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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吸引众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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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开学多久,他们都还没有学会大一书本上的内容,秦野就开始自学大三了。

    这是什么恐怖的进度和实力。

    刚刚因为震惊开口说话的同学,在出口后就后悔了。

    秦野一向高冷,不喜欢搭理人,这次肯定要尴尬了。

    那同学挠挠头,一脸的后悔,都怪他嘴快,直接把秦野自学大三的事情给嚷嚷了出去。

    就在他以为秦野根本不会搭理他的时候,秦野却停下手中的钢笔,平静的看了他一眼。

    “实验室设计的东西比较多,所以就随便看看。”

    秦野平静的一句话,在教室里面引起了轩然大波。

    众人哗然。

    实验室?什么实验室?

    这时,立刻有人想起孙常明之前说的话,有人进入国家实验室的事情。

    还被林教授亲自看到,亲自带在身边教导。

    要知道,林教授可是出了名的严格,不少人都知道林教授在找徒弟,可一直没找到。

    后来,开学。

    学校里面就流传出来林教授找到徒弟的消息,他们讨论了好久,但是没人相信。

    现在,秦野说实验室,难道就是国家实验室?

    毕竟,秦野没有进学校实验室的事情,大家都知道。

    有人疑惑下,就问了出来。

    秦野态度很好的对着大家点点头:“对,比较幸运。”

    众人沉默了。

    这哪里是幸运呀?这分明是实力超凡。

    不过这也难怪,人家秦野每次都是满分,还是省高考状元。

    别的人都上了报纸,唯有秦野,只有一个名字,他没有接受采访。

    而且从开学以后,秦野也从来没有说过,这人如此优秀,还如此低调。

    这一点,让不少人心生佩服。

    毕竟要是换成他们,早就炫耀出去了。

    大家夸奖秦野的话,就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冒。

    最后排,孙常明孤零零坐在位置上,看着被人群包围的秦野,死死握紧拳头。

    秦野,我不会让你一直得意下去的。

    孙常明气呼呼的走了。

    不过他善于伪装,并没有人看到他脸上的狠戾。

    当然了,也没有几个人发现孙常明的离开,对此,孙常明更恼火了。

    他知道林静实验室现在在做的实验,直接回到实验室,亲手写了一份资料,交给了导师。

    他这份实验,可是一份完整的实验程序,只剩下去实践了。

    只要研究出来,必然能先林静实验室一步发表论文。

    到时候,林静实验室努力了这么多年的成果,也没有什么用,别人已经先一步研究出来了。

    到时候,不管是林静还是秦野,都将颜面扫地。

    过了两天。

    孙常明的报告就通过了,他的导师非常开心。

    “不错,不错,常明,你在生物实验上的天赋真的非常优秀,这实验非常好,只是,你是如何得到的?”

    这是一份完整的报告,每一项数值,都非常精准。

    药物研究是需要时间和成本的,如今孙常明把一份完整的成果放在他面前,他高兴的同时,也有些疑惑。

    孙常明早就想好了借口。

    “导师,这是我在南方实验室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在那边两年,一直在研究这项实验,这是我的成果。”

    孙常明的导师眼睛猛地一亮。

    “好,好啊!”

    这实验成果要是放出去,能引起什么样的轰动必然不用说,关键是,这东西研究出来,可以给实验室带来大批的资金。

    而这个资金的数额,绝对是天价。

    不过,他好像听到国家实验室也在研究这个项目。

    不管是谁研究的,谁先研究出来算谁的。

    更何况,孙常明也早就研究了。

    细枝末节,他也没有去计较,既然手里都有实验步骤了,只要等成品出来就好了。

    孙常明看了导师一眼,眼中闪过一抹得意。

    他不相信倒是不知道不知道林静实验室做的项目,毕竟每个月他们都有例会,哪个实验室负责什么实验,大家心里有数。

    不过他猜导师不会跟钱过不去。

    果不其然。

    孙常明也参与了这项实验,导师还把他放在了第二实验人的位置。

    这位置,已经非常靠前了。

    孙常明忙碌了一天,出来,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那一眼,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等仔细看过去,人影已经不在了。

    他忍不住甩甩头,苦笑一声。

    刚刚肯定是干错了,不然,他怎么会在这里看到宋简初的身影,他真是魔怔了。

    宋简初已经死了,还死在了末世。

    在这里,别说宋简初了,连宋简初的骨灰都看不到。

    就在这时,有人走过来,拍了孙常明一下。

    “常明,看什么呢?眼睛一动不动,难道是看到喜欢的姑娘了?”

    这人,是孙常明的同桌,平时跟孙常明的关系挺好的,而且已经结婚了,今年二十多了。

    比孙常明大了七八岁,但是他天生喜欢说话。

    又和孙常明一个宿舍,每次看到孙常明,就忍不住想要照顾对方。

    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他将孙常明当成自己的弟弟。

    所以调侃的话也是张口就来。

    孙常明脸色有些发红,摇摇头。

    同桌摇摇头:“你一个男孩子,居然这么害羞,这样可是容易被欺负的。”

    他一脸无奈。

    觉得这个同桌做实验厉害,可性格,也太内向了。

    正说着,同桌看了一眼远处,猛地拍了一下孙常明的肩膀。

    “快看,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

    孙常明不耐烦,却还是看了过去。

    就看到宋简初和一个女生在说话,宋简初表情清冷,身边的女孩笑容灿烂,不知道说了什么,宋简初眉宇带了一抹笑意。

    孙常明人傻了。

    宋简初,真的是宋简初。

    同桌笑着开口:“怎么样,漂亮吧!”

    说完,孙常明也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在意,孙常明一向不爱说话。

    宋简初没有看到孙常明,和同学一起去食堂了。

    同桌看着宋简初离开,还觉得有些可惜。

    虽然他已经结婚了,可好看的女孩子谁都愿意看,多看两眼都是享受。

    可惜,人走了。

    不等他可惜完,孙常明就头也不回的追了上去。

    同桌愣住了,看着孙常明,追了上去。

    孙常明整颗心砰砰乱跳,他居然在这里看到了和宋简初一模一样的脸。

    尽管这时候的宋简初看着还很稚嫩,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这个年代,可那张脸,是十成十的相似。

    难道,她也重生了。

    孙常明跟着宋简初进了食堂,同桌追上来。

    “常明,怎么了?你不会是真看上校花了吧!”

    “我可跟你说,校花已经结婚了。”

    宋简初入学以后,追去这不少,人家直接公开了自己已婚的消息,大家这才消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