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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莱兄弟没想到自己的谈话被两位施法者“旁听”着,仍旧在纠结他们之间的分歧。
“听着,南,光是想象成为神……天父在上,就已经违背教义了,这种话以后千万别再提起,我可不希望自己的弟弟被钉上耻辱架。”东近乎抓狂。
“抱歉,哥哥,我这样想过后也明白……那么多的人向天父祈祷,我们的父又如何能满足每一个人呢?只有虔诚的灵魂才能让父神青睐,我想是这样的吧。”南有些落寞,他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太过出格;不忿是难免的,用词也就稍微带了点情绪。
“父神让我们心向良善,终身奉献,忏悔自己的罪行。虽说许多人口中念念不忘天父,可他们又哪能真的做到呢?”东这么说的时候有点儿心虚,咳了一声板起脸说道,“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一个家里也只有最乖的孩子才能得到父母的奖励,父神拥有那么多的孩子呢!受苦的人,必然有天父让他受苦的理由。我们遇上了不平事,能管的就管了;那些没有撞到我们面前来的恶徒,自有别的人去收拾他们。”
南微微噘着嘴,他知道东说的是正确的,但总是觉得不太想要去认同……他自个儿也说不清楚这种叛逆的心态是哪儿来的。
“你也别想太多你自己都觉得不实际的东西了,父神让某人终身为仆,自是有父神的道理。”东认为自己有说服弟弟的必要,“几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国王统领贵族,贵族统领平民。如果让平民去干贵族的事儿,那不就乱套了吗?再说了,平民干得过来吗?大多数人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真让他们去统领其他的人,世界就完蛋了。”
“……如果要这么说,平民不识字是平民的错吗?”南嘟哝了半句,剩下的半句他不能说。
东被这半句话噎了个半死,确实,平民求生都颇为艰难,哪还有闲情雅致读书识字?在教廷势力最强大的时候,民众家中藏有带文字的纸片儿还是罪名呢,更别说收藏书籍了。
“如果让平民识字对国家有利,老爷们会那么干的。”东只能干巴巴地说道。
南暗自叹息一声,他明白东不想跟他认真讨论这些东西,都开始违心地说些连自己都不认同的话了,“好吧,东,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此吧。”
东松了口气,“你能明白事儿就最好了,南。”
“那对兄弟中的哥哥还算是个正常人。”安格斯对格洛丽亚说道。
“不过你比较喜欢南的想法……因为那比较‘有趣’,是吧?”格洛丽亚斜视他。
“呵呵……”不需看到脸,飓风女士都能猜到这家伙斗篷下必然又露出了那种让人牙痒的冷笑。
格洛丽亚磨牙,“一方面你觉得南不正常,一方面你又不肯就他的灵魂是否会变质跟我打个赌……”
“你知道,女士,成为我下注棋子的人……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而以我的个人看法,本能生物与智慧生物的区别在于,前者受欲|望驱使,后者受信念驱使。”安格斯貌似礼貌,实则刻薄地说道,“当然,可称为智慧生物的部分个体……本质上与本能生物并无不同。但对于遵循智慧生物准则的另一部分,我认为他们应当值得一定程度上的尊敬。”
“……虽然你确实是在夸奖我的小家伙没错,但这种说法听起来一点儿也不能让人感觉高兴。”格洛丽亚说道,“按你这种说法,忠于欲|望而活的那部分人都算是渣滓蝼蚁之列了……”她侧过头去,以手扶额,“得了,算我自己嘴贱。以后咱们最好别讨论这些东西,免得我被你的歪理邪说蛊惑。”
南牵着陆行鸟默默前行,鸟背上的东看不到他的脸、走在前面的两位施法者也没有留意他的情绪。
说是放弃谈论所谓“渎神”的话题,但人的思想是自由的、不受控制的,他脑中仍旧盘旋着突兀冒出来的新奇想法——最开始,他想的是关于哈代村的事儿;莎莉太太心地善良,也很有照顾众人的责任心——她在萨姆尔手下吃了那么多苦头,仍旧没有放弃偷偷救济村民,南相信她担任村长的日子里村民的生活一定会好起来……可她若是死去了呢?
这个想法很不敬,但莎莉太太虽然还年轻,却已经吃了太多苦头了——仅有二十岁的人憔悴得像是有四十岁,即使她受人拥戴、健康长寿,她又还能活多久?等到她去世以后,谁能保证下一任村长还能像她一般仁爱?
