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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昆明爱情是这样的:
任丹丹是他们夜总会所在宾馆客房部的领班,此女身高一米六九,体格健硕,但绝对不是什么膀大腰圆,她只是珠圆玉润的比较敬业而已,尤其是其胸部饱满到彪悍的级别。在才华千斤不如胸脯四两的年代,这种明目张胆的遗传基因,如果拿来混娱乐圈那肯定是不可多得的先天优势,像那个谁和哪个谁,不就是靠在天天在网上晒“事业线”最后晒成明星的嘛!但对于渴望平静生活的任丹丹来说,这却是一种相当无奈的烦恼,不夸张地说,走在大街上,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男人,第一眼是落在她的饱满上。平常工作和生活中,这饱满更给她带来了众多狂蜂浪蝶的无耻骚扰,当然也不乏有靠谱的青年才俊因此而热切地追求她,总之打她主意的男人不少。但这个大号美少女也是个奇葩,那么多眼睛大的、长的帅的、有钱有车的,天天死皮赖脸缠着她,她一个都看不上,却偏偏看上了其貌不扬的小眼睛保安穷鬼马小三,并勇敢地倒追过来。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
尽管马小三胸怀远大理想,动辄声称要先立业后成家。但是,当任丹丹主动抛来的她的桃花枝时候,这孙子还是相当惊喜地欣然接受了,而且感情生温的速度还相当迅猛,花前月下,看电影吃爆米花,没过几个星期就到了耳厮鬓磨的程度。但也止步在了这个程度——任丹丹在生活作风上极为严谨,这几年虽然有那么多狂蜂浪蝶对她轮番骚扰,但她从来没有闹出过任何笑话和绯闻。现在,虽然马小三是她亲自选定的男朋友,但在“干坏事”这个问题上她也是相当谨慎和保守的,无论那孙子怎么花言巧语,她都严格地将尺度限制在耳厮鬓磨的可控范围内。如果马小三想用霸王硬上弓,她回击的绝招就一个字:掐!这个XL版的美少女,从三岁时起就跟她妈妈到茶场去采茶补贴家用,所以她掐人的技术那是专业级,两根指头随便那么一揪,再往左一转向右一拧,离手就是一朵色彩艳丽的人肉紫荆花,那家伙要多疼就有多疼!别说是身形单薄的马小三了,就是那些发情的大骡子大马这么掐它几下,它也得偃旗息鼓乖乖地滚一边凉快去!所以,即使后来晋胖子千方百计给马小三腾了一间单身宿舍以方便他行事,但他还是不能攻下任丹丹的用“采茶夺命掐”死守的城池,这种僵持局面令他抓耳挠腮相当苦恼。
直到有一天任丹丹轮休时来帮他这个懒鬼洗衣服,因为那天天气好,她给他洗了长穿的夏装之后,又把他的冬装也翻出来准备也拿去洗一洗。可这一翻就翻出了事,马小三的远大理想就藏裹在他的灰色秋裤里,而他从未向任丹丹透露过这个秘密。不止是任丹丹,回昆明之后,马小三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这件事,因为在他的概念里文学创作就像初中生的早恋一样,必须偷偷摸摸地进行,才能有那种脸红心跳的美妙感觉,才能激发出诗一样的语言。更何况,他现在是处在体验生活搜集素材的潜伏期,如果让人知道他是一个心怀鬼胎的内奸,整天皮笑肉不笑地琢磨怎么窥视大家的隐私,然后再拿去像那些无良记者胡编乱造瞎编乱写,那谁还不防着他呀?搞不好还会被打黑棍的,所以这秘密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当然任丹丹不同于其他任何人,她是他的女朋友,她应该有权利了解自己男朋友是什么人,准备干什么事。马小三承认她的这个权利,但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向她透露,倒也不是要刻意隐瞒她,主要是他觉得,他还没有找到和她讨论这个问题的契机——任丹丹是他的女朋友,但女朋友不等于志趣相投——在关于理想的问题上,他曾经小心地试探过几次,但任丹丹的回应并不容乐观。所以,他一直不太敢跟她聊人生谈理想;再有就是任丹丹的责任了,她胸前的那个饱满实在是太诱人了,每次见到她,马小三总是无法自控地要心猿意马,要胡思乱想。不客气地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时间是在考虑怎么耍流氓,怎么破解任丹丹的“采茶夺命掐”,所以也没有时间去考虑其它问题,所以这个事情也就一直拖了下来。
可现在被人家一把抓住了尾巴,怎么办?马小三决定为爱牺牲,他首先强迫自己认定任丹丹就是那个可以情定一生的人,然后他才谦逊地向她阐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以及那唾手可得的远大理想。
任丹丹眼瞅着那一大摞写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耳听着马小三假装腼腆其实却异常坚定的话语和决心,她无法淡定了,她没想到马小三的小心眼里竟然隐藏着一个这么大的肿瘤,这和她看到的马小三不一样,她很震惊,她要求马小三给她几天时间,并允许她带走并阅读那些笔记本,马小三同意了,尽管他有不详的预感,但他还是同意了。
三天后,任丹丹表情平静地送还了马小三的笔记本,同时也做出一个令人咋舌的决定。她决定要嫁给马小三,如果他——不反对——的话,下个月他们就可以结婚!而结婚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之一,所以有些事情必须得好好谈谈。为此,她主动请下夜班的马小三去吃宵夜,还特意陪他喝了点青梅苞谷酒,然后在凌晨三点半的时候,羞涩地跟他一起来到了他的宿舍。这是她第一次在这个时段跟他回宿舍。马小三大喜过望,暗暗发誓今天即使是被掐成金钱豹,他也要把任丹丹这锅生米给煮成熟饭,所以一进屋这孙子立马就是一个熊抱,搂着任丹丹张嘴就啃。这一次任丹丹没有再使她的“采茶夺命掐”,这让马小三倍受鼓舞,立即上下其手,很快任丹丹就被他拉扯的衣不蔽体眼看就要城池失守。而更为夸张的是为了躲避他的侵扰,那妞竟然晕头晕脑地钻进了他的被窝。
马小三一见,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小裤衩,然后狞笑着就扑了过去——可任丹丹却相当敏捷地一把扭住他的小胳膊,她庄严地告诉他,今天可以把生米煮成熟饭,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得先好好谈一谈,有些掏心窝子的话必须先说清楚了,然后才能一起干坏事!
