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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蕴含着弄潮儿最后一分真意的锁魂钉,角度刁钻得很。况且秦义绝的手指还插在弄潮儿心头,抽手阻挡不及,刹那间,三枚锁魂钉便刺入秦义绝胸腹之中。
一股剧痛传来。
秦义绝抽出手指,已然断气的弄潮儿便倒了下去,与此同时,弄潮儿的脸颊迅速由原本油光满面的红润之色变成紫黑之色,从左胸流出的血液更是漆黑无比。
“原来是个药人。”
秦义绝直接用手挖出了那三枚锁魂钉,冷冷的扫视着周遭的武装家丁们,这些家丁面面相觑之后,便默默退到远处。
一声大喝传来。
“放箭!”
箭矢齐飞,在天空中形成一张巨网。
秦义绝转过身去,背对着那些箭矢,不动如山。
……
“老爷,那妖女已被乱箭射死。”
听到家丁的禀报,方谭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挥袖道:“好,我知道了,下去吧。”
那家丁刚要转身离去,方谭又叫住了他。
“等一下,弄潮儿怎么样了?重伤?”
家丁答道:“弄潮儿?老爷说的可是那白面小生?”
“正是。”
“老爷,那小生业已气绝,被妖女一指入心,七窍流血而死。”
方谭的眼中立即放出两道精光。
弄潮儿也死了!
简直没有比这更妙的结局。
方谭朗笑三生,意犹未尽,竟高兴地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心情平复后,才穿着粗气,激动的道:“快把那弄潮儿的尸身弄过来,本郡守要亲自验尸,看看那妖女的一指有多凌厉。”
方谭想要看弄潮儿的尸体,当然不是想见识秦义绝的一指绝学。
而是想要得到那张纸。
方才的秘议只有方谭与弄潮儿二人知道,只要毁掉那张纸,他还是朝廷的一方郡守,除了白墨处理的那桩案子,不再有任何把柄落于人手。
只是那家丁才出去传令不久,便又带着一脸惶恐的折返回来。
“老爷……那白面小生的尸身……不翼而飞了……”
“什么?众目睽睽之下,难道那尸体羽化飞升了不成?”
“老爷,小的问过好多人,他们都说不知道,一转眼就没影了……”
方谭怒气冲冲的道:“查!一定要把他的尸体给我找回来!不惜一切代价!”
“诺……”
“罢了,我去看看那妖女的尸体吧。”
不知怎的,可能是弄潮儿的尸体不翼而飞让方谭产生了一丝警觉。今日发生之事,简直如梦幻一般令人难以置信,他手下的三位高手,在江湖中不说超一流,一流总算得上,能在三人合围之下不伤一根汗毛,就算那南疆的柳如风来了,估计也办不到,而那个女子,竟在击杀两名供奉之后,还能再度格毙那深不可测的杀手弄潮儿,在方谭的认知里,简直如同天方夜谭。不亲眼看到她的尸体,方谭总觉得有些放心不下。
秦义绝的尸身已经被裹尸布裹了起来。
在方谭的命令下,一名家丁小心翼翼的将裹尸布打开。秦义绝来时穿着一袭黑袍,看不出有多少血迹,方谭伸出手指,在秦义绝鼻尖下试了试,确定她已经没有了呼吸,这才彻底放松下来,不由得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方谭与秦义绝只见过两面。
头一面,在宋仲卿府邸时,那时只觉得此女高不可攀、盛气凌人,使人望之生畏。第二面时,秦义绝又在装神弄鬼,方谭根本来不及细细打量。此时,她已经死了,眉梢舒展开来,安静祥和,才让方谭感到,此女真个是美若天仙,说是方谭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也毫不为过。
报复心理与秦义绝本身绝美的容颜双重作用下,方谭决定玩个重口味的。当即命人将秦义绝的尸身抬入内室。
“他奶奶的!我方谭活了这么多年,何时受过这等恶气?你搅得老子担惊受怕,我就让你死也死不踏实!”
鲜血已染湿了一床被褥。
方谭深吸一口气,慢慢解开了她的外衣。
黑袍下,是一袭乌金软甲,编织细密。
方谭解开这件软甲,迫不及待用手压住了那一双高峰。
可手上感到的却不是柔软,而是冰冷而坚硬的铁板。
这时,一声冷笑忽然传入方谭耳中。
“你玩够了么?”
方谭立即抽开了双手,讪笑道:“女侠,我只是……我这不是……”
须臾。
鲜血喷洒到秦义绝脸上,让她那本就充满寒芒的眼神更加冷冽。
“弄潮儿说得错,也没错。谁人不惜命?”
北轩三年,九月初。
云中郡郡守方谭,卒于家中,享年三十七岁。
宋仲卿家中,方木怔怔的对着窗外的云彩发呆,不言不语。宋仲卿叹气道:“阿木,我已经跟你说了,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但不是天来报,总是人来报。你爹做的那些事情,该有此果,你好好想想吧。”
见方木仍不言不语,宋仲卿又道:“阿木,方谭并不是你亲爹,你身上的血脉,比他要高贵得多。”
方木终于开了口,语气平和:“毕竟是养育了我十几年的人,于天下或有罪,于我确有恩,我会缅怀祭祀,但不会做什么其他的事情,师傅,你不要太担心了,我只是想一个人静静。”
宋仲卿点了点头,便离开了这间屋子。
屋外,秦义绝正煮茶小酌,见宋仲卿出来,笑道:“怎么,碰钉子了?”
