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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军校尉的一腔热血只拖延了敖沧海一炷香的时间,现在这位杀才更加坚信。目标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因为冲出来阻击的人越来越强悍。而且这些骑兵舍生忘死,干脆就是以命搏命的打法。这种作风,很像大人物身边的死士。
刚刚那个家伙就是这样,若不是云家铠甲的有效保护。敖沧海就算不死,也是个重伤。现在,敖沧海越来越对前方奔驰的几个人感兴趣了。或许,他们真的就是杜壁和成矯。
杜壁见到身后重新荡起的烟尘之后,心中一凉。胯下战马再也经不住这样的奔驰,虽然他的马算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但马上却坐着两个人,十三岁的成矯不管怎么说,都有近百斤的分量,战马驮起来非常吃力。
眼看着战马的速度越来越慢,杜壁的心中悲凉。从军的那一天开始,老校尉就告诉过自己,这人横竖一般长。吃这碗刀口饭,最终还是要死在刀口之下。没想到了打混了数十年,还是走上这条不归路。
“驭……!”杜壁渐渐放慢马速,勒住战马。对着身边的亲卫道:“走不掉了,诸君的情谊杜壁领了。不愿与杜壁赴死者,可自行散去。本帅,不怪你们。”杜壁闭着眼睛挥了挥手,亲卫们尽皆黯然。
今天早晨他们还畅想着打到咸阳得天下,可下午却是这般光景。人生际遇大起大落,再没有比这个更加让人唏嘘的事情了。
一名亲卫翻身下马,跪在杜壁面前痛哭流涕。“大帅,您对杜忠抚育有加视若亲子。今天杜忠这一百多斤跟着将军战死沙场,也不枉来这人世间走一遭。吾愿与大帅,同生共死!”
杜壁低头一看,原来是自己在二十年前,收养的一个孤儿。那时只有两三岁的年纪,连话都没说利落。杜壁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便起名杜忠。当做子侄一般养着。这小子十四岁起,便跟着杜壁在军中。平日里不怎么出挑,又有些偏爱沾花惹草。杜壁并不怎么喜欢这小子总觉得他有些油滑,没想到道了今天这份田地。这小子居然有这份心。杜壁有些后悔平日里没有对这小子好一点。
“孩子!起来,你岁数还小。不必跟老夫走这一遭,逃命去吧!”杜壁搂着成矯,老泪纵横。亲卫们一个个咬着嘴唇,手按着剑柄。眼里溢满泪花。
“没有大帅,就没有杜忠的今天。杜忠就算是死,也要跟大帅一起死。”杜忠说完,翻身上马。“呛啷”一声抽出佩剑,尽管手抖得好像筛糠,但那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却让人感动。
“好小子,没白养你一回。你不必与老夫赴死,公子年幼你便护送公子回东三郡。有韩王与无忌公子的照拂。想来,公子也可以称霸东三郡。做一路诸侯。你小子这一世的富贵,还是可以预期的。”杜壁说完,将成矯放下战马。
“大帅!杜忠一定护送公子回东三郡,而后自刎随大帅而去。若有违此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杜忠再次翻身下马,跪伏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给杜壁磕了一个头。
“哎……!果然是个好孩子,你与公子不要骑马。将铠甲抛入草丛,顺小路逃命去吧!”杜壁说完,便抽出佩剑。轻轻催动胯下战马,迎着敖沧海去了。
云家的黑甲骑兵他见识过。杜壁不认为自己能够战而胜之。将军的宿命便是战死沙场,今天他只不过接受宿命的安排而已。安排了成矯,他的心便放下了。死则死尔!既然做下这滔天的大事,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疲惫的战马踩着小碎步。踢踏着前行。继而是慢跑,当能够看清楚敖沧海那狰狞的面甲时,开始全力加速。
奔驰的战马好像离弦之箭,微凉的秋风吹在脸上。杜壁觉得自己就快要飞起来,金色的青铜剑竖直向前。对面那队黑甲骑兵越来越近,杜壁笑了……此时的眼前。不再是青天白云,只有那狰狞的面甲。宿命!我来了!
金铁交鸣,战马狂嘶!两支骑兵轰然撞到了一起!
敖沧海俯身看向杜壁的尸体,在武关见过这位大将军。的确是杜壁无疑,他手里的青铜剑只剩下短短的一截。整个胸甲都被砍开,半个胸膛都被划开。鲜血合着黄色的骨髓往外流,身子一抽一抽。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逐渐暗淡,最后毫无光泽的瞪着眼睛望向天空。
杜壁死了,他的三十一名亲卫最后陪伴着他战死。作为将军,作为亲卫。他们选错了路,却都尽了职!
