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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恐怖的鬼王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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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和他的影子骑士组成的松散战阵就像一张钢口铜牙,扑上来的赤血盗匪哨兵队进去之后,不用几秒钟便被嚼的粉粹,当有警觉的赤血盗匪哨兵队发觉不对的时候,为时已晚,十八支赤血盗匪哨兵队只剩下四五支,剩下的赤血盗匪哨兵对望一眼,发出惨烈大笑,高唱着不知名战歌,迎着影子骑士冲了上来。

    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是以卵击石,没有人能与骑兵在冲锋中一较长短。

    罗兰肃然起敬,虽然为匪,但是毫无疑问他们同样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也是有尊严,宁可倒在冲锋的路上,也不愿意被人从背后像懦夫一样屠戮,只有置身在血肉战场上,才会清楚这种需要用生命去维护的尊严是何等可贵,沉声道:“锥形阵,冲锋。”

    既然他们在用生命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他便用最体面的方法送他们上路。

    噗!噗!噗!

    长枪入体的声音就像利刃戳碎麻布,赤血盗匪哨兵身上的皮甲和引以为傲的鳞甲厚皮,在拥有符文大枪部分特性的影子长枪面前,就像一块块酥脆的豆腐,直到不能再刺穿之后,枪身也被两者之间的力量压弯到了极致,成为一张巨型大弓,影子骑士只需要轻轻一抖手腕,影子长枪便会借助弹力,直接将敌人挑飞,被刺中的赤血盗匪身上顿时出现了一个血肉外翻的巨大豁口,若是这些赤血盗匪先前还有救,现在是彻底踏入了鬼门关。

    空中绽放出一朵妖艳的血花,这是用生命绽放出来的最后烟花。

    枪百兵之王也,亦百兵之贼。

    何为王?

    攻防变幻莫测,防不胜防,若用到极处,只需浩浩荡荡一枪,百兵莫敌,是为王者。

    何为贼?

    窃敌力为己力,无所适从,若用到极处,天地之力皆为己用,百力莫抗,是为贼也。

    赤血盗匪用自己的鲜血祭奠了大枪在恩塔格瑞大陆上的第一战,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用不了多久,整片大陆都会在这种清鸣震颤下颤抖。

    影子骑士的杀戮并没有随着最后一名赤血盗匪哨兵倒下而停止,他们接收了赤血盗匪哨兵原本的工作,有条不紊的清理着战场,杀戮速度远在赤血盗匪哨兵之上,不仅因为他们是骑兵,拥有更快的速度,还因为它们是魔法生物,判断一个人的生死,只需要感知他们的能量波动便可,不需要去翻看试探,他们需要做的只是跑过去,刺出手中的影子长枪便可。

    在赤血盗匪哨兵的搜索下,还有一些幸运的伤兵能蒙混过关,在影子骑士面前,那就十死无生了。

    伏击战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罗兰的影子军团和玛维的复仇之魂军团拉网式清理过去,用了将近一个多小时,便将这片战场彻底变成了一片死域。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不小不大的插曲,鬼王右手的恐怖尊荣和贪婪吃相,将附近那些躲在死尸堆中,企图蒙混过关的伤兵直接吓的精神崩溃,齐齐惨叫着跳了出来,试图趁乱逃走,结果全成了鬼王右手饭后消化食的玩具,被它的血色飞锤砸成了肉饼。

    血色飞锤是鬼王右手凝聚鬼王铠甲的时候,顺手凝聚出来的新的武器,这些飞锤是巨型鬼头锤的缩小版,只有它的十分之一,饶是如此,也比常人用的锤子大三分,这些飞锤是给他那只相对正常的左手用的,这是鬼王右手苦心冥思出来的招数,用以弥补自身远程攻击不足和控制技能匮乏。

    右手巨型鬼头锤,左手血色飞锤,可远可近,再出现类似于当初被罗兰控制的场面,鬼王右手不会再像原先那般毫无还手之力。

    只可惜血色飞锤并非用灵魂之力具现的,虽然强度不错,却不能像巨型鬼头锤般收发自如,扔出去便是扔出去了,想要再用,必须捡回来才成。

    所以,只能用数量来弥补,鬼王右手一口气塑造了十二把,将身体两侧悬挂的满满当当,也就是体型和力量都极为变态的他,换成其他人,光这十二把血色飞锤就能把人压趴下了,更别说是战斗了!

