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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筝临出门前,忽然接到一个电话,看着来人的名字,她不由得一气。
段雨楼。
一个让凌灵委屈了七年后还给予致命背叛的男人,一个即使分手后还让凌灵不得不辞职的男人。脾气直爽的钟筝,直觉的就想拉黑来电,可是想了想,终于还是不忍心。
连凌灵自己,最终都选择了原谅,她这个旁人,有什么好意气用事的。除了愚顺和心软,至少,段雨楼对凌灵一直是真心。
距离他和凌灵分手已经一个多月,这忽然打电话,总是还有什么意思的吧。钟筝清清喉咙,接听,努力让语气显示出一点冷漠:“喂。”
“……小筝。”段雨楼的声音一如既往,可是温润如玉里,还是掩盖不了深深地疲惫。
“嗯。”钟筝忽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站在闺蜜的立场,她自然恨段雨楼,可是七年相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点点滴滴会聚,段雨楼也曾爱屋及乌,给予她和陆谣不少的关心和照顾。
只能感叹造化弄人。
“什么事?”钟筝的语气柔和了一点。
话筒那边迟疑了很久,两个人都这样静默着。好一会儿,段雨楼才悠悠地开口:“我周六要结婚了。”
“什么?”钟筝才下去的火气,又一下爆发,让一向还算好脾气的她,都有一种爆粗口要骂人的冲动。她深呼吸一口,压制住愤怒,只要段雨楼胆敢再说一点过分的可能会伤害到凌灵的话,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那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炫耀吗?我警告你,离凌灵远远的,不要打扰她!”
“我没有再碰过她!”段雨楼急切地解释道。
“哈!哈哈!哈哈哈!没再碰过谁关我们屁事!这么肮脏的事情我们不想听!段雨楼,拜托你能长点心吗?这时候说这些有用吗?没再碰过她你就要跟人家结婚?不要告诉我那个大咪咪怀孕了。”钟筝不屑,最讨厌这样的男人,懦弱没有担当,把一切结果都归结于外界的环境,仿佛自己是不得不做出如此的决策。
“是,”段雨楼默默。
“靠。”钟筝也无语,她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段雨楼,不是我诅咒你,可是你是当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傻瓜吗?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情吗?你喝个酒就出鬼了?你上个床别人就怀上了?那个大咪咪什么人,你上次听得还不清楚吗?骗你整容骗你处女,难道就不能骗你怀孕?说得不好听一点,她那么水性杨花,就算怀上了,你能保证孩子是你的?虽然我认为你很渣,但是,必须要说,那个大咪咪那样的女人,连你这样的人渣都配不上!”
钟筝恨铁不成钢,义愤填膺。说心里话,她的心里,还是无法一下子就将段雨楼从朋友的位置上抹去。话虽然说得很不好听还有点冲人伤人,可都是钟筝的心里话。
好脾气的段雨楼,没有动怒,或者说,他理解钟筝的心思。他只是苦笑了一下,而后苦涩:“那不是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吗?”
钟筝无语,心中悲哀难受。为什么爱情脱去甜美的外衣,就能变成最伤人的利器,伤害对方,伤害自己,也伤害了别人。又是一阵沉默后,钟筝再次收拾心情,平静:“那你告诉我是什么意思?”
“铃铛和我以前约好,哪怕有一天,我们两个分开,也会去参加对方的婚礼。”段雨楼低沉地说着。
“屁!”钟筝终于骂了一句脏话。“山盟海誓都能违背,海枯石烂都能反悔,以前头脑发热时候说的话,算个屁!”
“我……”段雨楼似乎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到头来,其实还是他自己放不下凌灵。只是,自己终究还是懦弱,在明知道已经挽回不了凌灵的时候,不敢再放弃一直坚守的亲情。凌灵和母亲,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不管他们做错什么,发生什么,哪怕是以命换命,他相信自己也绝对不会放弃他们。
只是,凌灵放弃了他,而他,自知无颜再给她幸福。
“段雨楼,这是你选择的人生,从今后,和铃铛没有任何一点关系。如果你对铃铛有愧疚,如果你还有点人性,那就请你离她远一点,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不管你和谁结婚,不管你以后是不是幸福,那都是你的事,我也愿意衷心地祝福你,但是真的,拜托,放过凌灵吧。”
钟筝的话语,无奈,真诚,苦口婆心。段雨楼也不知道自己原本是在奢求什么,他茫然,很久,才轻轻地说:“我知道了。对不起。”
电话挂断,钟筝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她很想当这个电话没有存在过,可是想起凌灵,想起段雨楼,又忍不住叹气。
算了,数钱吧,口袋里双数就不告诉凌灵,单数就告诉凌灵。她记得自己钱包里刚取了两千大洋没用,这也不算隐瞒,就算是天意了对不对?
钟筝打开钱包,崭新的一叠人民币安静地躺在那里,没有一张其他颜色的。她轻舒一口气,似乎找到了理由安慰自己。然后,就当她想把钱包放回去的时候,一枚硬币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叮咚一声掉在地上。
一块钱……
钟筝欲哭无泪。她重新扒开钱包,试图再次寻找是不是哪里还有漏网之鱼,最终一无所获。
要不,重新算?
