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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小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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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昉何等样人,如何不知曹皇后顾虑,笑着道:“娘娘放心,儿想要曹评做伴读,并非全是娘娘的缘故。阿景自少习武,身体康健满是活力,儿很是羡慕。阿昉也想学些武艺,不为着争强斗狠,只为强身健体。”

    大宋重文轻武,是重文臣轻武将,而非轻习武一事。曹皇后原出自武将世家,并不觉得小孩子学些武艺有什么不好。

    曹皇后微笑道:“你想学些武艺强身健体,官家听了只会高兴,与曹评做伴读又有何关系?若你想学,诸葛先生是十八万禁军教头,武功非凡,官家定会请他来教你。你若想有人陪着练武,诸葛先生府上不是有个小徒儿与你年龄相仿吗?”

    “诸葛先生的那位弟子双腿不良于行,若是常入宫怕是多有不便。且他日后不会科举,所学必然不是四书五经,儿若是读书就要文伴读,学武就要武伴读岂非过于兴师动众?曹评在家本就是又要读书又要习武,给儿做伴读,就不必勉强旁的孩子陪儿读书或练武了。”

    曹皇后听了甚是心动,官家这些年子嗣多有夭折,只赵昉一根独苗。她少有恩宠,至今也没有个一男半女。赵昉虽非亲生却待她甚是亲近,且为江山社稷之故,曹皇后亦是希望赵昉顺顺当当长大成人。

    “你又不曾见过曹评,如何就知道曹评可以了?”曹皇后语气已经软了几分,“且你是官家的皇子,即便安排几个文伴读和武伴读又有何关系?陪你读书习武,他们自己也学了本事,可不是糟践人。”

    “阿昉在爹爹的书房见过济阳郡王【注1】,爹爹问及家里,济阳郡王提过曹评已经开蒙读书学骑射了。”赵昉扯了扯曹皇后的袖子,黝黑的眸子望着曹皇后央求道,“儿想自己选伴读。”

    对于赵昉这个唯一活着的儿子,官家素是如珠如宝。真定曹氏隐为大宋世家名门之首,曹皇后之弟济阳郡王曹佾文武双全又兼具风雅,官家想要让曹评给赵昉做伴读也算意料之中。知道官家曾当着赵昉的面主动向曹佾问起曹家的孩子,曹皇后才没了最后那点顾虑。

    “既如此,我便与官家说一声,让阿昉自己选。”

    赵昉得偿所愿,立时露出几分雀跃之色。他素来稳重,这番小儿作态落在曹皇后眼中说不出的可爱。皇后觉着大皇子到底还是孩子心性,又心软了几分。

    说过伴读之事,赵昉才仿若闲话般提及赵景前些日子去象棚看杂耍,偶然间寻到了久无音讯的表妹。皇帝这一行,除却那些被人拿捏的蠢物傀儡,大多有一手好演技。赵昉在这行算是中上水平,演技亦是不俗。

    象棚的杂技表演赵昉没有亲眼看过,却被他描绘地活灵活现。说到演出事故,景世子一手难救三人,眼看就有无辜女童殒命,又冒出两位少年侠士,与世子配合无间挽救了几条鲜活的性命。这救人已然是跌宕起伏,若这联手救人的陌生人竟是亲戚,岂非更加传奇?

    纵是素来刻板的曹皇后也听得微笑颔首,顺意赞赏了一番景世子少年英雄,又有那无名少年如何见义勇为:“不知那白衣少年又是什么人,身手竟然与景世子一般俊?”

    “这少年虽未扬名,但他的父兄,娘娘定是听说过的。”赵昉笑着道,“他的兄长就是前些日子的新科探花李锦荣,他们的父亲早年也中过探花。这位李二公子饱读诗书,想来过几年也会下场科举。”

    “原来是李探花的胞弟,保定府李氏一门两探花六进士,乃是一等一的清贵世家。若是他家的子弟,就难怪如此才俊了。”

    “那李探花的弟弟与阿景一般大,出手救人倒也不奇怪。最难得是阿景那位才寻到的表妹,与福康妹妹一般大,竟学得这般武功,可配合阿景救人。”赵昉顺势构造了一个赵景外家遭难,幼女零落江湖,恰被进京赶考的举子相救收养的故事。

    孤女落难幸得善人相救,又学得一身本事,偶遇贵亲这样的故事与那象棚遇险记的跌宕起伏比起来不遑多让。赵昉着意描述了夏祈音零落江湖后落难的悲惨,可叹一熊孩子活生生被他塑造成了小可怜,听得曹皇后泪意翻腾。

    “那孩子能够遇到贵人搭救,如今又认了远亲,想来也是苦尽甘来。”

    赵昉点了点头,顺势感慨一下太平王元妃过世多年。太平王远驻大同,世子不过是半大孩子,与新王妃关系不大和睦,也不知能不能照顾好年幼的小表妹。

    曹皇后立即明白了赵昉之意,她知赵昉与景世子惯是要好,只当赵昉想帮景世子。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后令左右收拾了几样礼物,赐予太平王府说是贺王府寻到远亲。若是有瑕,王妃可带那孩子进宫走动一二。

    那头夏祈音拉着李寻欢和林诗音到皇宫寻小师兄败兴而归,又闹着去大相国寺附近的街上吃百味羹、乳炊羊。

    “你不是答应了帅大人不乱跑吗?”