    塑造完血色飞锤之后,鬼王右手得意洋洋的在罗兰的面前晃悠了七八糟,得到中肯的赞叹和赞扬之后,方才心满意足的、兴致勃勃的继续自己捡破烂光荣工作。

    不过在罗兰发现鬼王右手试图将一柄制造精良的骑士弩塞进自己的大嘴时,立马火烧屁股的制止了它这项近乎于白痴的行为,并且对他进行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培训,用自己的丰富理论知识告诉他,捡破烂也是一件十分有学问的工作。

    比如像骑士弩、骑士剑这种精密武器,并不是鬼王右手的最佳吞噬材料,因为它们的体型实在太小了,能为右手提供的材料十分有限,这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那些身体和铠甲都扭曲到一起的骑士和剑士们,才是最佳的选择。

    一者,他们身上的铠甲最为齐全,堪称华丽,那一身身的板甲,每一块都能够为鬼王提供一块上佳的鬼王铠甲材料。

    二者,他们生前通常十分强大,身体在气的长年累月的滋润下,较之普通人更具灵性,体内蕴藏的血气精华也越旺盛,临死前,这些精华全浇筑到了铠甲上。

    三者,他们的灵魂也最为强大,死后短时间内不会消散干净。

    如此完美的条件,再经过鬼王右手的身体作为烘炉一锤炼,想不铸造出最极品的鬼王铠甲材料都难。

    鬼王右手竟然对那些只是外表看起来华丽的骑士剑和骑士弩下手,简直就是舍本逐末,暴殄天物。

    一通训斥下来,鬼王右手不仅没有丝毫不悦,反而听的连连点头,若是他右手再拿支笔,左手拿个本,简直就是三好学生的典范,唯一不协调的地方,这个学生听课的同时,口水稀里哗啦的流了一地,丑陋大脸上一片跃跃欲试。

    一个只有对方大腿高的单薄身影,将一个足有两层楼高的丑陋怪物,训的像孙子一样,那种场面当真是要多诡异有多诡异,只看一眼,便终身难忘。

    将鬼王右手扭曲的价值观念纠正过来之后,罗兰这才放他继续捡破烂。

    按照罗兰所说的方法一试,鬼王铠甲的凝聚速度果然大幅度提升,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罗兰分析的确实有道理,鬼王右手明显感觉新凝聚的鬼王铠甲甲片更具灵性和自身契合度更高,顿时对罗兰又高看了一眼,大喜过望,正如罗兰所希望的,开始专门收集那些身穿华丽铠甲的尸体,对于骑士弩、骑士剑之类的武器弃如草芥,连看都不多看一眼,当然了,这些武器最后说不得还是要落入奸猾某人手中的。

    西北收税军不愧是直属于王室的军队,准备堪称精良,所用材料丝毫不打折扣,围着整个战场溜达了一圈,鬼王右手竟然生生将鬼王铠甲拼凑了个七七八八,足有两层楼高的身体从上到下都笼罩着一块块钢板一样的血色铠甲,重量堪比比罗兰前世的重型坦克,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足有数尺深的大坑。

    用符文大枪测试过鬼王铠甲的硬度和厚度之后,身为它的主人,罗兰的头皮也一阵发麻。

    鬼王铠甲正面最厚的地方达到了恐怖的八寸(264mm),最薄的地方也有五寸(165mm)。

    天见可怜,重型坦克的炮塔最厚的也不过250mm,鬼王右手的鬼王铠甲足足比人家厚了14mm,而且这种经过灵魂淬炼的血色魂钢比罗兰所知道的前世最好钢材,无论是硬度、可塑性都要强了不止一筹,罗兰现在的最强攻击手段——脱枪术,也不过是刚刚破开鬼王铠甲最薄的地方而已。

    光看鬼王右手那得意洋洋的表情就知道,他这身鬼王铠甲的防御最低标准就是罗兰的脱枪术,毕竟有生以来,他吃的最大亏便是在罗兰手下,假想敌自然以它作为标准,若是罗兰现在再与畸形鬼王重新放对,哪怕他现在只有黄金位阶巅峰实力,也足以完虐罗兰。

    只是像符文大枪这样的妖孽兵器,这个世界上又有几柄?哪怕是传说中的末日之刃和寒冰之剑,也是因为自身附带的恐怖战役魔法而出名,并非自身锋利程度。

    就鬼王右手现在的这身铠甲,就算是在热武器时代,也足以横着走了,更别说是冷兵器时代。

    鬼王右手现在唯一的缺点便是速度遽减了一半,这还多亏了血色魂钢与他的身体会产生共鸣,只产生十分之一的负重结果,否则他能不能挪的动脚步还是个问题呢,饶是如此,它的战斗力依旧飙升了数倍不止。

    说起来,这个缺点只能算是不是缺点的缺点,不要忘了,鬼王右手是符文大枪的囚禁者,一旦返回符文大枪,那就不占任何负重了,长途赶路,由罗兰代替便可,至于身处战场上,你认为现在的他还需要速度吗?一路辗压平推过去即可。

    罗兰望着鬼王右手的目光一阵闪烁,脑中围绕着鬼王右手策划出了数种战术,落在他的手中,自然没有不将他的剩余价值压榨干净的道理,让鬼王右手没由来的产生了一股冷意,

    不待天明,罗兰便留下玛维看管战利品,快骑离去,布朗结织的大网已经收起,而他罗兰编织的那张大网才刚刚张开,正等着猎物自行入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