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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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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麦在A村拍了半个月就回家了。回去之后,又拍了一个月,开始休15天的年假。年,当然是在毕易安家过的。这几天,毕易安带着赵思麦奔走在各位七大姑八大姨之间,赵思麦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毕易安家有这么多亲戚。

    每个亲戚家都走了一遭,有办生日宴的,有办结婚宴的。每次去,赵思麦就会被当作动物园里的大熊猫一样被人围观着。

    有些亲戚会找她要签名,不过大多都是年轻人。有个十三岁的小孩找她讨签名,说:“笑笑,笑笑,你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她妈妈便在旁边教育她:“什么笑笑?这是你姨!”然后那个小孩惊呼:“哦!笑笑居然是我姨!”

    还有在某次婚宴上,赵思麦遇到一个特自来熟的男人。他跟赵思麦说,他是毕易安姨妈的老公的表弟的侄子,虽然关系看着很远,其实跟毕易安关系很好,他们是小学校友。然后他主动询问赵思麦,自己可不可以参加她俩的婚礼。宴会后,赵思麦将这件事告诉毕易安,问他是否认识这个人。毕易安思量片刻,幽幽地开口道:“是有一点关系,咱们都是露西的后代。”

    应付那帮亲戚对赵思麦来说是没多大难度的,令她头疼的是,每次要被这些亲戚热情地推销各种各样的“美食”。不吃又不合适,对吧?每次只好硬着头皮往嘴里塞。她那副小身板儿最能激起亲戚们投喂的欲望了,每次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你太瘦了!”“多吃点儿!”于是,各种鸡腿肘子牛肉丸被不断地放进碗里。

    每次吃完,赵思麦就会找个机会去厕所将食物吐掉。自从与毕易安谈恋爱后,她催吐的频率越来越高了。没办法,如果那些大鱼大肉一直留在她胃里,她心里就像有块石头压着一般不舒服。

    5月份儿,戏终于杀青了。自从赵思麦从山上下来后,毕易安就有机会往剧组跑了。他前前后后去了十几次,每次去都会为剧组带些奶茶夜宵什么的,所以剧组的工作人员特别喜欢他。尤其是陈导,有时候毕易安来了,他甚至会停下工作去迎接他。陈导对毕易安这般热情,倒不是想给自己拉什么投资,就单纯是毕易安的小迷弟而已。毕易安的科幻小说小火的时候,陈浩天绝对是他的头号粉丝。将毕易安的小说翻拍成电影,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

    两人时不时地聊上几句,关系也就熟络了。这不,杀青宴那天,毕易安也被陈浩天邀请来了。

    杀青宴订了有八桌,还弄了个小舞台活跃气氛。毕易安坐在赵思麦与陈浩天之间,桌子上的他与陈浩天讨论着天文地理,桌子下的他却不正经地搓着赵思麦的手心。

    “吃饭。”与陈导聊天的间隙,毕易安不忘转头嘱咐赵思麦。

    “知道。”赵思麦淡淡地回答道,眼睛盯着舞台,舞台上有个胖子小哥在唱《斑马斑马》。

    过了一会儿。

    “吃饭。”毕易安再次转头督促她。

    “哎呀,杀青宴都是来玩儿的,谁是来吃饭的啊。”赵思麦看表演看得入迷,这次索性不敷衍他了。

    她这么一说,毕易安就开始较劲儿了。他夹了一块牛肉放进赵思麦碗里:“快吃。”

    “等会儿。”赵思麦继续敷衍。

    当她将头转过来时,发现毕易安夹着那块牛肉正对着她的嘴。

    “你干嘛?”赵思麦皱着眉头,脑袋往后一仰。

    “喂你。”毕易面无表情地说道。

    虽然赵思麦平时不吃饭时毕易安也喂她,但在公共场合这也太张扬了吧?

    “这是公共场合!”赵思麦红着脸低声吼道,她往周围一瞥,已经有人在看她了。陈导更是一副磕到了的模样。

    “我知道。”毕易安依旧举着手,面不改色,并且带有挑衅意味地挑了挑眉。

    此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投向他们了,有些人嘴角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好!我吃!我吃还不行吗?”赵思麦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但又只得降服。她知道,毕易安就是想让她出糗,然后逼着自己吃饭。

    毕易安看着赵思麦乖乖吃饭,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心想着,小丫头片子我还治不了你?