哎,这都是什么跟什么事儿。
最终,钟筝还是打通了凌灵的电话。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他们之间的约定,凌灵有权力知道,而且,有权力自己作出决定。
“小筝!你个死样!重色轻友,终于想起我来了!”电话刚接通,凌灵欢快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听见如银铃般悦耳的话语,钟筝心中又打起了退堂鼓,凌灵好不容易才恢复,何必让不相干的事情打扰她。“我哪有重色轻友!”
“嘿!不要以为我最近忙着就不关心你啊!听说前几天婚礼的时候,你带男朋友去了?听说昨天回孤儿院的时候,你也带了一个男朋友?而且听描述,两个不是同一个啊!什么情况?你这是不开花则已,一开花就招蜂引蝶无数啊!”
“招蜂引蝶是贬义词好不好!而且,凭你的聪明伶俐,你应该不用我解释,冒充我两任男朋友的,一个是顾泠澜,一个是宋宸灏?”
“人我当然不好奇!我好奇的是,为什么他们要冒充?顾泠澜还好,你都说了青梅竹马。那宋宸灏又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不熟悉?他什么心理啊!怎么没人来冒充我男朋友啊!”凌灵叽叽喳喳,八卦本性不改。
“你需要吗?你要参加婚礼吗?”钟筝反问:“我都是被逼无奈啊!”
电话那头,凌灵的声音忽然降低了几个频道,而后是轻笑:“谁说我不需要,我要参加段雨楼的婚礼啊!”
“你知道了?”钟筝脱口而出,而后才惊觉,捂住自己嘴已经来不及。
“你也知道了?”凌灵的情绪不再如刚才那样高昂,但也不至于让钟筝太多担心。
“嗯,他刚才给我打电话了。”钟筝老实,随即咬牙切齿:“那小子不会是给你也打电话了?”她的警告白给了?
“没有,他要敢就好了。”懦弱没勇气的男人,最后总算没再来亲自给她补一刀。凌灵不在意:“我在朋友圈看到的,他有几个同事,我也认识的。”
“哦。”钟筝忽然想到凌灵刚才的话:“你要去参加他婚礼?”
“嗯。我们以前约好,哪怕有一天,我们两个分开,也会去参加对方的婚礼。”凌灵的话和段雨楼的一模一样。
“你们俩真是……”钟筝只能感慨,造化弄人,明明佳偶天成,偏又如此结局。
“他打电话给你干嘛?”
“就说了他要结婚的消息,说大咪咪怀孕了,嗯,说他后来没碰过大咪咪。”钟筝加上最后一句,如果这一句,能让凌灵有点好过的话。
“幼稚。”凌灵叹了一口气:“你说那小子,怎么能傻成这样……”即便分开,那也不是不曾相爱、不再关心。
“你也傻,分就分了,还去参加什么婚礼!”钟筝真是想不通他们的逻辑:“要是我,什么前男友,要是不喜欢了,就给我滚远点,要是还喜欢,就干脆去抢回来!”
“傻样,你个初吻都在的家伙,还谈感情,爱情哪有你说的那么非黑即白的。”凌灵一边鄙视,一边有淡淡的惆怅。
钟筝脸一红,一想起初吻,她就想起了宋宸灏。Md自己是不是莫名其妙就失去初吻了?还是那个家伙?幸好,现在是隔着电话,凌灵自己又陷在情绪中,否则的话,她一定能看出钟筝的不对劲。
“铃铛啊,不要去了,看见段雨楼他妈,看见大咪咪,多瘆人,心情都不好。”
“那我可以让她们心情不好啊。”凌灵轻笑。想要践行彼此之间的约定,是因为她,至始至终,都不曾背叛爱情。亲眼见证,算是给自己、给段雨楼之间,画上一个句号,从此后,了无干系。
“你要大闹婚礼现场吗?”钟筝心提起来,然后一咬牙:“我陪你去!”
“说你幼稚你真幼稚,这么没品位的事情我会做出来吗?”如果面对面,凌灵一定会给钟筝一个鄙视的眼神。“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而已,让他们看到我很好,他们估计就会很不好了。”
“嗯,打扮得漂亮点!我帮你借个好车怎么样?”钟筝努力想着方式,可惜,撕逼大战之类的八卦新闻她看得少,心机婊上位史之类的更是没有涉猎,斗争手段单一。
“借个你那么优秀的男朋友给我才算好。”凌灵真是佩服她的创意。其实,笑容就是最好的武器不是吗?
“这个可以有!”钟筝自己刚被逼着来过这么一次,觉得效果非常好,顾泠澜的出场可是给她挣够了面子。钟筝立即亢奋了:“哎哎哎,我让顾泠澜冒充你男朋友!他们反正都没见过!我保证,一定给你争脸!说不定把大咪咪的魂都给勾走了!”
