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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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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周晟一直觉得自己算是个好人。

    虽然他早就知道好人没什么好报,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悲惨了一些。

    又有的时候,越接近周挽越,他就越觉得周挽越身上那股欠揍的气质又加深了几分。当然,他和那些没品搞校园霸凌的高中生不一样,他肯定不会把周挽越拖到厕所里去打。他会把周挽越绑在厨房的门口,然后当着周挽越的面,吃掉周挽越专程去排队买来的蛋糕。

    “蛋糕呢?”周晟问,“昨天不是带你去吃饭了吗?怎么回来还能再加餐?”

    “我在长身体。”周挽越不可置信地看向周晟,“你带去的是什么装逼地方,顶级川菜大师私房菜,一个碟里放了一个红油抄手,还让我用刀叉吃?我当然会饿。”

    “那家店一定会倒闭的。”周挽越这么断言。

    周晟瞥见了垃圾桶里残留的遗迹:“那你还挺有情调,吃蛋糕都要点蜡烛。”

    他还是跳过了这个话题,苦海滔滔,冤孽自招,周挽越这尊大神是他自己请回来的,也是活该。

    昨天的对话被顾迟的到来给突然打断,但有的事情还是该讲清楚。还给周挽越打电话找班主任请了假,至于那位传说里的学习委员会不会因为周挽越的旷课愁断心肠,他就顾不了了。毕竟周挽越喜欢的人好像也不是她。

    “你昨天好像不太高兴。”周晟言归正传,“怎么了?”

    他总不太知道周挽越在想什么,才十八岁就持有股份,怎么也不算亏。况且周挽越也签了字。

    周挽越听到这话,倒是歪头想了一会儿:“因为我说幸好你不是个女的?”

    “对啊。”周晟又想起昨天周挽越的话来,“你还说我如果是个女的,肯定一早就被骗了感情,老公家暴还不反抗,不知道哪天就上了社会新闻。”

    周晟预想过周挽越不喜欢他,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要兄友弟恭才难。可是周挽越的表达方式,也未免太诡异了一些。

    “我那是在讽刺你。”周挽越这么解释,他又停顿了一阵,不知道这次把话说清楚,周晟会不会又让他滚,“你为什么要听他的话。”

    周正信把自己的公司股份转让了一部分给周挽越,但并不多,甚至很少,周挽越所得到的,大部分来自周晟。

    周晟在生病,这件事情连周挽越都看了出来。可他特意回来一趟,并不是给周挽越开家长会,而是来让周挽越一夜变成有钱人的。他没有意见,其他股东没有意见,周正信也就更没有意见,唯一有意见的是周挽越这个受益人。

    周挽越又抬头看周晟,周晟的个子很高,应该都快有两米了,如果当初真的选择了打篮球,说不定也会有一番成绩。而不是像这个样子,气定神闲的模样只是伪装的、纸糊的外壳,签完字的时候,周挽越一转脸,就看见了周晟的眼神。

    有的时候,被抛弃的并不只是一个人。

    “你生病了不是吗?”周挽越依然在问,“因为你生了病,才会想起有个我来。如果要让我来当替代品,总该让我知道是什么病吧?”

    他不能理解的,不是周正信,而是周晟。无论什么病,周晟都是像一颗坏掉的零件被拧掉了,却还没死,还在这里目睹着一切,周挽越实在想不通。

    “你不是替代品。”周晟却说,他甚至看起来有些不太高兴这个用词。

    “那就是……第二选择。”周挽越换了一个说法,这次周晟没有反驳了,“周齐。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周晟有着那么出色的成绩和优秀的履历,所以,见贤思齐,向他看齐,也没什么错。

    “我不是故意不告诉他的,我一开始没想到这么严重。”周晟的声音变得低沉,“高中那次,我爸不让我去打职业篮球,我第一次生气,想反抗他,我妈来跟我说,是因为我的体检出了问题,我那时候还想,误会了我爸,他是关心我身体。我也一直以为,只是心脏不太好而已。她过世以后,我才发病进了医院,医生说,这只是马凡氏综合征的并发症之一。”

    “是我妈那边的家族遗传病,她可能也没想到基因遗传给我就变成了显性。我爸问我自己知道吗,几率那么小的遗传病,连活过三十二岁都困难,我怎么会知道。原来当年,也真的只是觉得我打篮球不务正业而已。后来我就听说,他在找你的下落。”

    胸腔被一口浊气堵住了,周挽越甚至感受到了久违的恶心。

    “那么多癌症可以治,艾滋病也能保守治疗。医院接收到急诊病人,心跳停了都还会再抢救。”周挽越的眼睛黑沉沉的,连嘴唇都被咬得发白,“他应该陪着你治病,而不是来找我。”

    周晟还是忍不住笑了。

    “我去那个特殊学校的时候,有个小孩把口水往顾迟身上擦,他还在让人别跑太快摔着了。”周晟说,“其实你们很像,都在乎别人的伤口。我就觉得,让他带着你玩,也许会不错。”

    周挽越要更极端一些,对他不好会被反击和无视,对他好一点,也不会把他感化成暖炉。可不代表他不在意。

    “那你起码可以不用管他,”周挽越却还在纠结着,“为什么要听他的呢?你可以走。”

    周挽越才十八岁,把感情当成从天而降的游戏,爱和恨都可以像玩具棋一样拿走,因为他有自己的一套衡量标准,不值得的就不该去留恋,也不屑去追求认同。让周晟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虽然会被周挽越躲开。

    “我十八岁的时候,爸爸带我去了个地方,是他原公司的旧址,是个很旧的房子。他说就是从这里开始,他胼手胝足,才换来了现在的基业。遇到危机的时候,曾经的朋友、合伙人都背弃了他,花了很久才熬过来,只能信家人可靠。他平时挺严厉的,我没听他夸过我,所以这段时间我总想起来,那次他跟我说,以后就交给我了。”

    因为相处了二十多年,因为被爱过,被认可过,所以哪怕到现在知道了,爱也是有条件的,依然没法痛痛快快地舍弃,这才是最大的沉没成本。他也不是没羡慕过周挽越,周正信跟周挽越说话的时候,周挽越连正眼都不看,只等着结束的时候来跟周晟抱怨,要求周晟补偿带他去某家预订极其麻烦的餐馆。有点古怪,可并不坏,什么都没跟他说,也能敏锐地察觉周晟出了什么问题。

    和周晟之前打听到的出入很大,也让周晟开始后悔把他拖下水。

    周挽越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周晟,塑料吸管被他咬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牙印。

    “而且我也没放弃啊,”周晟试图宽慰,“医生前几天还说,让我考虑做手术。”

    周挽越这才有了一点反应,从沙发上跳下来,低着头,把放在桌上的试卷和包里装。

    “我不会变成你的,”周挽越说,“你应该看一看,等我到你这个岁数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其实他也没有想好,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或许是个文豪呢?也说不定。起码他现在知道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起码再过十年,周晟也还活着。

    死生亦大矣。语文书上这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