    戏拍完了,赵思麦也闲下来了。以往没跟毕易安在一起的时候,有什么活儿都看心情接。现在跟毕易安在一起了,凡是有个什么项目找她,她都要深思熟虑一番,能不接,便不接。

    两个大忙人,能聚在一起不容易。不过嘛,赵思麦虽然空下来了,但大多数时间在家里守活寡,因为毕易安可不会闲下来。

    毕易安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尽量早下班。自下班后,便是两个人独处的时间。毕易安会给赵思麦做晚饭,其实这个事,找家政阿姨就可以解决,不过毕易安喜欢亲自做。因为毕易安发现,如果自己亲自做饭的话,赵思麦不好浪费自己的劳动成果,吃饭也要吃得多些。

    有时候,做饭也是两个人的情趣之一。毕易安大多时候不让赵思麦动手,顶多就让她剥个蒜什么的。切菜,他怕刀伤到她的手;洗菜,他又不想让她沾冷水;炒菜,操作起来太复杂而且又危险。赵思麦没什么事做,如果有话聊就从背后搂着她哥哥的腰聊几句,没话聊就直接去客厅打游戏了。

    吃饭,是件麻烦事。但赵思麦已经找到了解决它的好办法。她不想每次都因为吃饭跟毕易安吵架,现在她乖乖吃饭了,毕易安也开心了,两个人的矛盾减少了,餐桌也不再是战场了。

    饭后,毕易安洗完碗便会去书房工作一个小时左右。这个时候,赵思麦就会去厕所,跪在马桶前,将晚饭吐得干干净净。毕易安工作很忘我,而且厕所离书房挺远的,又隔着两扇门,所以毕易安至今也没有发现赵思麦的秘密。同样,早上毕易安出门上班后,她也会这么做。

    她知道,这样做很愚蠢、很疯狂,但是她实在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她是绝对不会让毕易安把自己喂胖的,绝对不可以。

    自从两人在A村睡了一晚后,这个同床共枕的先例也算是开了。如今,毕易安也自然而然地回到了自己的主卧。

    有时两人会一起看一部电影,有时各玩各的,赵思麦打游戏,毕易安看书。困了,毕易安便搂着赵思麦睡觉。睡前会闲聊几句,但聊不长,因为赵思麦入睡很快。

    赵思麦小小的一只,睡觉很老实。毕易安将她搂在怀里,像是搂着一坨硌人的小肉团,温温暖暖的,带着牛奶沐浴露味淡淡的香气。有一次,毕易安出差住酒店,不能搂着赵思麦睡了,他便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睡觉搂赵思麦已经搂上瘾了。

    赵思麦也很喜欢被哥哥抱着睡,这让她感到温暖又安全。那孤身一人在空别墅里的日日夜夜,那种恐惧与孤独感,她再也不想回去了。只不过赵思麦有些疑惑的是,为啥她哥老是抱着抱着就要去厕所待一会儿呢?

    六月初,暑气渐渐袭来,赵思麦见毕姝因时,穿的是过膝碎花连衣裙。

    毕姝因最近在北京买了套小别墅,所以特意邀请了赵思麦前来做客。赵思麦去时,受毕姝因吩咐,还给她带了杯奶茶。

    “我靠~赵思麦,你又瘦了!”毕姝因刚见到她时,便露出惊讶的表情感叹道:“他娘的,人家都说谈恋爱的人会发福,你咋还瘦了呢?你们女明星,在减肥这方面还真是天赋异禀。”说完,毕姝因佩服地竖起大拇指。

    “哪有什么天赋异禀啊?我只是把别人喝奶茶的时间用在了减肥上。”赵思麦笑着将手中的奶茶递给她。毕姝因的感叹还让她蛮高兴的,她就是喜欢听别人夸她瘦。每个人的虚荣点不同,有些人喜欢听别人夸她漂亮,有些人喜欢听别人夸她有钱,但赵思麦,最喜欢听别人夸她瘦了。这样,她才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不敢相信,不敢相信,你这也太瘦了。”毕姝因含着吸管,眼神在赵思麦的身上不断打量着:“按道理来说,不可能啊...你跟我哥,那个养猪专业户呆在一起快一年了,居然还可以这么瘦?我哥忍得了?”