这样的想法让南第一次心生焦虑,坐立难安——全村人的幸福都寄托在村长、拥有全村土地的人是否仁慈之上,这种事情太难以接受;南想象了下假若自己一生荣辱都只能寄托在指望某个上位者品德高尚之上,生死皆不由自己——这该是多么让人绝望的事?
他从未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现在,这种思想的成长没有让他获得欣喜,反倒是让他惊惶不安、发自内心地忧虑起来。曾经坚信的平民必须由贵族统治才能有秩序地生活的想法在一瞬间崩塌成渣,他无法欺骗自己相信所有拥有领土的贵族老爷们都是仁德、高尚之辈,与之相反,大多数皆颇为不堪。
比如乔伊斯,这位夏洛蒂家的下任袭爵者,南就难以想象当他成为夏洛蒂家拥有土地的领主后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会面临什么样的灾难——艾米丽长|枪的悲剧说是因他而起并不为过,若不是他撩拨茱莉娅、深深地伤害了那位女士的自尊心,或许茱莉娅的仇恨不会爆发得那么剧烈、那么毁人毁己;虽然在律法上无法判定乔伊斯的罪名,但南对那个纨绔子弟没有丝毫的好感,也绝不能相信那家伙会对平民多么仁爱。
思想触及到这一领域——统治者本身是否具有让人民幸福的能力,再稍一发散,即使以南的乐观,他也只能感受到深深的绝望……
绞尽脑汁地回溯他接触过的贵族人家,以客观冷静的目光去衡量他们是否有与其所拥有的权力对等匹配的能力,心中的绝望又再度加深——并非他愤世嫉俗,即使是他自己、他这个中产阶级之家的小少爷,对于底层平民的生活也了解贫乏;那么,那些比他地位更高的贵族人家的子弟,真的理会民间疾苦、真的能够治理好自家领地里的民众?
愚者自欺欺人,这是因为他们无力反抗外界施加在自身上的巨大痛苦和压力,只能靠自欺欺人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但南做不到这一点——他身体内每一条血管都在沸腾、每一根神经都在传达着一种危险的挣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理解到的事实,却又不得不面对自己束手无策的可笑境况。
一个村子的人民生活是否能安康,维系在村长本人品德是否高尚上;一片领地的人民生活是否能安康,维系在当地最高领主之上;一个国家……
“不……不,不,我越界了。”从近乎疯魔的臆想中醒过神来,南额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他总算明白自己的思维接触到了什么样的禁区,他赶紧强行中断了思想上的狂奔,将这危险的东西埋进心底。
地平线的尽头出现连绵无尽的高耸城墙时,时间已接近下午四点。又走了一段,蜿蜒的小路融入平坦的、宽敞的大道中,道路上也渐渐出现行人的踪迹。
格洛丽亚仍旧做女行者打扮,倒是安格斯那身斗篷怪人的造型颇为引人注目。
哈罗德城作为伍德山脉沿线城市中最繁荣的一座,其人口接近五十万,道路四通八达,又有运河穿城而过;来往商队络绎不绝,外地涌入的流动人口也有好几万。离那绵延无尽的城墙还有两公里以上路程,城郊处的繁盛就已可见端倪。
大片的土地被平整出来,搭建出一眼望不到头的棚户区,虽说卫生情况堪忧,但在大道两侧空地上凌乱摆设的地摊、脏兮兮的食物贩售点、跑来跑去的孩童,仍能让人感受到勃勃生气。
普通骡马与奇形怪状妖兽组成的大车队从一行四人身侧穿过,赶车的车夫和随队的伙计们冲格洛丽亚的背影吹口哨,走近看清楚飓风女士的正面后又故做正经地把脑袋板回去;坐在平板货车边缘的异族女性嘻嘻哈哈地冲陆行鸟背上的东调笑,往俩兄弟身上扔吃剩的果核——他俩头发蓬乱、胡子拉碴,到底底子好。
兄弟俩没敢回应,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车队的速度比他们快,很快将他们甩到了身后,那些银铃般的笑声远去,哥俩个同时暗自松了口气。
除了成员精悍的冒险者、商队,道路上也有不少平民,能在这种天气出门的人家都是比较宽裕的,至少衣服比较厚、也比较干净。安格斯的斗篷怪人造型最多地吸引了这些平民的注意,边赶路边冲这边张望,走得老远了还在频频回头。