“我开玩笑的,你真是……”凌灵无语,这关心则乱,看看把小筝急的,病急乱投医,见风就是雨。
“你要去,我不拦着你,但是你不能一个人去!”大咪咪骄横,段玉楼他娘野蛮,如狼似虎又是对方的主场,她怎么放心让凌灵一个人去。“要不我陪你去,要不我让顾泠澜陪你去。”
“小筝,我虽然没你能打,我好歹也是女警啊,太小看我了吧。”
“不管,反正我不放心。”钟筝看着手表,时间差不多到午饭:“你在哪儿,忙什么呢,中午一起吃饭?”
“中午可能不行,我现在在XX区呢,有点远,下午一点还有个面试,要不晚上?”
“行啊,那就晚上吧,江河汇那边我们吃过的那个悠然馆吧,吃完简餐还能聊聊天。”刚好就是顾泠澜小区楼下。
和凌灵约好晚饭,钟筝先骑车直奔顾泠澜家里。她打算先去探探顾泠澜的口风,如果他愿意的话就更好了。
顾泠澜早在家中等候,大露台上,放着两杯咖啡和一碟水果,还有舒缓的音乐流淌。
“嘿嘿,顾泠澜,很会享受啊!”钟筝看到顾泠澜过得这么悠闲,心中的担忧也放下了许多。
“哪有,你看我黑眼圈都出来了?”顾泠澜凑近,指着自己的脸色。
“去去去,这么好的皮肤不要在我面前得瑟,嫩的都能掐出水来,羡慕嫉妒恨。”钟筝假装很嫌弃地推开他。
“你皮肤也很好啊!”顾泠澜看着她,按照她对自己的爱惜程度,和整天在外风吹日晒雨淋的程度,她那健康的还算白皙的皮肤,红润又紧致,比他这不健康的苍白要吸引人更多。或者说,男女的审美眼光有差异,女人都喜欢白,而男人,更加喜欢质感。
“那是,”钟筝大言不惭,扒开衣袖露出自己线条优美的玉臂,展示着两截:“不晒太阳的地方还不错。”
“女孩子家,老是打打杀杀,唉。”顾泠澜爱怜地轻叹。
“社会需要,人民需要嘛。”钟筝嘻嘻笑。她觉得警察这个职业挺好的,维护正义,清除邪恶,虽然个人的力量很微小,但只要努力,总有收获。遇到危急,能救一个是一个,那都是鲜活的生命;遇到歹徒,能逮一个是一个,那都是社会的蛀虫。与很多更加重要的东西相比,什么女孩子家的矜持啊,美丽啊,肤色啊,还有什么劳累辛苦,统统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为了心中的信念和追求,有所付出也值得。
“我也需要。”顾泠澜轻笑着,眼神柔柔地看着她。在属于自己的家里,就他们两个人,在这样晴暖的早晨,在这样还算浪漫的气氛里……
总有人破坏。
“哎,顾泠澜,有个忙要请你帮一下怎么样?”钟筝忽然有点忸怩不好意思。
顾泠澜看着她的表情和眼神,心中微微紧张。钟筝轻易不会开口让人帮忙,就算让人帮忙,一般在她认为也是在原则以内的。而能让她露出这种表情的,基本上就是她觉的为难的、不太合适的事情。
“什么事?”只要是关于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钟筝拉着顾泠澜在沙发中坐下,正襟危坐,清了清嗓子,大致把凌灵的事情说了一下。当然,只是说前男友背叛,邀请现女友去参加婚礼,具体的细节,涉及别人的*,即便是大咪咪和段雨楼,她也不会妄加自己的批判。“我主要是担心,她一个人去,羊入虎口,比较危险,有个人照应着比较好。顺带嘛,哈哈哈,泠澜你这么帅,你懂得哈哈哈……”
那个笑声有点像干笑,钟筝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虽然一个是自己闺密一个是自己竹马,不过他们俩并不熟悉啊。
“你确定我去了能保护好你那个朋友?”顾泠澜听完钟筝的一通诉说后,脸上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呃?”钟筝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一拍自己大腿:“也对哦……”泠澜这么貌美如花文质彬彬,又是黛玉体质……万一真有暴动,还没自己好使。“啊,那算了,还是我陪凌灵去吧。”
“我不适合,不过我觉得有个人挺适合的。”钟筝难得求顾泠澜办点事,他当然不可能就这么拒绝。除了钟筝,他不愿意自己这个男朋友的标签贴到别人身上。就算是冒充,在他心里,女友也只有唯一。
不过,有个人显然不会介意的;有个人,显然是很有保护的能力的。
钟筝和顾泠澜相视,两个人忽然异口同声:“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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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可怜的小泠澜,追不到妹子就算了,好基友也要失去吗?为什么我现在对于自己把凌灵配给孟歌,有好多怨念?我更喜欢孟歌顾泠澜这对cp啊。小孟哥和凌灵的故事扇子不会详细写,只不过作为后期宋大少转变的两名神助攻,该交代的还是要交代。如果到时候亲们喜欢,我可以结文后番外多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