    毕姝因看看赵思麦,再看看自己,妈的,自结婚后,她这身肉实打实的有120斤了。

    “对啊,他老是喂我吃各种各样的东西。”赵思麦无奈地苦笑。

    “那你还长不胖?”

    赵思麦耸了耸肩,看似无奈,其实表情得意着呢。

    “对了,干嘛回北京买套房子?”

    “我们公司打算进军中国市场了!”毕姝因高高扬起她的小拳头。

    “可以啊~”

    “对啊,所以最近一段时间我都会在国内忙活。先给自己安个窝儿。反正嘛,以后我们就能常见面了。”毕姝因撞了撞赵思麦。

    “行,上市了我免费做代言。”

    “够义气!姐妹,我就等您这句话!”在校篮球队呆过几年的毕姝因用铁掌在赵思麦的肩膀上拍了拍,差点儿被把她拍断气儿。

    “小意思。”赵思麦抽了抽嘴角,连忙把她的手拿开。

    两人盘腿坐在沙发上,毕姝因的手放下时,蹭到了赵思麦的裙摆。裙摆滑下来,将赵思麦的膝盖露了出来。膝盖上的淤青十分显眼,赵思麦立刻用裙子遮盖住淤青。

    可淤青还是被眼尖的毕姝因发现了:“哇塞!我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毕姝因惊叫道,她急忙抓住赵思麦的手,撩开了覆在膝盖上的裙子。

    “不是,这是我不小心摔的......”

    “我靠!你们玩这么野呢?”还没等赵思麦说完,毕姝因又乘她不备,掀开了另一个膝盖。同样的,有一块醒目的淤青留在了膝盖上。“厉害啊!我哥还真是...宝刀未老啊!”毕姝因瞪大着眼睛,已经忘记了表情管理。

    “你在说什么啊~这是我不小心摔的。”赵思麦赶紧用裙子盖住膝盖上的淤青,但她解释的时候明显很心虚。

    “还害羞呢?多大的人了,真是!”毕姝因爽朗地笑着:“没想到啊,我们清纯的国民闺女,开车开得这么野!”

    “这真是我摔的!”赵思麦有些急了。她不知道毕姝因乱七八糟的都在说些什么,她听不懂,但她确实想掩盖膝盖上淤青的真相。其实那淤青,是她长期跪在马桶前催吐磕出来的。

    “没意思啊,赵思麦。”毕姝因收住了笑容:“连你最好的闺蜜都要藏着掖着,我的隐私可没少给你讲啊~”

    “真是我不小心磕的!我今天一出门,被门槛绊了一跤。啪!整个人就直接跪在地上了。刚好,妈的,两膝盖同时着地。”赵思麦演得是绘声绘色,不愧是干了十多年的老本行。

    “真的?”毕姝因狐疑地看着她,有些相信了,因为她实在找不到理由赵思麦会因为这种事骗她。

    “骗你是孙子。”

    “没意思。”毕姝因瘪瘪嘴,自觉没趣。不过她又转念想来,即便淤青不是做出来的,那也不代表两人没做过啊。于是她说:“笑笑,我问你个问题。”

    “你说。”赵思麦谨慎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我哥他...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吃饭?还行。”赵思麦表情呆呆的,不明白毕姝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文盲!”毕姝因恨铁不成钢地臭骂道:“我是想问,我哥他行不行?”

    “什么行不行啊......”赵思麦依旧很懵。

    “你给我在这儿装呢?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毕姝因皱着眉头,从没觉得说话这么费劲过:“我是想问,我哥!他床上功夫行不行!”

    “这......”赵思麦这下算是听明白了,听明白了便觉得有些害羞了:“应该还行吧......”

    “什么叫应该?难道你没跟他上过?”

    “还没有......”

