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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一个团队,一旦往积极转变,怠慢的势必混不下去,时间自然会将这些人浮于水面,如同无根的浮萍,当风来临,自然远去。
我们并不希望团队会落下这样的人。有些人,从骨子里就没有一种挑大梁、随大势的想法,他们总是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风格,任凭外界如何评价,他也要像个“伪圣人”,大路各自一边,我自岿然不动。
无奈的时候,想想难免事事都尽人意,对于极个别人,也不是不可以放弃。转念又一想,人之初,性本善,几千年的文字可不就摆在那?
有人说,做管理者,首先得找到一班合适的人,开会的时候,要找到一班听得懂话的人。听起来无不道理。这样的人若人人都能统统找到,还要那么多管理者干什么?
真正的管理者就是用现有的资源做出比例更高的产出。就是让不懂的变得懂,把不会的变得会,而不是动不动换掉,也不是动不动干掉。
一次不行,两次,方法无效,再换。每个人都有人性的弱点,每个人也都有人性的优点,只要你能找到那个意见的交叉,你就能纠正他的偏见,从而成为那个合适的人。
我们晨会上的议程从来就只有奖励,目的是将大家引向光明,让那些瑕疵在从不提及中消失。
去除批评的选项,每一个赞美和鼓励,都是一次光明的出现,一段时间下来,每个人都努力让自己展现美的一面,就连自己也不知道,他们的眼睛也只剩下了发现美的功能。
而有一个人,却成了锅里的一粒沙。事情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一年前的一个周末,大家一起去理发,原本大家同去同回,好不开心,却在回来的路上,一时兴趣,开玩笑开过了头,相互间发生了肢体摩擦,不小心,蹭伤了鼻孔,流出了鼻血,他欲要还之,却被另外两个同事挡住了,刚好对方三人来自同一个地方,似乎有了一点人多势众的嫌疑。
要说有一个善于沟通的人在场,把事情说开也就没事了,而事情发生后,分为两路,不欢而散,被打伤的员工回到了宿舍,别三个老乡又去下了馆子。
他们也相互不再是朋友,到了中午吃饭时,受伤的同事走前面,另三个老乡并在后面随行,阳光下的笑声好不惬意。
不难理解,他内心一直期待一个道歉,难以理解,同事之间何苦非要来个泾渭分明?
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世间有很多事原本都是可大可小,没办法,有些事即使小到尘埃里,在有些人看来,也只能算大不能算小,在某些人有限的认知里根本就没有过什么大事。
趁后面不注意,不管三七二十一。回头几大步,便打倒了两个人。突然袭击的人通常在还手时是不和考虑的,条件反射给的方案是清醒时用于解释的正当防卫。
从此,他们之间接下了梁子。
两年来,他们都是饭同桌,出同车,平日里恨不得一瓶矿泉水都是三个人一起喝,这因为一句话不和,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不知道有没有让他们怀疑,这世间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哥们。
他们的关系越走越远了。
你会发现,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关系发生变化,他们在同一个圈子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而且,小圈子的变化最大,大圈子的变化也会变得越大。因为,他们在影响着自己的圈子。
问题在于,对方有三个人,自然就可以形成三个圈子,而他是一个人,最后从一人对三人,升级到了一圈对三圈。
他逐渐淡出了这个团队,用他后来跟我交流时说的话概括,自己成了一个众矢之的。感觉这个团队都在抛弃他。整个团队对他的印象是,兄弟之间开不起玩笑,趁人不注意时放冷枪,想来也确实如此,谁愿意与这样的人为友呢?
公司的领导是怎么解决这件事的?
——别以为每个领导都爱吃咸萝卜操淡心?
一年多过去了,谁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都以为不了了之,反正谁也没能占了谁的便宜。
但是这一年里,他心里却不只是对三老乡充满了仇恨,而是把矛头指向了整个公司,他越来越觉得是他先吃亏,后来又是三对一,干部之所以不管是因为对他的不重视。公司每一次组织活动,他都是请假回家,工作中亦少与人交流。
我来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把他定为性格内向的人,在他告诉我这些之后,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把自己逼向了不解的境地。
我将这件事情反馈给了老板,老板对这件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毫无兴趣。
我虽然没有参与这件事情,也不方便到团队中去了解此事,但终是觉得这样处理有所不妥。
每一个人都应该让工作变为一种快乐,这样带着仇恨工作又怎能开心呢,先不说工作效果的问题,兴许还是一颗定时炸弹。谁知道心中怒火会不会在下一个激发点重新爆发。
越想越不对。
我想找他谈谈,又恐为时过早,还是过一阵子,以免把大家的关注点引向了负能量。
那天来了一名应聘的新员工,沟通了半小时,还挺不错,约好下周过来上班。走的时候,问我多久签合同,方才想起,我来了足足一个半月了,还没签劳动合同呢。
我到财务室的人事专员那里去找他们,回复是公司从来没有合同。
我这才意识到这家公司问题的严重性,他们根本就不是一家公司,只是一家作坊。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从来就没见过不签合同的公司,连责任和风险都不顾的团队,还能称作公司吗?
公司存在的核心意义就是利润和责任!
我找了一个认为比较合适的时机,见老板两人,加上辞职的副总也在,我先是向他们提出了合同签订的重要性。
“你还是别没事找事了,请问签了合同,员工出现了问题怎么人?”副总问我。
我简直无语,这么基本的问题,却给出这么弱智的答案。
看来要直戳要害的讲:“不签全同是违法的”。
“不签合同万一出了问题,可以说不是我们公司的人,最多也只是临时工”。他反复对自己的回答很满意:“老板,千万别听他的......”
我想辩论几句,把事情说出个道理来,老板什么也没说的这个意思,又觉得太没必要,至少今天不是时候。
我一直主张,管理中的沟通,一定是把对的话,在对的时候,讲给对的人,否则都是浪费时间的扯淡。
没过多久,果然因为合同的事情出了问题。
收到法院函件的时候,看到18万赔偿的诉求,才知道是这位沉默寡言的家伙在公司的处心积虑。
公司安排由我出面与法官对接,到了法庭一看,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凡是公司涉及有他的资料,包括公司画册,加班考勤,文件全部准备得十分齐全,你打开画册才知道,几乎每一张宣传照片上,他都是在最中央显眼的位置。还有半年前公司他买房时,请公司为其开具的一张证明,最重要的两句话,属于公司员工,月薪为6000/月,看到这里,与大家猜测一致,买房只是获取证明的手段和谎称。
毫无疑问,懂得常识的人都知道,只要是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无论你请了多么高明的律师,甚至无论这位律师长了几张纵横捭阖的巧嘴,你去打官司的时候,都请与原告方礼貌的协商:庭外和解。
最后公司以败诉并赔偿28000元让此事告一段落,一路详情不得告知。
但是,也请原告不要太贪婪,在与企业对弈中,你需要承认你是弱者。法律是公正的,但是企业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都会分为两步,既然少不了出钱,也会让你筋疲力尽。
你既不可能有充沛的时间与之抗衡,也不可能花较多的钱找专业律师为你申辩,你唯一能做的是,一开始就找到一家合规的公司,以及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公司虽有漏洞,但不要以侥幸之心去获得不正当之利,最大的危害在于,你没有在正确的理念下让自己成长为优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