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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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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罗绩陷入了催眠状态,而那个吸血鬼却越逼越近。

    就是在这关键时刻,罗绩被1阵疼痛唤醒。

    当他突然睁开眼睛时,把那个精神异能者吓了1大跳。

    真是趁着这个机会,罗绩将其反杀。

    事后罗绩察看了自己的胳膊,然后他就发现了这个咬痕。

    那时候只有黛芙妮在自己身边,所以这肯定就是吸血鬼公主咬的了。

    不过罗绩对此也没有在意,因为当时黛芙妮这1口就没有咬破皮。

    但神奇的是,虽然没有出血,这个牙印却留了下来,而且这么久了也没有消退的迹象。

    这1度让罗绩很是奇怪,不过这样的痕迹本来就不大,而且又在他胳膊上,所以后来他也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现在看底下那些吸血鬼看自己的目光,罗绩这才意识到,这个自己不当1回事的印记居然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罗绩不知道这样的咬痕意味着什么,这里的每个吸血鬼都非常清楚。

    按照长生种的传统,热恋中的女孩往往就会给她心爱的男孩留下这样爱的痕迹。

    这种牙印并不是伤口,所以它不会消失,而这就是神奇之处。

    这是只能发生在最亲密情侣之间的事情,也是长生种中普遍认可的传统。

    所以就算是最擅长吹毛求疵的那些家伙,现在1时也无法想出反驳的理由。

    “这温莎家的人都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你看他们1个个的,居然会全都爱上普通人类?”

    此时在那些外交使者所聚拢的角落里,几个不用看英格拉姆王国脸色的外交官这样窃窃私语。

    这样的评论多少有些刻薄,甚至还有些酸溜溜的味道。

    因为那位第3王女殿下可是智慧与美貌并重,而且她还1直深受马克西米利安1世的信任,掌握很大的权柄。

    这样的宝藏女孩可是众多适龄吸血鬼男性贵族眼中的香饽饽,所以黛芙妮温莎1直都不缺追求者。

    但这位公主却从未理睬过那些青年才俊,众人在此之前还不知道这其中缘由。

    直到现在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的这位高冷女神居然早就看中了1个普通人类。

    不管这里的人如何震惊,有1个事实大家都不得不承认。

    作为黛芙妮所看中的男人,那个白毛确实是有资格代替公主决斗了。

    公爵当然也很清楚,但是克拉克公爵却还想再努力1下。

    克拉肯公爵现在还能清楚记得,他第1次见到这个白毛事后的情景。

    那1天他和他的爱人坐在温暖的起居室里,等着看好戏,然后这个1头银发的男人就杀了进来。

    在此之前,公爵见过很多狠人,但是他从未见到如此凶狠的眼神出现在1个区区人类身上。

    当罗绩想也不想举枪就射的时候,虽然明知道自己面前有1堵防弹玻璃墙,公爵还是在心中抖了1抖。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公爵刚才就突然升起了1个念头:

    他觉得如果能够不和这人发生战斗,那才是最稳妥的。

    公爵不是怕了罗绩,而是他很烦这种动不动就要和人拼命的傻瓜。

    他见过这个人是如何拼命的,为了抓住这个当时就精疲力竭的家伙,那天死了很多人。

    在这些死者中,有1些都已经跟随他数百年的时间。

    他们个个都是响当当的吸血鬼英雄,如果单拿出去的话,都是顶级的精锐战士。

    然而在那1天晚上,他们却像是猪狗1般,被这个人摁在地上乱砍。

    要不是他麾下的精神异能者趁乱偷袭,说不定这个人那晚还能真的杀出去。

    没有人愿意和1条疯狗战斗,现在公爵对罗绩的评语就是1条疯狗。

    所以就算其他所有人都已经哑口无言之时,他却还是冷笑着提出了反驳意见。

    “黛芙妮,真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这样1个人!

    诸位,他可是1个罪犯。

    他是巴托尼亚的通缉犯,他在巴托尼亚杀过很多人,很多无辜的普通市民。

    你们如果想要求证的话,可以问1下兰伯巴托里先生。”

    当公爵这么说的时候,厅中众人都看向了兰伯。

    看到了那些目光,兰伯耸了耸肩,显得很是惊讶。

    “真时没有想到,我现在竟然会有罗绩先生这样的竞争者了。

    作为1个绅士,我可不方便这时候说罗绩先生以前做过什么。

    更何况那时候我还只是个闲人,并没有管事,所以我不方便评论。”

    听这家伙3言两语就把事情推脱的干干净净,克拉肯不由得气得7窍生烟。

    就在他还想说什么之前,他的侄女却又冷笑着开口了:

    “叔叔,你1直在找借口,质疑罗绩的身份。

    你,不会是怕了他吧?”

    “放4!我会怕他?我会怕1个人类?”

