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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被美男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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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Queen轻轻的在入门处,从饮水机上拿出一个克制着玉妃泉三个蓝色字体的磁化杯,接着从古意盎然的盒子中取出三粒红枣放入杯中,又用长长的银勺子在透明的玻璃罐中舀了几朵玫瑰花茶,才将冒着热气的清澈的泉水导入其中。

    热气腾腾的白雾让酒意上涌的Queen顿时欢喜,只见她会心一笑,用秀鼻嗅了嗅,用力的呼吸着伴有玫瑰芳香的蒸汽,并看着杯子中的玫瑰花,正灿烂的在水中绽放着。

    喝完后,她两脚一蹬,将踩着的高跟鞋踢在门口,从里面拿出了软软的棉拖鞋,走进浴室。

    不一会儿,她一边搓着湿漉漉的长发,一边站在落地窗旁,看着窗外的美丽夜景。

    而此时,凌缙站在玻璃窗外看着房中的女子,脑海中竟闪过了彩玄穿着红装登上圣坛的模样。

    那芊芊身影在寒风中,飘摇欲坠,一阵风吹来,正好撩开了她面上的红纱。一张樱桃红唇成为了所有的焦点,随着它的一张一合,让圣坛下的人儿们失神。

    凌缙又看着窗户中的Queen,不禁失神自语:“彩玄,是你送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吗?为何来了这里,我却并未感觉自己被需要呢?”

    不知不觉,他慢慢的靠近窗户,想跟Queen靠得更近些。

    可就在他走到花台旁的树丛中时,Queen转身趴在床上,戴着耳机,看着手中的液晶屏。

    凌缙双手贴在玻璃上,焦急的大吼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可否?”

    过了一瞬,Queen感觉不对,抬头看向玻璃窗,竟然正巧看到阴魂不散的凌缙来。

    她微微蹙眉,放下手中的液晶屏,转身出外开门道:“你究竟干嘛,怎么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呢?”

    凌缙指着自己的胸脯,焦急的辩解道:“我是凌缙啊,你好好想想,我们是否在其他地方还见过?”

    Queen一手撑着门框,一手叉腰的说:“我救了你,是出于一片好心,而你也不能就这样赖着我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凌缙的脸色变了变,可突然,他肚子咕咕响,Queen不知出于何种心态,看了看他,就让他进了屋。

    在那一瞬间,她竟鬼迷心窍的以为:也许前世,我们相识。

    Queen看着腼腆斯文的凌缙,笑着说:“先生,你是刚到这凌云城的吗?没地方可去吗?看在我们有缘的份上,我勉为其难的收你进门。吃的在厨房,客房在右侧,你请自便。对了,请别打扰我就好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说完,Queen关闭了卧室门。

    凌缙不知,Queen能这般容易让他与自己共同容身在这栋房子的原因是:她也是一个刚刚来此的外界之人。尽管凌云城是永恒国度的凡人区,可依然充满了各种暗流和纷争。

    凌缙望着紧闭的房门,小声问:蓝科公司在哪里?

    Queen并未理他,于是凌缙走在欧式装修的小别墅里,细细的看着。

    他这一生根本没有见过这样装扮的房间——曾经的开元王朝,虽然属于皇室,可因地处偏痹之地,加上各种矿产等都很少,所以像此时他眼前这样的“装扮品”完全不可能拥有。

    就好比房顶的这些水晶吊灯,他凌缙在邯郸城时,就根本没见过,曾经那青铜器打造的长明灯,就算是全国最奢侈的物件儿了。

    而这个房间中,随处可见的精巧物件儿,仿佛在向他述说着这个城池的繁华和峥嵘——谁说不是呢,越繁华的地方,越有纷争和激斗,不是吗?

    当凌缙莫名走进厨房后,一眼就被琳琅满目的厨具惊得瞠目结舌——他也在从军前住皇宫时偷跑进御厨房过,那不过就是一个房间很大,有着很多灶台的长方形泥土堆而已。就连全国顶尖的御厨,也无法把糙米或青稞煮成粳米的味道……

    他不认识这些厨具是用来干什么的,也不知晓它们有多么辉煌和有名的名字。

    可是,它们却静静的呆在Queen将之摆放的地方,等着女主人哪天心情好了,翻一次“牌子”,好让各自有点能耐讨得女主人欢心。

    那亮堂堂的炒锅,如同星星一样的电饭煲,明晃晃的刀具,反正一应俱全,甚是整齐有序而兼具了未来科技感。特别那抽油烟机不仅静音,又能将所有油烟变成一道“龙卷风”吸入顶部。

    看了一圈后,凌缙尝试性的打开了星星造型的电饭煲,期间盛着白色、黄色、红色相间的米饭,甚是好看——那是玉米和红萝卜及精制大米精工蒸煮而成的三色米,这道菜是Queen在一养身高人家拜师学艺而获。