    “骗谁呢?!你们在一起多久了?”毕姝因激动得快从沙发上跳起来了:“赵思麦,你也太不仗义了吧?这事儿还瞒我?你还把我当朋友吗?我第一次的实战经验可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了。”

    “谁不把你当朋友了?我说了你自己不信。”赵思麦有些委屈,没做过就没做过嘛,干嘛那么激动?

    “那我问你,你们俩现在是分居吗?”

    “没有。”赵思麦摇摇头。

    “那你们俩现在分床睡吗?”

    “没有。”赵思麦再次摇头。

    “那你们俩是背对着背隔得老远睡的吗?”

    “搂着睡的。”

    “那你说我哥一个血气方刚的大老爷们儿成天搂着他媳妇儿睡觉还可以保持清心寡欲,这合理吗?”

    “可是,可是就是没做过嘛!”赵思麦听毕姝因这么一说,觉得她讲得也有道理。可这闺房之事是她不熟悉的领域,没做过就是没做过,她也不知如何解释。

    “如果你们没做过,那就只能说明一点。”毕姝因将脸凑近赵思麦,眼睛犀利地注视着她,冷酷地说道:“毕!易!安!不!行!”

    “放屁!你!”毕姝因这样污蔑毕易安,赵思麦还能坐得住?她急得一蹦三丈高:“我哥怎么不行了?我哥行得很!他他他特别能干!”

    “没事,正常。”身经百战的毕姝因仿佛看透了一切,继续火上浇油:“四十多岁的男人了,哎,正常。趁着还没结婚,现在逃还来得及。”

    “糊说!我知道的!我哥就是厉害!他就是尊重我才不做的!你根本什么都不了解!”赵思麦气得跳脚,但由于缺乏理论知识,嘴巴又笨,只有无能狂怒。

    “好好好,你了解,你了解,你怎么了解的?难不成奚晴告诉你的?”

    “我可去你大爷的!”赵思麦将一个枕头扔了过去,这次斗嘴,她完全占了下风。

    “我就问问你,你们躺在床上亲亲抱抱的时候,毕易安他有没有生理反应?”闹归闹,笑归笑,这关乎赵思麦终身幸福的大事,毕姝因还真得好好把把关。

    “生理反应?”

    “就是他硬没硬!”

    “我咋知道啊?”赵思麦一脸窘迫。

    “你不知道摸摸啊!”

    “我、我、这不是耍流氓吗?”

    “他是你男朋友这叫耍流氓吗?”

    “那、那也不合适啊!”赵思麦憋红了脸。

    “嗨哟!”毕姝因长叹一声:“他摸你胸就合适?你摸一下他鸡怎么了?”

    “他也没摸我胸啊!”

    “不是?”毕姝因懵了,这样的男女关系案例她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合着你们是和尚跟尼姑在谈恋爱呢?你们一天都在床上干些什么了?打坐?下棋?还是敲木鱼呢?”

    “就,他看书,我打游戏,或者一起看电影啊,然后就睡觉。”

    “睡觉?床是用来睡觉的吗?”

    “床不是用来睡觉是用来干什么的?”

    “一个人的床,是用来睡觉的。两个人的床,是用来做/爱的!”

    ......

    赵思麦忽闪忽闪地眨着她的大眼睛,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接话。

    “总之,你结婚前一定要跟我哥来一炮。如果不行,马上走人。我告诉你哦,姐妹我可是够仗义了,那可是我表哥,和我有血缘关系的!为了你的终身幸福,姐妹我什么人都敢得罪。”

    “行,谢谢您嘞。”赵思麦虽然觉得自己用不着,但还是谢了毕姝因的好意。她可是掌握着一手情报的人,对这事儿还是有底的。这时候,她不得不感慨那位逝去的先人的深谋远虑,良苦用心。

    这事儿也总算是翻篇了。

    “下周,小善有场球赛,去不去?”

    “不去。”赵思麦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对足球完全没兴趣,每次看毕图善踢球,都是在睡梦中度过的。

    “去嘛,就当陪我。再说了,那场球赛对毕图善挺重要的。”

    “不去。”赵思麦倔强地摇了摇头。

    “我靠,赵思麦,你有点良心吧。真有了男朋友就忘了你发小了?咱们三个是一起长大的!”

    “......”被道德绑架的赵思麦只好答应:“好吧,我去,我去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