    黛芙妮的话瞬间就让公爵爆发,而公主却是依然巧笑连连。

    “罗绩可就是传说中的银发死神,叔叔若是害怕他,那倒也在情理之中的。毕竟,你已经老了。”

    到了这个时候,公爵已经无话可说了。

    凭着最后1丝清明,克拉肯控制住自己的愤怒。

    他不再去看自己的侄女和那个所谓的银发死神,而是看向了这场决斗的公证人。

    “米达拉统领,我接受他的挑战。

    让我们快点开始吧!我受够了!”

    此时不用公爵再说什么,所有人都能看出看得出来,这位英格拉姆的战神随时都可能爆发。

    也就是身为长生种的最后尊严,让他没有太过失态。

    但是克拉肯公爵那咬牙切齿的模样,还是充分暴露了这位战神真实的心理状态。

    所以他才会这么急着催促,因为现在任何言语上的胜利都无法让他满意。

    惟有亲手将那个白毛小子撕成碎块,才能让他稍稍出了心中的恶气。

    现在的公爵已经想到了有关罗绩的更多情况,而这些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个白毛小子的两次出手。

    越是回想这些事情,克拉肯的怒气就越是勃发,因为这个白毛1直在给自己搞事。

    就在不久之前,这个人在内政部的大楼门口,1刀捅了警察局的局长。

    那个老滑头可是公爵花了很大的心力,才刚刚收服。

    王都的警察局长是1个极端重要的岗位,公爵极度想咬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

    所以当警察局长归顺他的时候,公爵是把这次成功说服视为自己的1个重大胜利。

    然而谁能想到,昨天晚上警察局长才刚倒戈投向自己,第2天下午的时候,他就被人捅死了。

    而且他还是在大厅广众之下,以处决的方式被人干掉。

    这足以证明,黛芙妮的情报能力有多可怕。而这血淋淋的1幕,也足以警告那些1心两用的投机分子。

    公主是在用这种方式警告他们,只要她愿意,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她的5指山。

    这样的威慑效果堪称拔群,所以在局长大人被杀之后的几个小时之内,很多和克拉肯眉来眼去的人就选择了蛰伏。

    虽说还没有和公爵大人1刀两断,但是这些人的态度立刻就变得暧昧起来。

    正是因为遭了这当头1击,公爵才会下死命令,1定要猎杀那个1直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抨击自己的老记者。

    那个姓杨的老东西最近相当活跃,而且他的文字越发的4无忌惮。

    那个老货就不是在游走在危险的边缘,而是豁出性命来痛骂1个国家的公爵。

    虽然他有时也会说黛芙妮,但绝大多数的火力却是针对公爵,这让克拉肯很是难堪。

    长生种做事,向来是讲究里子面子都要兼备的。

    虽说受人责骂不关痛痒,但是身为长生种的贵族,克拉肯又岂能忍受被人指着鼻子痛骂。

    所以姓杨的记者必须死,公爵必须要用姓杨的脑袋,来扳回这1局。

    他要用这种方式,让那些已经犹豫的家伙明白。在这座城市里面,有能力杀人的可不仅仅只有公主。

    他能比公主做的更好,也能做的更绝。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公爵特意出动了1个mi5的现役将军来办事。

    按照贵族之间的传统游戏规则,这种内部的政治纷争仅能使用私兵。

    他们所控制的官方武装力量是不能够参与其中的,但这只是1种默认的规则。

    1旦打急眼了,又有谁会真的在乎这些规则。

    公爵主动打破这条规则,就是想要告诉世人,他对秘密警察系统的控制程度超过别人的想象。

    如果他的侄女想和他比谁的人更多比谁的人更狠,那她就大错得错。

    事实也正如公爵想的那样,身为秘密警察系统的最高长官,克拉肯确实在武力方面占有优势。

    他只是打了1个电话,就让野牛加入了行动。

    那晚的行动本该是1次简单任务,之所以出动野牛,公爵就是想要让这个杀手施展血腥手段,震慑那些心怀叵测之人。

    这样的想法也是得到了他那位未婚妻的认可,所以公爵信心爆棚。

    可就是这样的行动,最后却变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名鼎鼎的野牛人斩了,而杀他的正是眼前这个满头银发的男人。

    连续在这个人类手中吃瘪,这就够让公爵愤怒了。

    现在这个人又护住了黛芙妮,不让他再往前跨最后1步。

    要不是还有最后的理智,公爵真想现在就冲过去,拍烂罗绩的脑袋。

    至于兰伯巴托里这个娘娘腔,也让公爵感到愤怒。

    作为自己的盟友,他本该在刚才开口支持自己,帮着否决银毛小子的决斗资格。

    但是兰伯却极为狡猾地选择顾左右而言他,这摆明了就是想看好戏,非要看他和银发死神打1场了。

    对于战斗,公爵从不畏惧。所以现在他走到1边,等待米达拉为决斗进行最后的准备。

    决斗公证人首先要做的,当然就是清场。

    按照原本他所想,王座之厅里只会留1些身份最高贵的贵族作为见证人,其他人都得离开。

    不过血焰卫队的统领很快就改变了想法,他决定把所有人都赶出去,这里只留公爵和罗绩。

    当公爵怒气冲冲地走到另1边之后,公主和罗绩也开始准备。

    在大厅广众之下,他们倒是没有做出什么刺激众人的言行。

    众人只是看到黛芙妮轻声嘱咐着什么,而罗绩则是1边点头,1边脱下身上的王家侍卫制服。

    今天的罗绩是以公主侍卫的身份进入王宫的,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就是装饰有大量金线的半长式军大衣。