    吃糙米长大的凌缙被这三色米饭迷人而艳丽的外貌瞬间吸引,且那迷离梦幻的腾腾白雾带着蔬果香,竟然让他不自觉的吞了口唾沫。

    原来,他饿了。

    他凭着直觉随手打开了一个橱柜门,拿出一个盘子——尽管他在凌小姐的城主府住了段时间,可那里是个大庄园,一切都有专人负责,并没有任何家庭生活的气息。

    突然,他想起了在下野军中和将领们大碗喝酒的豪爽欢快的场景来。

    紧接着,他又东瞧西望,找出了一个勺子,舀了一盘饭就端着盘子坐回饭厅中的长条形桌子旁,细细的品尝起来。

    毕竟,这样的饭,他并未见过——在城主府和凌小姐一起时,每天都是喝得伶仃大醉,继而在灯光昏暗的房间中被情欲湮灭。

    吃完饭后,他将盘子拿到厨房,取下不锈钢洗碗架上的洗碗巾快速的将之冲洗干净。

    ……

    这一夜,他并无睡意,在迷离的水晶吊灯下,不断的打量起整座房子——客厅、书房、饭厅、客房,而每一件家具都如同灵魂一般融入了整个设计——说是巧夺天工也不为过。

    就连凌缙这个从两千多年前穿越来的铁血男子,也被这充满女性柔情的布局顿感喜欢。

    第二天(4月3日)天刚亮,Queen穿着一件画着奇怪脸谱的民族风连衣裙,背一民族风挎包从卧室走了出来,她的眼睛不知为何变成了丹凤眼,特别红肿,仿佛古时候新娘才画的红颜妆,轻扫鹅黄和胭脂,让本就哭得红肿的眼皮更加的美艳动人,突出丹凤眼的东方之美。这一经历了八千多年的婚嫁风俗,“哭嫁”是必备过程,让女子嫁人后便不再因思念家人所伤悲。

    睡在沙发上的凌缙听到轻微的脚步声,突然睁开眼睛并警觉的坐了起来,见她一去不返、全身武装的模样,一个健步上前挡住了她的去路,“喂,美女,我想方便了?”

    Quenn迟疑一刻,带着他去了卫生间。

    凌缙双目露出狡黠的目光,因为他心中明明知道在哪里,昨晚他已经用过了,可是他想找更多的机会和她搭讪——明显她和凌小姐不同,让他打从心底想要亲近。

    Queen坐在沙发上,听着卫生间里冲马桶的声音响起,歪着头专注的看着卫生间通道,想看凌缙究竟想干什么。

    在等待的片刻,Queen居然心中狐疑:今儿自己怎了?坐在这干嘛,为了这个陌生男人变得如此磨叽?哎,不会自己对他有莫名的好感吧?

    想到这,她慌忙的吐出口气,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不可能,我怎么会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呢?只因他是自己来此遇到且救下的第一个人吧。

    想到此,她终于淡定了些,可是呢,她的脸却慢慢的红了起来。

    凌缙埋着头,心思活络的在想要找怎样的话题跟这个对他充满诱惑的女人交流交流——其实,他对她有种男人对猎物的本能冲动,恨不得此时能将她按在床上尽兴。

    但是对于她这样的女人,凌缙知道不能那样做。因为她和凌小姐不同,凌小姐是理智型且对情欲无感,床笫之欢对于凌小姐来说,和男人对*的理解一样,不过一种活塞运动罢了。可是救下自己的这个长发女人,更在意神交。

    当他想到此时抬起了头,却立马迎上了Queen充满挑逗的双眸,搞得久经情场的凌缙瞬间脸红耳烫。

    突然之间,凌缙觉得自己竟不会走路了。

    于是在心中当机立断的给自己打了个总结:公子凌缙曾经后宫佳丽上千,怎么来到凌云城后遇到眼前这长相平庸的女人,居然就成了手下败将。

    Queen见他此时“娇羞”的模样,居然忍不住的“噗嗤”一笑,而那双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

    凌缙走到沙发跟前一屁股坐下,并学着Queen的样子翘起了二郎腿。

    可他又觉得仿佛哪里不对劲,用右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上下打量Queen后,换了只腿重新架起二郎腿。

    Queen歪着头看着故意耍宝的凌缙,极力忍着。而凌缙呢,觉得歪着头的她很好看,也歪着头专注的与她四目相对。

    Queen方才本想说什么,可被他这一系列滑稽搞笑的动作折腾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于是站起了身,挎包而走。

    凌缙也忙跟着站了起来,继续模仿着她的动作。

    突然之间,他居然觉得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诱惑自己的心扉。

    当凌缙转了个圈,就挡在了大门口时,Queen不耐烦的吼道:“喂,我说谁,你真没有毛病吗?”

    凌缙顿时清醒了起来,躬身一礼,细语回道:“昨儿夜里,你说在下有神经病。对了,请问神经病是何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