    “我哪里乱跑了,我答应义父不一个人出来玩,又没说不能和其他人出来玩。现在有诗音表哥你带着我们,不算我们小朋友偷溜出来玩呀。”

    很好!逻辑满分,完美!李寻欢无言以对,他倒是不想理会熊孩子,耐不住熊孩子说什么,他表妹都跟着跑。为了不让表妹对他不满,李寻欢只能答应带她们去了。

    刚来汴京那会儿,帅风旗对汴京的治安充满信任,加之夏祈音会武功又一贯古灵精怪,从未养过小孩的帅风旗并不觉得让她到处跑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夏祈音丁点儿一个人将汴京城内最热闹的大相国寺及瓦舍等地方都逛遍了。

    李寻欢和林诗音跟着她一路走过去,时常有人与她打招呼,还不时被人塞一把蜜饯果子之类,不一会儿功夫就连李寻欢和林诗音手上都拿满了东西。

    “哇~阿音妹妹在这里好受欢迎呀!”对于这种充满人烟的市井之地,林诗音颇有新鲜感。

    底层百姓每日为生计奔波,少有能够读书识字之人,固有礼不下庶人之说。因为没有读过书,也无暇去学那一套套的礼仪,庶民不似士族含蓄,表达感情和喜恶更直观。林诗音作为士族闺秀,头一次感受到来自于百姓的热情。

    “那是自然!”夏祈音甚是得意地应了。

    三人又往前走了一段,便有几个孩子围了上来表达对夏祈音的思念。夏祈音一一回应,与林诗音贴耳商量了两句。因着身旁都是叽叽喳喳的小孩,李寻欢也没听到两个小姑娘说什么悄悄话。

    然就见夏祈音与林诗音手挽着手,跟那群孩子进了一条小巷。到了巷子里,小孩子们自觉排好了队,开始打拳。夏祈音不客气地将手上的东西按在李寻欢怀里,上前纠正小朋友们的错误动作。

    待他们将学过的招式温习了三遍,夏祈音又另传了五招,然后在墙上写了几个新字,教他们念。待确定他们记住了,这才与一众孩童道别。

    李寻欢隐约有些明白夏祈音为何如此受欢迎了。庶民疲于生计,根本无力送孩子去读书习武,夏祈音教导他们识字和习武,于他们而言都是最难接触到的东西。他眼中那几招拳法不算高明,但于普通人而言,学了套拳法,多少能够强身和保护自己。

    至于识字,但凡多识得几个字,长大了无论做工或者做什么都会有些优势。大宋各行各业都充斥着契约,若是能多识几个字,日后才不容易被人哄骗了去。若再多认些字,将来去柜上做个掌柜,也好过不识字只能当一辈子跑堂强。

    别过小伙伴,夏祈音领着李寻欢和林诗音七弯八拐到了一家小馆,进门就有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迎上来。这小姑娘见到夏祈音双眸都亮了些,眼睛闪闪地问他们要吃什么。

    “小兰姐姐,我们先要一个百味羹和乳炊羊,我这两个朋友头一回来,你与他们介绍一下店里其他菜品。”将李寻欢和林诗音交给小兰姑娘招待,夏祈音自己从柜中拿了碗筷摆好,又去后厨提了水壶过来泡了一壶野菊花茶。

    李寻欢和林诗音也不大会点菜,见夏祈音对这里如此熟稔,干脆让小兰做主添两道菜进去。

    店很小,两张破旧的八仙桌倒是擦得一尘不染。

    李寻欢和林诗音入座,瞧着茶杯中星星点点的黄色菊花,林诗音惊讶道:“这是菊花吗?好小哦!”

    林诗音只见过花园中大朵大朵的观赏菊花,这样小小朵用来泡茶的却是头一回见。

    “这是野菊花茶,性微寒,明目清火,吃羊肉时最适合了!”夏祈音热情推荐道。

    小兰端了一碟榛子上来,笑着道:“原是夏天摘来做药的,阿音看到了就让我挑些出来给客人泡茶,说吃羊肉时喝一盏不易上火。”

    “小兰,去后厨看着火。”后门吱呀一声响,一位老丈拄着拐杖从后厨走了出来。

    老丈头上包着一块灰色的帕子,露出的发根已是花白,右侧脸颊一道刀疤从眼角延续到唇瓣看起来有些凶。脸上满是皱纹,容颜则极为整洁,一袭旧衫子洗的发白,顺着拐杖往下看,他的一条腿齐根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