“敖爷!割下杜壁的人头,咱们能回去了。这下捞了一条大鱼!”杀才们见了杜壁的尸体,高兴得无以复加。下手的家伙更是乐得手舞足蹈,刚才特地避开了杜壁的头。只是对着胸膛砍了一刀,没想到即便是大将军。铠甲也这么不结实,马刀好像切豆腐一样将杜壁的半个胸都剖开了。
“不对!”敖沧海扫视着战场,忽然说道。
“怎么了敖爷!”
“三十一具尸体,却有三十二匹战马。剩下那一个人哪儿去了?”敖沧海不断打量着四周。杀才们听了敖沧海的话,也开始打量起来。
大路边上是草丛,即便是富庶的关中也不是遍地良田。秋风吹得微微发黄的荒草不断摩擦,发出“沙”“沙”声。这时候要是有条猎犬就好了,一定能够将草丛里面的人搜出来。
“下马,进草丛里面搜。一个小孩子,跑不远。”聪明一些的杀才已经蹦下了马,穿着沉重的铠甲便往草丛里面钻。老天爷,跟着杜壁跑的能使谁?只有公子成矯,抓到了他,天知道会有什么样的赏赐。做校尉赏万金似乎都有可能,这不是一个小孩儿,这是一座金山。
怀揣着美好的愿景,杀才们对成矯爆发出极大兴趣。砍向草丛的马刀,都是用刀背。这小子金贵着呢,死的哪里有活的值钱。不管回咸阳是被清蒸还是红烧,在这里只要逮到活的就是天大的功劳。
敖沧海骑着马跑了一圈儿,正要下马亲自去查看。忽然草丛里面钻出来两个人,见到敖沧海那年岁大一些的青年人高叫道:“将军,公子成矯在这里。”
秋风瑟瑟!李斯看着最后一批驼队离开了平凉,走西域的人离不开骆驼。秋草已经有些微微泛黄,西域的胡商们纷纷离开平凉。此时若不离开,就得在平凉待上一个冬天。
尽管这里有美酒,美食,美人让然流连忘返。可高额的消费,也让他们有些吃不消。辛辛苦苦出来大半年,所获利润被平凉的酒肆妓馆掏去了一半。这一半,可不够他们度过冬天的。
“西域人走了,匈奴人与东胡人也走了。城外的牛马市也没了牲口,难得没有腥膻气的风吹过来。匈奴人真的肯过来,最好把那片地方都给拆了。新的牛马市若是靠近平凉十里,老夫绝对不与你善罢甘休。”蔚獠对城外的牲畜市场简直是深恶痛绝。
这些建筑不但散发出强烈的腥膻气味儿,熏得守卫军卒一个个无精打采。更因为这些地方会成为敌军的进攻基地,牛马市里面有许多土坯房,还有许多草棚子。虽然很简陋,但对于进攻的匈奴人来说足够了。大冬天里,再也没有比土坯房更好的地方了。普通的匈奴人,哪里会有牛皮帐篷住。还不是一身皮袄,裹着羊皮硬熬!
“呵呵!匈奴人来了再说,不是李斯怀疑侯爷的说辞。总觉得侯爷这一次有些小题大做。咱们平凉城高堪比咸阳,城坚更甚于咸阳。就凭匈奴人那架云梯撞车的手段,想攻下平凉来……!这有可能么?匈奴人是疯了,才会攻击平凉?”
李斯真有些不大相信匈奴人会疯狂到攻击咸阳的地步,匈奴人虽然不读书不识字。但终究还算是有点智商的,眼看着这么大一块石头,真的眼睁睁就往上撞?对于自己亲自督造的平凉城,李斯还是有信心的。两年间修筑了这样巨大的工程,就算有水泥这些现代物品的帮助。也足足累死了一万余名各族奴隶。平凉的城防,不过是固若金汤也不逞多让。
“呵呵!正是因为城高城坚。匈奴人才会想着拿下平凉,这样他们才会在西北有一个坚固的支撑点。平凉城好啊!你以为匈奴人愿意在漠北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有这样一座城池,他们便可以过上富足的日子。冬日里也能够躲进温暖的房屋,而不是在毡包里面苦熬。
大单于更是对平凉垂涎三尺,将咱们养成这么肥。到了秋天,怎会不宰杀吃肉。我若是大单于,也会倾匈奴全族之力拿下平凉。今后,便有了与华夏族分庭抗礼的资本。这是多少代匈奴单于,梦寐以求的事情。”
“可大单于与左大都尉跟侯爷的关系……!”
“在赤果果个利益面前,情谊这东西就显得不大重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