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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说话好听的人就是不想动手,指了指张顺说道:“这个人蛮顺眼的,我不想和他动手。”
这就有意思了,既然不想动手,那为什么要来?还辛辛苦苦地在这个鸟都不拉屎的地方埋伏?难道是对张顺有了敬仰羡慕之心?所以跑过来见识一下?笑话,如果说话好听的是个情窦初开的女人,那么这么解释还行得通。可惜的是,他明明是个大男人呀!
不对头,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件事情还得酌量,因为我分明看到,这个人的耳垂是有耳孔的,虽然没有戴耳环,可是如果他是一个男人的话,为什么要打耳孔呢?虽然有的男人也打耳孔,但往往只打一个,反正以我的见识来看,就从来没见过有哪一个男人打两个耳孔。当然,女装大佬另说。
那个说话难听至极的人怒了,吹胡子瞪眼了好久,但是最终却只能说出一番这样的话来:“妹子,就算哥求你了,别闹行吗?我们已经答应了敖杰,要用张顺这厮的脑袋去换方圆十里的矿山,你为何要反悔呢?这事儿要传扬出去的话,别人会说咱们兄妹不讲信用,没有契约精神。哥哥就不说了,可是你可是不夜天呐,火树族的圣女,下一任族长的继承人,你可不能如此胡闹呀!”
虽然我猜了很多种他们两个的真实身份,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两个居然是火树族的贵人,其中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火树族圣女不夜天。
火树银花不夜天!这是现实世界里最优美动听的诗句之一,难道说不夜天的父亲在现实世界里呆过,就像胡薄荷的父亲胡笳一样,所以才跟她娶了一个这样诗一样的名字。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火树银花不夜天!虽然这两句诗词并没有什么牵连,但是从诗词中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最起码足以证明,火树族和青丘狐族的族长,都与人类世界有过密切的接触,甚至学习过我们的文化。
“我就胡闹了!这个世界如此无聊,如果每一个人都循规蹈矩的话,那么活着还有什么趣味?所以依我看,闹一闹挺好。”
不夜天笑道:“就算是敖杰心里不爽,那又能如何呢?他出去我们兄妹不守承诺,那么我们大可以不认呐,反正是各执一面之词。”
说话难听之人轻叹一声:“你就胡闹吧,反正你在族里地位比我高,我奈何天又能如何呢?可是连我这个与你一母同胞的人,也猜不到你胡闹的底线在哪里?”
“没有底线!”不夜天微微一笑,轻移莲步走向了张顺。
我在黑树上打量着她,之前我以为她是个男人,所以觉得她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如今知道她是个女人之后,才发现作为女人来看,她其实还是挺漂亮的,最起码不在柴丽之下。美中不足的就是皮肤稍微有些黑。不过这个女人异于常人的做派也让我有些好奇,我也很想看看,她没有底线的胡闹到底是什么。
只见不夜天聘聘婷婷的走到了张顺的面前,语出惊人地说了一句:“张顺,我喜欢上你了,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这是真实的表白?还是没有底线的胡闹?我也有些搞糊涂了。其实严格说起来,张顺一点儿也不帅,如果有那个女人,在没有了解他的内在之前,就对他一见钟情的话,那么这个女人就算不是瞎了眼,那么也是眼神不好。
张顺也是有些惊讶,连忙施了一礼道:“在下何德何能,敢受姑娘如此厚爱?”