    这套王家侍卫的制服相当华丽,而且也相当修身,这就让罗绩看上去更加精神。

    不过在他脱下这件大衣之后,他带在身上的那些装备可就全都露了出来。

    罗绩本就是众人关注的焦点,所以当那些吸血鬼看到这个人类携带的武器时,场中又是1阵骚动。

    罗绩的老师德克斯特德怀特就有某种特别能力,老头能随身携带大量武器,而且在外表上还看不出任何端倪。

    这让罗绩很是羡慕,所以他也1直在努力学习。

    这种能力其实并不复杂,老狩魔猎人之所以能做到这种程度,那是因为他背后有强大的后援力量。

    德克斯特使用的所有装备都是量身定制,这也包括老狩魔猎人身上的服装。

    正是凭着这样的条件,所以德克斯特才能像魔术师那样,随身携带1个武器库的装备。

    现在的罗绩同样能得到这样的支持,所以现在众人见到的罗绩,就是武装到牙齿的程度。

    在罗绩背上,挂着他的刀。今天他带的可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今天他带了名物鸣狐。

    在罗绩的前胸位置,十字交叉挎着两条快拔武器带。

    上面1左1右,分开插着1组组的飞刀和飞镖。在他腰间的武装带上,更是挂满了各种牛皮的小盒子。

    挂在他的腿侧的,是1个所有装具中尺寸最大的袋子,而另1条腿侧则是他的手枪和匕首。

    除了大量的冷兵器之外,罗绩身上还带了3把枪。

    不过现在他却将它们解下,交给了血焰卫队的人。

    吸血鬼之间的决斗,允许随意挑选武器,但绝不会使用人类的热兵器。

    长生种最注重他们所谓的传统,而长生种最惯用的武器就是他们的肢体和牙齿。

    排在第2位的,是各种冷兵器,枪械则是更次之。

    绝大多数长生种都只愿意使用他们的肢体来战斗,也有1些会使用冷兵器。

    不过那样的情况很少见,多半是因为他们还是人类时留下的习惯,要不就是具有特别的意义。

    当某个吸血鬼担任指挥官时,他就要用指挥刀来发布命令。

    当他们负责依仗的时候,也会需要佩带铠甲和传统武器。

    血焰卫队的米达拉统领现在手里的短剑,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这个王国中最能打的吸血鬼,米达拉不需要那把长度不过70厘米的短剑来壮胆。

    他之所以要拿着它,那是因为这代表着马克西姆利安1世授予他的临时专断权。

    只有拿着这把剑,他才能短时间内指挥整支卫队。

    因为战斗风格的原因,几乎没有长生种看得上人类的热兵器。

    在他们看来,枪械就是累赘,而且又无法体现武士的尊严,所以长生种的决斗从不使用枪械。

    今天1个人类代替1个长生种决斗,但罗绩也不可能破例,所以罗绩很干脆地交出他所有的枪。

    失去了这些武器,罗绩也并不忐忑。

    因为在与吸血鬼的战斗时,尤其是像克拉克肯公爵这种级别的吸血鬼,枪械的作用微乎其微。

    就算使用的是配有银弹的枪械,这些砰砰响的金属管子也仅能牵制对方。

    精英级别的吸血鬼尚无法突破音速,不过只要他们动的比人类调转枪口的速度更快,枪械就对他们没有危险。

    真正能够杀伤他们的,必须是架在100外的狙击枪,而且还得不被他们察觉。

    作为决斗的场地,王座之厅虽大,却也算是贴身近战,所以罗绩在交枪时毫不迟疑。

    他1直都是众人的焦点,所有吸血鬼都在看着这个银发的人类。随着他的动作,很多吸血鬼都忍不住发出抽气的声音。

    这些长生种也没想到,1个人竟然能在身上带那么多的武器。

    只要是可以利用到的地方,就全都被充分利用了起来。

    当罗绩举手抬足之时,他身上带着的冷兵器并没有完全露出来。可就是如此,长生种们还是感到了令他们不安的气息。

    很快就有人猜到,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那正是对长生种来说,最恶毒最应该被诅咒的银。

    作为如今地球之上唯1能够杀伤长生种的金属,只要银出现在吸血鬼面前,就算是最严重的威胁。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银是吸血鬼最想从人类文明中彻底抹除的东西。

    就这1点来说,长生种做的相当成功。

    时至今日,99.9%的普通人类都不知道什么是银。

    为了让人们彻底忘记这种天杀的金属,他们甚至消灭了类似于“银白色”这类的形容词。

    现在人类的字典中,用来形容那种白色的词汇是亮白,而不是已经用了数千年的那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