步的凑到惜星旁边将手上的宣纸递给她看,惜星扫过一眼便放在了桌上,心中有些淡淡的苦涩。

    自己虽然被奉为花魁,但是内里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怜月向来是没心没肺的小孩子气,但是自己却总是容易想太多。今晚很可能就是自己付出清白的时候,之后花魁的位置也该让给其他清倌儿,沦落成跟下面陪笑的女子差不多。

    惜星叹了口气,又拿起一张纸,一看,却是有些发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