走近棚户区,道路两侧叫卖的商贩吆喝声响亮起来,各色食物的香气也很积极地往行人的鼻翼边钻。东睡了十几个小时,嗅到香气后忍不住往那些摊点看过去,数秒后,他死心地收回视线,目不斜视看向前方道路尽头的城门——他的视力还算不错,摆弄食物的那一双双粗糙的双手指甲缝里厚厚的黑泥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越过棚户区,城墙下的大段严禁搭建棚户的隔离带上出现了成片的营房,各处营区还插满了带有不同贵族家纹的三角旗,大约是前往切斯特前线的各家军队的临时营区。视点比较高的东张望了一番,认出了其中几家,倒是没有看到贝内特军团……军队不可能穿过伍德山脉行军,大约还在路上。
军队营区比棚户区整齐一点点,当然,也就是一点点——稍微划分了各家之间的区域、商贩人数少了一些、地面堆积的垃圾少了一些,仅此而已。
格洛丽亚身材高挑,修身的精灵族轻便服完美地勾勒出诱人曲线,再加上那头漂亮的红色长发,老远地那些靠近大道的营地就有执勤的士兵冲这边吹口哨;等到一行四人走近后,那些吹过口哨的士兵脸部抽搐的表情看得十分清晰,一个个无趣地别过头去……
托莱兄弟深深地把脑袋垂了下去,士兵冲飓风女士吹口哨很不礼貌,不吹口哨了,他们又觉得更不礼貌了……
格洛丽亚本人倒是一点儿也不介意这些,神态自若地左右顾盼,偶或跟安格斯说几句话。
作为最靠近前线的城市,哈罗德警备森严,虽有数个路过的军团驻扎在城外,入城时的盘查仍旧十分严格;四人在城门外等了一会儿,走在他们前面的商队才检查完毕,轮到他们四个后,城门守卫警惕地将托莱兄弟从头打量到脚,又粗暴地翻了下陆行鸟屁股后面的行李架,忽略了身为女性的格洛丽亚,将斗篷怪人安格斯团团围住。
“把斗篷摘下来!”城防队的士官很不客气地喝道。
托莱兄弟紧张地对视一眼,他们担心的自然不是末日审判——好在让他们恐惧的事儿没有发生,安格斯从斗篷里伸出手,纤细漂亮的手指看得守卫们眼神发直,等到他摘下兜帽,这些守卫们眼睛直接就定住了。
不管看几次,安格斯·末日审判的脸仍旧能让人心中一跳、呼吸漏拍;看习惯了的托莱兄弟都是如此,就更别提初次看见的人了。
原本嘈杂的城门附近为之一静,通过检查的商队有人好奇地往后看时,安格斯已经施施然罩上兜帽,只见一群城防队的守卫直愣愣地傻站在那儿,暗地嘲笑。
“我们能过去了没?”格洛丽亚喝道,她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安格斯的身份曝光的,六十年前的通缉令,有记忆的人都死光了,新生代争名逐利还来不及,哪还会去留意尘埃埋葬的历史。
“啊、好的,好的。”从震惊中醒过来的城防队士官傻笑着点了点头,但没让开路,“这位……这位先生叫什么名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隐晦地扫了下安格斯平坦的胸口,眼角一抽,大约是惋惜这样的相貌居然不是个女的。
“安格斯。”格洛丽亚已经不耐烦地抖腿了。
“哦——哦,安格斯先生是吗,你们是路过本城呢,还是要长留?”城防队士官没理会格洛丽亚的焦躁。
“路过!很快就走!你这人怎么这么啰嗦?!”格洛丽亚大约快暴走了,知晓这位女士脾气的托莱兄弟冷汗都淌成瀑布了。
“这样……你们有住的地方吗?”城防队士官一脸无耻地淫|笑,眼睛死死地盯着安格斯的兜帽,完全不理睬格洛丽亚。
格洛丽亚伸手去摸左手腕上的空间手镯,眼尖的南扑上来死死拉住她的胳膊;千钧一发之际,安格斯开口了,“让开。”
“诶、诶!”非常无礼的口吻,可是城防队士官好像就是理解不了别人的情绪似的,一脸淫|笑地连连点头,脚下不自觉地侧了侧。
他们几人不在通缉令上(安格斯的早就被人忽略了,托莱兄弟的则是还没下发,官方机构本就以拖沓闻名,猎人协会也好不了多少。),检查过后自然没有被拦下来的道理;格洛丽亚被南半架着走进城门,愤愤不平地扭过身对后面比了个中指,守卫们完全无视了她,一个个恋恋不舍地盯着安格斯裹在斗篷里的背影。
“那家伙居然不是精灵。”某个守卫如此说道。
城防队士官嘿嘿笑了两声,冲某个下属打了个手势,“你去,跟着他们看看他们住到到哪了。”
那名下属回以奸笑,“头儿,您是要……”
士官一巴掌刮过对方头皮,眼睛一瞪,“想什么呢?咱们去通知城主大人,自有你们的好处。”
四人并不知晓那个色眯眯的士官打算把安格斯卖个好价钱,知道的话,大约会对此人报以深深的同情……进了城门后,规划齐整的建筑、织密的人流、沸腾的人声,皆让人有重回人间之感。坐在陆行鸟背上的东略带兴奋地四下张望,扫过某面离城门不远的告示牌后目光一滞,仔细看去,嘴巴顿时张成o型,“我的天、女士、女士!”