他这样说并不是谦虚,而是心里话,因为他已经心有所属了。可是还没等他把拒绝的话说出来,不夜天就又说话了:“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是逗你玩的。其实本姑娘喜欢的人并不是你,而是黑石城的新任城主李明。”
张顺的脸上挂不住了,可是此情此景,他又能说什么呢?说难听话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里是火树族的地盘,惹毛了不夜天,他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说好听话吧,一来是难以出口,二来呢,可能会让不夜天觉得是讽刺人家,所以,就连我也认为,这个时候,什么也不说才是上上策。
但是张顺不吭声,并不们代表着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只听不夜天又是一声轻笑:“张顺,我听说你被李明看中,即将被他聘为首席幕僚。那么你此番被龙鑫集团追杀,他应该不会置身事外。我看不如这样吧,我留你三个时辰,如果李明来了的话,你就可以全身而退,如果他三个时辰之内还没现身,那么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死,要么就跟着我们去火树族。”
张顺傻眼了,本来还以为是飞来的桃花运,没想到一会儿工夫不到,就快要演变成悲剧了。
张顺想了想,揉着鼻子说道:“两位,我为什么要听你们的呢?要知道这里只是野猪林,我也没有深入你们火树族的禁地,所以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才是不伤和气的选择。”
“本姑娘最不喜欢的就是和气了,因为我们火树族并不是生意人。”不夜天笑得很美,但是从她樱桃小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一点儿也不美:“你不服憋着,活着找我动手,但是本姑娘警告你哟,和我动手的人,有变成烤鸡烤鸭的危险哟!”
不夜天这番话虽然是笑着说的,但是却让人不寒而栗,因为每一个火树族的人,最擅长的就是玩火,而作为火树族的圣女,下一任族长的继承者,不夜天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和她正面为敌的话,的确有很大的可能被烧成烤鸡或者是烤鸭。
我想起来,当初胡薄荷给我说的话,她那时候就有撮合我和不夜天的意思,所以才会出面打消了柴丽对我的念头。可是就凭第一面的感受,我对这个火树族圣女并不感冒,想我李某人,总不会为了自己的目的,来出卖自己的色相吧。
因此上,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出来和不夜天打照面的。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事情无疑朝着我不愿意的方向发展,就看张顺如何应对了。万一不夜天真的对他出手的话,我就算是再不乐意和不夜天打照面,也得出面阻止呀。因为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张顺被她活活烧死呀。
我以为凭借着张顺的三寸不烂之舌,是能够忽悠住不夜天的,没想到他却冷哼一声:“我张某人从来不受别人威胁,尤其是不受女人威胁,既然姑娘话已至此,那么就让我领教一下你们火树族的火树银花吧。”
这厮真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明明是个可以要聪明的人,却喜欢用粗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虽然张顺已经向我展示了他的实力很强,但根本没有强到抵挡火树银花的地步。如果他和别人交手的话,我还能看看情况再做打算,可是火树族人就不一样了,万一一上来不夜天就出绝招的话,那么我再想出手的话,张顺就已经死翘翘了。
所以我思来想去,不得不提前现身了:“不夜天姑娘,且慢动手,你不是想见我吗?我已经来了,你何必要和我的下属一般见识呢?”
话音声中,我从黑树上一跃而下,然后晃晃悠悠朝不夜天那边走去。当然,以我的身手,完全可以做出许多漂亮动作,甚至可以一下落到不夜天的面前,但是我一来有些忌惮不夜天的火树银花,二来呢,并不想把自己最潇洒的一面展现给这个女人,万一她真的看上了我,那我又该何去何从呢?这无疑是一个让人头大如斗的问题。头大的人颜值往往不高,所以我喜欢在能不让自己头大的时候,尽量不让自己头大。并不是所有的时间段,都适宜于装逼。就像现在这样,扮扮猪就好了,并不一定要去吃什么老虎。
当我走到张顺身边的时候,只见这家伙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低声说道:“城主大人,您终于来了。我以为您来不了呢?想我为了您的大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我容易吗?”
“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为了我的大业?”我嘀咕了一句。
张顺皱着眉头道:“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当你为了别人呕心沥血,甚至要把性命都快要搭上的时候,那个人却竟然毫不知情,你说悲哀不悲哀?”
听张顺这么一说之后,我突然眼前一亮:“张顺既然已经脱离了敖杰的视线范围,那么何苦还要来野猪林呢?难道他早就知道敖杰已经和火树族的人达成了某项协议,所以才想到用联姻的方式,来击破龙鑫集团和火树族的联盟?也就是说,张顺是故意要把我引到这鸟不拉屎的野猪林里来的。目的就是制造一个我和不夜天照面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