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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阿拉德的吟游诗人这么形容贝尔玛尔公国。
西海岸的天是蓝色的,因为这里是大海的延续。
赫顿玛尔的天是白色的,因为王室的荣光终究在这里暗淡。
而诺斯玛尔的天,是灰色的,因为饥荒,死亡,贫乏,瘟疫。
诺斯玛尔在诸多阿拉德人们的眼里,就是一片不祥之地。
同样的,诺斯玛尔在历代公国继承人眼里,也是一个绕不开的难题,就算你想无视他,都做不到,因为,诺斯玛尔实在是太大了!
怎么个大法?
从名字来说,赫顿玛尔是古老语言的变种,翻译成现代阿拉德语就是雄鹰庇佑的都城,也就是雄鹰之都。
诺斯玛尔同样是古老预言的变种,诺斯的原意是广袤,无穷,涵义也很简单,广袤之地,无穷国土。
诺斯玛尔北接赫顿玛尔,东连帝国防线,南接诺伊佩拉,西接虚祖朗西斯山脉,占据整个公国五分之二的土地,说句通俗易懂的,西海岸和雄鹰之都加起来可能还没有诺斯玛尔大。
这样广袤的一个土地,曾经在和伦皇帝在位的时候,是一个草长牛肥的肥硕草原,适合的降水与温和的气候让这里成为贝尔玛尔公国的大后方,公国的战马数量一度是对面帝国德罗斯的数倍,最豪横的时候,公国的骑士可以一人配十匹马,而帝国是十个人一匹马,这样的结局就造成了两个结果,公国人躺在马背上笑哈哈看德罗斯吃瘪,而德罗斯吃的鳖多了,皇帝一怒之下就不养马了,反正我德罗斯北方苦寒之地,马匹养起来难度高,成本高,那我就不养马了,不养马,骑兵总归是要有坐骑的。
帝国皇帝天才的发现了魔兽坐骑,然后开始了一条魔兽骑士团的不归路。
有些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帝国能够一统大陆把帝国金币变成大陆通用货币,绝对不是靠躺来的胜利,他们是真的有些想法,而且付诸于实践,为阿拉德战争文明带来进步的。
帝国魔兽骑士团一出,以一当百的铁狼兽第一次纵横战场的时候,整个大陆都震惊了,而这其中尤其是以公国皇帝赫伦最是震惊,赫伦没有想到,帝国居然能够驾驭这么强大的雪狼兽。
所以说,当我们以现代的眼光看曾经公国对帝国的骑士对冲,会发现,这特么根本就不是一个水平线的,公国骑士的马再多那终究是马,面对铁狼骑士团,毫无还手之力。
公国的破败带来的是诺斯玛尔的荒废,外带常年的干旱,终于诺斯玛尔迎来了大萧条,大批量原住民感染瘟疫死亡,亦或者逃难他方,曾经的公国马场变得越发萧条,直到现在的黄沙漫天,戈壁如幕,偶尔能看到几个绿色光点,都是生命的绿洲。
“啊呸!”
一个带着围巾的冒险家把嘴里的沙子吐出来,看着漫天黄沙,喃喃道,“这走到什么时候啊!夏洛克大人,你是不是记错地方了?”
麻杆冒险家的前面,一个坐在像骆驼一般的双峰马背上,哥布林长者裹了裹身上的长头巾,念叨,“没有道理啊,这里应该是科纳洛小镇啊,就是老贝利·科纳洛的故乡,怎么变得这么荒凉了?”
双峰马背的后面,一个肩膀挎着大枪的男人,扶了扶墨镜,“夏洛克大人,您该不会是嫌我们给的钱少,坑我们的吧!”
此言一出,身材魁梧的圣骑士拉下了面具,双瞳中怒火中烧,”一定是这样的,想一想第一次离开艾尔文防线,你坑了那么多人虚假地图,这一次八成是故技重施,想要半路抬价,对不对?”