宋仲卿道:“那孩子明白的很,他本来就没事,我算碰什么钉子?”
“你能不能对我说说,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值得你宋仲卿如此厚爱?王秋水之后,便没有哪一个弟子能入你法眼了吧?”
秦义绝面带疑惑。
宋仲卿却仍摇了摇头:“此事,你不知道比知道好,况且我也不是十分确定,太飘渺了。子不语怪力乱神,也许只是我宋仲卿老了,糊涂了,着了别人的道。但是,方木这个弟子,我是诚心要收,那件事是不是真的,暂且不论,你难道没有看出他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慧根?”
“什么慧根?我看他傻傻的,人如其名,就是一根木头。”
“孔夫子在世时,最爱的是哪一个弟子?”
“孔山?那老家伙,活着的时候常跟子各打嘴仗,表面老骂他,实际上他心里应该对这家伙喜爱的很。子贝呢,又表现得太聪明,不合他孔山孔圣人所谓的中庸之道。所以,应该还是子各吧?”
“你这是自作聪明,为求与人异而与人异。孔夫子活着的时候最厚爱谁,他表现得再明显不过,大家都知道,就你老故作异说。复圣颜归,才是他最喜欢的那位。”
“其实我还真看不出来那颜归哪点好。”
“堕肢体,辍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
秦义绝立即接口道:“是谓坐忘。”
“方木,天生具此境界。”
“我明白了,明天开始,他的上午都属于我,我要好好操练操练他。”
“本该如此。”
……
另一边,遥远的江南。
秋日已深,江南虽草木未衰,亦感到了层层秋意。一场秋雨一场寒,在此地依然是真景。时下,便有秋雨来袭,朦胧而生烟。长江上,一条蟒首大船上,西门鸾睛抱臂而坐,瑟瑟发着抖,一名身穿戏服的粉面小生就坐在他对面,面带笑意的喝着茶。
“西门鸾睛,亏你还自称文化人,风流上,你不如老子。老子看秋雨,看秋意,才是醉在其中,享真意境。”
西门鸾睛嗤笑道:“弄潮儿,说得好像你不冷似的。咱们北上时天气还尚温,现在居然冷到这个地步,真是令人发指。我以前在凉王北冥真性手下做事时,一直听说江南不冷,羡慕得紧,来了才知道,这是骗人的鬼话。”
弄潮儿笑道:“老子还真不冷,药力催发之下,老子还有点热了。”
“你天天吃那‘成仙饵’,咋也没见你飞升成仙?”
“仙道飘渺,私以为,那都是骗人的东西,就算真有什么神仙,也不过如上古传说的七皇一样,不过是各个聪明绝顶、力量惊人,又成就许多功绩,于是乎被人传奉为神仙而已,本质上还是肉体凡胎。”
西门鸾睛道:“你心性咋那么直呢,凡有点学问的人谁相信所谓仙道?祭祀宗庙也不过祖宗社稷而已,仙鬼之说,都是方士们编的。我是问,咋也没见你死翘翘了?是药三分毒,成仙饵药力如此之猛,甚至能改变体质,一般人吃几天没准就被它的药力烧死了。”
弄潮儿不以为怵,与西门鸾睛斗嘴本就是常态,两个人谁也不服气谁。斗嘴斗得时间长了,反倒生出了些感情,成了无聊的生活中少有的乐事之一。
“哈哈,你肯定以为我弄潮儿之所以这么厉害,全是因为我是药人故。其实呢,不是的,成仙饵是毒非药,当年那批方士换了多少批人,怎么只有我成了?并不是成仙饵的功效,只是我的体质本就异于常人而已。但此药一吃,就停不下来,有时候我甚至会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成仙了——你先别笑,你可以吃吃看,吃一次你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我一生天南地北的杀人,其实也在天南地北的找解药,无奈找不到。如今药入骨髓,我都不指望了。”
西门鸾睛挖苦道:“能让你弄潮儿垂头丧气的说出这种话,看来此药的确厉害。”
弄潮儿立即反击:“你以为你改个复姓后面缀个禽兽名,就成皇孙贵族了?北冥龙孙估摸着不会认你的。”
“哈哈,算了,不跟你一般见识。”西门鸾睛双手插袖,打了个寒颤,“我回被窝睡觉去了,这鬼天气,真是扫兴。”
待他走后,弄潮儿才打开船窗,立即便有一只浑身湿透的鸽子飞了进来。
弄潮儿打开鸽腿上的密信,不禁皱起了眉头。
“我居然死了……那秦义绝,真的有这么厉害?北冥龙孙化名尹龙孙,统摄了一大批江湖人,国雅派只是他的传声筒。纵有吕归尘、云采心二人坐镇,我也从没放进眼里过。可这突然冒出来的阴宗,还有那位上了谲云品的秦义绝……呵呵,主人和北冥龙孙,谁优谁劣,看来真的不好说……”
“罢了,毕竟棋逢对手,玩个顺心便是。”
弄潮儿将手伸出窗外,感受着秋风秋雨,不一会,在窗外飘飞不止的衣袂便已完全湿透。
弄潮儿喃喃自语。
“江南秋雨递秋寒,郁郁浮云望不穿。梦里犹耽春意重,老翁唤我去捉杆……”
“宋仲卿,王灵神,你们几个难道真的认为,捉杆人,你们认全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