这不要命的吗?这都火上房了!马小三呲牙裂嘴想要来横的,这次任胖胖就不再手软了,她立即祭出她的防狼绝技——采茶绝命掐——没几下就把那个急火攻心的小色狼给掐成垂头丧气的阉土狗。
那就谈吧,有什么话赶紧说,别耽误正事!
任丹丹靠在床头,把自己裹严实之后,又温柔地给马小三披上了外衣,然后示意他钻到床尾被窝的另一头——她真的要和坐而论道,在温暖如春的被窝里,正正经经地坐而论道!——论道的第一项是追根溯源,她问马小三:“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马小三没有好气地摇头,任丹丹并不介意,她再次问他:“你还记得六月份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昆明下大雨吗?”马小三更加没有好气地摇头,还翻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白眼。任丹丹笑,不理他的白眼,而是娓娓道出了一个让她感动到热泪盈眶的故事,她说:“也许你不记得,但我却终生难忘——那天中午,我五楼客房部的办公室里发呆,后来无意中看见周师傅的小女儿跑到咱们停车场后面踩玩水,”周师傅是位修自行车的师傅,摊位就摆在他们宾馆对面的马路边上,“后来那个小姑娘不小心摔倒了,我看到你在第一时间飞奔过去一把她抱了起来,还拿纸巾轻轻地给她擦脸。周师傅跑过来要揍她时候,你把她藏在你的身后,拼死拦着就是不让他打她,我看到你当时都快和周师傅翻脸了……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感动……因为我小时候很调皮,经常被爸妈打,但从来就没有人像那样保护过我……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外公外婆他们都有些重男轻女,他们……只宠爱我弟弟……我小时候我带弟弟玩,只要他一哭我就要挨打,后来我都上初中了还会因为弟弟被爸妈打……所以你真的让我非常非常的感动,因为你连那个小女孩的鼻涕都不嫌弃,我看见你给她擦脸擦鼻涕,还从口袋里掏口香糖给她吃,我都看见了,我真的好感动,好感动……当时我都哭了——因此,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有爱心的好男人,将来肯定也是一个好爸爸,所以我想嫁给你,因为你不重男轻女,将来即使我生了女儿,你也不会对我们不好的,也不会打我女儿,你真的是一个好男人,我也是真的特别……非常喜欢你!”
好男人马小三特别……非常地害羞,因为那天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当时他和另一个保安躲在停车场的走廊里抽烟聊天,看到周师傅的小女儿在那噼噼啪啪地踩水玩,他无聊就突然对那小姑娘大喝了一声,吓得那孩子拔腿就跑,结果一个踉跄就摔进了水洼里,他是怕周师傅揍他,这才冲到雨里去装好人的。而他跺脚吓孩子时所在位置在五楼是看不见的,当然下雨天都关着窗子,也听不见他的那一声缺德的大喝;而至于所谓的口香糖那就更缺德,缺大德了。因为这孙子他给那孩子吃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口香糖,而是他治疗咽炎的润喉片——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人的眼睛是很容易被蒙骗的——就在大骗子马小三犹豫着要不要说出历史的真相时,任丹丹那个拥有不幸童年的大号美少女,却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但是,小马你的理想让我害怕,我觉得你有点好高骛远……现在写书就像做电影明星一样,得有人帮你炒作才行。可你自己想想,你长这么高,又不帅,头发又短,还没参加过什么作文大赛,咱们又生活在边疆省份,不是大上海也不是在首都北京,谁会你炒呀?你就这么大张旗鼓地写,还要把它当作你终身的职业,我觉得你的想法真的太天真……我说话直你别怪我,这几天我看了你写的那些东西,说真的我都看不懂你在表达什么,世界上哪有你写的那种人呀?整天就朝花夕拾,上班的时候也不好好干活,满脑子就想着怎么谈恋爱?拿起电话就是卿卿我我,怎么可能吗?他们公司领导不管他们呀?还有什么半年不吃早点,从牙缝里省钱去中甸寻找什么香格里拉的浪漫,真是可笑!饭都吃不起了,不想着怎么赚钱还兴高采烈地去浪漫,浪漫完了肚子就不饿了吗?他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
马小三觉得自己的脑子有毛病,而且病的还不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