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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推动剧情发展的配角总会出现的

作者:红泥小酒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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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初他们走出森林,来到有灯火人烟的小镇上时,刚好是太阳落山后的这段时间。

    天还不晚,家家户户都点着灯,一看就是个比较富庶的小镇,否则不会每家每户都舍得这么奢侈地烧油灯。

    灯光下,有晚饭的香气,孩童的嬉笑,织机的扎扎声,铁匠的锤打声,该隐大致看了看,领着阿初和那两个孩子去了一处异常热闹的大房子。

    这是酒馆。

    只有当农民手里有大量富余的粮食时,才能支撑得起酿酒的花费。

    而在该隐的领地里,不管是大城,还是小镇,都会至少有一间彻夜营业的酒馆,里面供应着仿佛永远也喝不完的美酒。

    这是很让该隐自豪的当地特色,既说明了他治下人类百姓的衣食无忧,又可以展示他这个领主有容乃大的统治原则。

    因为,这种酒馆往往是人类和血族共同的娱乐场所,推门进来,乍一眼看去,根本分不清这里面纷纷攘攘的酒客哪些是人类,哪些是血族。

    往里走了走,黛西和格兰杰兄妹俩就根据眸色、仪态和一些细微的动作辨别出了在场的十几位血族。

    倒也不是他们两位有多么耳聪目明,而是血族对待人类时的倨傲轻慢,以及人类面对血族显而易见的畏惧和羡慕,都给各自贴上了无形的标签。

    普通的血族全部都是红色眼眸,说笑时还能看到嘴里上下各两颗尖尖的犬齿。

    该隐四人一进门,在场的血族不过瞥来一眼就失去了兴趣,只是示意酒保在他们的下一杯酒里加上这四个人类的鲜血。

    这是领地内人类居民的义务,所有人都习以为常。

    酒保礼貌地点点头,从柜台下取出四支干净的玻璃杯,放在摆着小刀和伤药的托盘上,单手托着托盘迎向四人。

    该隐正跟阿初介绍自己最喜欢的几种酒,余光扫见走近的酒保,转过头来看向他时,眼中的碧海青天就已经变成了火山岩浆。

    除了他以外,只有被他亲自转化的七位血族才拥有隐藏眸色的能力。

    经验丰富的酒保脚步一顿,鞠躬,行礼,后退三步,转身回到吧台,向那几位点酒的血族大人表达歉意。

    而那几位血族正忙着起身向该隐行礼,根本没留意酒保在说什么,摆摆手就让他忙别的事去了。

    至于该隐身边那三位面生的人类,就被酒馆里的客人们认作了他的私人储备粮,暂时不会有闲事来打扰。

    该隐找了一张比较偏僻的桌子,拉开椅子,请阿初坐下后,又动作轻柔地整理了一下她身上披着的大衣衣领,然后才入座。

    偷偷留意他的血族们不禁投来好奇的目光。

    始祖之下,是七位元老,四男三女。

    他们本就在猜测此时出现在这个偏僻小镇上的简陋酒馆里的元老是哪一位,没想到,还能看到元老向一位普通人类献殷勤。

    不过,那四位元老不都各自有伴侣了吗?

    没听说他们其中有谁在最近分手了呀。

    难道,是脚踏两只船?是出门猎了个艳?

    不过,这猎艳的对象,质量好像有点差吧?

    脸蛋看着还行,身材嘛,裹在那件黑色大衣里看不出来,大衣底下露出来的袍子边和破鞋倒是挺有特色。

    这三三两两的议论声自然被该隐收入耳中。

    “明天我给你买点衣服。”

    阿初摇摇头:“不用,我自己买就行,你这里收黄金吗?”

    人类自己铸造的货币种类太多,她懒得分辨,向来只拿黄金宝石这种硬通货买东西。

    “你身上带着金子?”