“嗯?”格洛丽亚正不愉快呢,顺着东指的方向看过去。告示牌上新张贴了一张鲜红的公告,上面写着的名字有些熟悉;细看一遍后,格洛丽亚甩开南的手走过去,“亚德里恩·罗兰?这不是那个混蛋贵族吗?”
东颤巍巍地从鸟背上爬下来,小跑过去手指点向告示正中央加大的字体,“我是说这个——死神,死神出现在这个城市了!”
听到死神,悠然打量街景的安格斯把目光转了过来,兜帽阴影下似乎闪过一道精光。
“率领罗兰家族军团支援前线的子爵大人亚德里恩·罗兰阁下惨遭‘死神’毒手……嗯?亚德里恩·罗兰不就是……?”南看向哥哥,东连连点头,“对,就是昨天我跟女士去乡村集市时听到的那个家伙,这混蛋纵兵劫掠了一个村子,还把那儿烧得干干净净。”
“什么死神?惩奸除恶的民间传说人物?”外来者的格洛丽亚迷茫地问。
“嘘——”东做个噤声手势,紧张地看了一眼周边;还好,没人留意他们。绝大多数平民都不识字,对于官方告示的兴趣有限,“咱们先找个住处,然后再说这个。”
大部分城市的商业区都在南城区,哈罗德城也不例外。找了间像样的酒店,包下相连的四间客房,安置下行礼后四人集聚到格洛丽亚房间的起居室,谈起了关于死神的话题。
“‘死神’最早出现在王城。”前戒卫队总长的东对这方面的信息知道得比较详细,大部分人对“死神”谈之色变,他倒是镇定得多,“那是三年前……不,应该是四年前的事儿了,没人知道他是谁、是男是女,当他最早在王城出没时,三个月的时间里谋杀了一位伯爵大人、两位子爵大人,还有十几个身份不等的人士。”
“噢噢——听起来就很有意思,在王城动手也没被抓住?”格洛丽亚来劲儿了。
“大公阁下封城大搜半年,没有抓到对方……而这时王城百里外的加西亚城又传出‘死神’做下的案件,王城的搜捕才算停止。”东没精力去埋怨格洛丽亚看热闹不嫌事大,严肃地说道,“女士,这并不有趣。或许死神收割的性命中有不少不法之徒,但他的手段太过残忍,容易引起恐慌……我估计,如果不是亚德里恩·罗兰是外来的贵族,哈罗德城必须给个交代,关于他死于死神之手的事儿都不会被公布出来。”
“怎么说?”格洛丽亚追问。
“‘死神’擅长分解。”一直很安静的安格斯忽然说话了,他身上的斗篷在进入房间后就解除了,这会儿占据了壁炉前最好的位置,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搭在扶手上,神态安闲地看过来,“他像是个追求完美的艺术求道者,再怎么丑陋的肉|体经过他的剪裁,都能变得优美动人。”
“诶?”格洛丽亚惊诧。
“遇到你之前,我追寻死神的脚步走了几个地方,也观摩过他的作品。”安格斯冲她微微颔首,没理会脸色难看起来的托莱兄弟,“在塞尔维港口,我曾经离他不到百米……但很遗憾,我慢了一步,没有看他。”
“塞尔维港口?不可能,那里没发出过通告啊?!”南震惊了,要知道塞尔维港口离杰佛里城可不远!
安格斯没有理睬他,慢条斯理地品了一口茶,以略带赞赏的平静语气缓慢地说道,“塞尔维港口政事官希尔保特·林赛的妻弟是死神在那儿的收宫之作,那家伙在某个城市出手时,总喜欢挑个大人物为收尾……那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被他精细地剔除多余的脂肪肥肉,累赘的皮质也剪裁掉大半;若非腥臭气浓厚,那家伙简直是完美地恢复了二十年的青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