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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是一座旅游城市,只不过相对于春夏两季,冬季的阿姆斯特丹景色少了一些美景,多了些萧条和历史的韵味,没有遍地的郁金香,但是随处可见的自行车依旧穿梭在大街小巷之中,遍布城市的老街和随处可见的艺术收藏店充斥着这座城市,向着过往人们诉说着城市的底蕴。
林清对欧洲人艺术无爱,这些街边店面中大多数都是现代画家的作品,或者说当代画家的作品,不能说没有艺术价值,但是相对于那些闻名遐迩的著作,少了许多名气,也许画家都要死后才能被人认同吧。
今天是圣尼古拉斯节,是一个为中国国内并不出名,但是荷兰却十分重要的节日。
圣尼古拉斯这个节日的名字来自于那位穿着大红袍留着白胡子喜欢送礼物给孩子的老爷爷,他的名字正是圣尼古拉斯。每年,圣尼古拉斯都会乘船从西班牙出发来到荷兰,举行盛大的节日庆典。他穿着红色长袍,戴上面画着金色十字的红色尖头帽子,举着金色的长杖骑白马带领节日游行队伍穿过人群,凡是他经过之处,都会受到荷兰人民的热烈欢迎。
林清出门很晚,所以没有看到圣尼古拉斯庆祝游行的场面,只不过街头散落的各式各样的彩带和依旧兴奋的人群默默诉说着刚才热闹的场面。
荷兰人过节喜欢吃东西,而且大家一起吃,临近街边的人家会摆出各式各样的小吃,品类众多,样式不一,吸引着游客和路人的目光,最主要的是价格十分的便宜。
林清找到于丹时候,她们正在逛梵高艺术博物馆。
站在博物馆大门前,林清想到了昨天顺手得到的钱包中的照片和草图。
进去展厅,林清凭借着昨天看图的记忆,直接找到了昨天在纸条上看见的两幅画,心中微微惊讶,画图的人虽然潦草,但是准确性很高,应该是准备了很长时间。
林清仔细的观察了博物馆的环境,居然和草图上没有太多的出入,画图之人一定来过这博物馆很多遍,而且是真的准备对两份文物下手,准备还是比较充分。
下午,太阳开始慢慢的下坠,气温开始极速的下降,冬季的寒冷开始展现出来,原本穿着短袖短裤,带着墨镜,一副现在是夏天我好热的装逼人士不见了,街头上多了许多裹着羽绒服匆匆而过的行人。
夏晓雪非要拉着林清去参观阿姆斯特丹的特色街道,橱窗街,也就是所谓的红灯区。
林清来到荷兰以后就曾经去过红灯区转过,毕竟这里和去北京一定要逛故宫和长城一个道理,这是荷兰的标志,你不逛逛红灯区,你好意思说你来过荷兰?
林清在两人一脸期待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带着两个保镖前往红灯区,只不过现在是下午,红灯区有什么好逛的?
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位于旧城区OudezijdsVoorburgwal和O.Z.Ahterburgwal两条运河两岸,与运河相交六七条街道,十几个街区。这里曾是海员们寻欢的场所,充斥着各种**文化的聚集地。
虽然已经十二月份,但是红灯区的女郎依旧穿着暴露的在橱窗中展现自己的魅力,期待着有顾客光临,现在虽然是下午,但是因为过节的原因整条街区的行人依旧很多。
不少没有展位的女郎则在大街上徘徊着,不断的和过往的行人搭讪,使出各种各样的招式来招揽顾客,有些奔放的女郎,直接拉着行人的手,往自己的胸器上摸去。
严格来说,陪两个女人逛红灯区是十分没有意思的事情,因为你会有女郎来和你搭讪,你也只能光看看,不能去尝试下荷兰特色的文化,第二点就是要应付时不时的骚扰,这条街道鱼龙混杂,黑帮人员,小偷,警察,抢劫犯混杂其中,稍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
逛了一会,林清有些意尽阑珊,毕竟这里不会有绝色,有点姿色的橱窗女郎外都有四五个人在围观排队,自己身边有着两位绝色。
对橱窗里的景色开始新鲜,看多了也就是当换一个旅游的风景,毕竟这里的特色除了日本外,很少能看到这么正大光明的皮肉生意。
于丹和夏晓雪的新鲜感很快就过去了,两人只是来看一看传说中的街道,毕竟提到荷兰,人们印象里就只有郁金香和性都了。
从红灯区回林清伯爵府需要绕上一大圈,这也是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特色,穷人和富人可以从居住的地分辨出来。
富人集中在市中心的运河附近,中产阶级住在绅士运河边上,而穷人则住在第三条运河,皇帝运河的边上,而红灯区就在皇帝运河和绅士运河的两岸,距离市中心有段距离。
回到城堡,老管家乔哈特正在来回着急的踱步,看见林清后,直接跑了过来:“少爷,今晚要参加皇室的晚宴,你怎么可以这么晚才回来,天啊,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希望一切都来得及。”
林清有些莫名其妙,不是还有两个小时么?怎么会来不及呢?
乔哈特挥了挥手,从城堡里走出几个中年妇女,然后拉着林清和于丹就开始往城堡二楼走去,人群中,林清还看到自己曾经的礼仪教官。
二楼衣帽间内。
林清如同木头人一样被两名中年妇女摆弄了接近半个小时。
终于在确定林清左手带什么样式的手表配林清的衣服,右手带什么款式的戒指符合林清的气质以及打什么样的领带能彰显不凡等问题后,又在林清脸上开始化妆起来。
林清觉得自己不需要化妆,因为自己脸十分的干净,并没有需要遮掩的东西,但化妆师还是在林清脸上抹上了一堆东西,然后又擦掉,这个过程持续了几次后,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乔哈特站在一旁安静的看着,时不时提醒上两句,最后终于在林清要不耐烦的时候忙完了。
林清的噩梦还在继续,刚刚换好衣服,那个让林清痛不欲生的礼仪教官又出现了。礼仪官对着林清微微一笑:“伯爵先生,很荣幸再次能与您相见,下面由我来跟你讲解下需要注意的一些礼仪。”
林清虽然心底十分抗拒这些东西,但是却依旧很认真的学习了,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别人文化的一种尊重,并不存在所谓的崇洋媚外这一说法,就如同吃饭西方人喜欢用刀叉中国人喜欢用筷子,平时吃西餐用筷子夹着吃并没有什么,但是如果你去外国人家里做客,你却拿着一双筷子吃西餐,就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现在的林清就是要去荷兰皇室家里做客,如果没有注意基本礼仪,这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痛苦的煎熬了四十多分钟,林清终于可以出师了,不过礼仪官告诉林清,这只是基本的礼仪,还有很多场合的礼仪林清以后需要慢慢学的时候,林清的内心已经接近崩溃了,心里盘算以后如果要自己出席一些活动,还是全部找理由推掉比较好,果然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都是装逼犯啊。
林清站在客厅中等待于丹下楼,于丹不需要学习礼仪,礼仪官只是告诉她保持微笑就是最大的礼仪,但是她花费的时间比林清更加长久。
礼服并不是订制的,属于一个私人品牌卖的成品,时间太过于仓促,让林清没有时间帮她私人订制一身,但即使这样,林清也被于丹惊艳到了。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诗经·卫风·硕人》中的词可以直接套用在于丹身上,原本就十分漂亮的于丹,在经过化妆师的点缀配合着一身雪白的晚礼服,不施粉黛,却能让六宫粉黛无颜色,如果不是还要参加晚宴,林清可能现在就是从此君王不早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