    该隐看看她,想不出她那身破口袋哪里能装东西。

    突然,他记起在林中初遇的时候,这人就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大块红宝石来,莫非——

    “不用带在身上,需要的话随时取来就行。”

    阿初抬手从空中一抓,掌心里就多了一块拳头大的金矿石,揉面似的双手一搓,一会儿抻成长条,一会儿又折叠成团,再拍拍打打,这块金矿石的体积就越来越小,也越来越亮。

    拂开桌面上的一小堆杂质,阿初把这块手工提纯的金子揪成一个个不规则的小块,分给黛西和格兰杰各一个。

    “见者有份,你们也拿去买点好衣服,不够再找我要。”

    她又分给该隐两个:“今天的这顿酒饭我来请客。”

    剩下的几块被她扔回了空中。

    这次该隐终于看清,虚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层涟漪,像是掀开了一层帘子,那几块金子就是消失在了帘子之后。

    黛西和格兰杰看得两眼发直,瞪着面前桌子上的金块忘了眨眼。

    该隐伸手捏住金块,举起来仔细看了看,确定了这真的是金子,而且还是纯度高得不能再高的金子。

    “你......”

    该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都有种在做梦的感觉,满脑子不可思议。

    “你是......”

    该隐想问她是不是哪位神明,可想到另外两位自诩为神的家伙,又觉得这个字眼不太干净,用在阿初身上反倒是一种玷污。

    可除此之外,他又一时想不出合适的称呼。

    “我的名字叫初,”阿初误会了他这个疑问的口气,“我应该做过自我介绍。”

    该隐看了看她,没说话。

    直觉告诉他,阿初知道他想问什么,可她却异常拙劣地避开了这个问题。

    该隐又看了看酒馆里安静的人群。

    刚才那一幕可是被在场的所有人类和血族都看在了眼里,而在这种落针可闻的安静环境里,初这个名字也清晰地传进了每一双耳朵之中。

    哒,哒,哒,哒。

    一位女性血族从吧台的另一边站了起来,穿着男式骑马服,踩着低跟小皮靴,曲线优雅地走出一道锋利的直线。

    直线的终点就是阿初所在的这张桌子。

    红色双眸渐渐地恢复了原本的橄榄色,眼光淡淡地一斜,像是新书的页边,不经意就划伤了翻书的手。

    格兰杰忙不迭地站了起来,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她,又拉了拉妹妹的胳膊,想让她也躲一躲。

    坐下后,她用指尖拨弄了一下面前的金块,看向该隐,笑道:

    “该隐大人,您这是捡了个什么宝贝?”

    轰!

    油锅里滴了一滴水,酒馆里也被扔下一颗名为“血族始祖”的炸弹,炸得满屋子的人类和血族一起晕头转向。

    “莫娜,这是我的贵客,不得无礼。”该隐不悦地蹙眉。

    莫娜耸了耸肩:“这很明显。”

    说罢,她看向一脸平静的阿初,胳膊支在桌子上,骑马服胸前这一大片鼓鼓囊囊的花边也放在了桌子上,微微探过身:

    “初小姐,请教一下,你是怎么让我的该隐大人这么体贴地对待你的?”

    该隐正想岔开话题,阿初已经给出了答案:

    “因为我揍过他,他打不过我。”

    大部分被她揍过的人和非人,在她面前都会变得格外乖巧,她早就习惯了。

    莫娜眨了眨眼睛,歪着脑袋看向该隐:

    “我能申请跟您打一架吗?”

    该隐揉揉眉心:“不能。”

    莫娜是他亲自转化的最后一个血族。

    因为莫娜母亲的哀求,他才延续了那个濒死挣扎的孩子的生命,却没想到当年那个怯生生的孩子彻底长歪了。

    被该隐果断拒绝,莫娜也不失望,转而看向阿初:

    “那我要跟你决斗。”

    “......”该隐深深地叹了口气。

    阿初诚恳地道:“你打不过我。”

    莫娜托着下巴,笑眯眯地道:

    “不使用武力,我们女孩子之间的决斗当然要符合女孩子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