夏洛克一看诸多冒险家摸枪翻脸,急忙道,“狗少,猪哥,木少爷,我们都是老朋友了,大家相处都好几年的伙计了,我值得因为一点金币骗你们吗?我是真的来过诺斯玛尔,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我和一个叫老皮尔的人类剑士一起来的,当时,科纳洛小镇非常繁华,整个城镇居住着快几十万的人,我们在科纳洛小镇逗留了很久才离开,只是没想到,一晃眼几十年过去了,科纳洛小镇都不存在了。”
说到这里,夏洛克把自己脸前面的反坦克炮口往上挪了挪,“不要这样对我,我也很迷茫,我记得明明没错啊,这里应该就是科纳洛小镇啊!”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一个土疙瘩噗通落了下来,不偏不倚砸在冰狗脑袋上,冰狗噗通一声坠下马匹。
那土疙瘩把身上的灰土散去,赫然是机械师的小机器人,凤凰羽高兴的抱着机器人,“前面有消息了吗?小七!”
那小机器人吱吱呀呀发出了一段电波,凤凰羽急忙道,“有消息了,小七说,前面越过一个沙丘,就会看到一个绿洲,绿洲里有一些人还有一个酒吧!”
诸葛正我擦了擦干裂的嘴唇,念道,“酒吧?我喜欢酒,驾!”
诸葛正我拍着马匹呼啸冲了出去,背后地方一行冒险家急忙跟了上去,他们都是第一批的职业达人,如今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第一个找到了老马识途夏洛克,许以重金,第一批到达了诺斯玛尔。
夏洛克拍着马一边吼道,“我就说么!科纳洛小镇一定是在这里的!哥布林是不会撒谎的!还有那个酒吧,我有印象!叫深蓝空间!是一个很美丽的暗精灵开的……”
一个沙丘的距离,眨眼功夫,马匹拖带着尘土,缓缓放慢脚步,一个个冒险家跳下了马匹,边走,边看着面前的绿洲。
绿洲不算很大,也就百来亩地,四周是一片防风林,中间地方是一眼明如眼眸的泉水,泉水涌成一个水潭,水潭的前方是一个诺大的碉楼式样的古风酒店,酒店的窗户很小,招牌很大,招牌上写着一行字,深蓝空,后面的那个字被风沙模糊的不能辨别出来。
“就是这!”夏洛克走在冒险家前面,“深蓝空间,我曾经在科纳洛小镇最喜欢来的一个酒吧,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科纳洛小镇都没了,这个酒吧还在!”
说着话,夏洛克推开了薄木门,一股灰土迎面扑来,夏洛克拍着灰土道,“有人吗?”
而下一刻里,酒店的两侧,有冰冷的长刀对准了夏洛克的脖颈,夏洛克身子僵硬在了半空,脸上的喜色也小时不见。
“有情况?”
“拔刀!”
外侧的冒险家拽枪的拽枪,拔剑的拔剑,蓝色空间门口,两帮人马剑拔弩张。
冒险家的对面是一群衣装破烂的侍卫,他们各个脸如菜色,刀剑生锈,但是气势上却很足。
比起来他们,冒险家们荷枪重炮,巨剑轻刀,机甲激光的,火力一比,谁高谁低就有了判决。
这种对峙时候,夏洛克不缓不急的发挥着哥布林和稀泥的种族天赋,淡然道,“你们是谁?为何埋伏我们?”
酒吧里,一个流浪侍卫头领的男人冷喝道,“我们是尤里斯公爵的侍卫,你们是谁?为何要来这里?”
诸葛正我低声道,“尤里斯公爵是谁?”
夏洛克低声道,“曾经斯卡迪女王想要吞并诺伊佩拉,就把当时一个诺伊佩拉叫尤里斯的人许了个公爵称谓,女王许诺如果他能帮公国拿下诺伊佩拉,那么他就是公国的新一任公爵,可是后来公国大军爆发鼠疫,整个战争以溃败告终,女王被刺杀,斯特·歌德大骑士长败走天空之城,西海岸三大公爵当家做主,就没有人提起过这个尤里斯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尤里斯公爵居然还存在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