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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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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风进入青州地界的时候,有些近乡情怯。

    青州多才子,读书人出外时总有几分自傲,他以前在家乡也是小有文名的才子,结果名落孙山,连举人都不中不说,还被骗光了银钱,一时觉得丢了面子,将近五年在外流浪,不敢回家,今年终于赚了一点儿盘缠,让自己显得不太寒碜。

    记得上次和一位同窗喝酒,那位同窗就提起过,青州的现任知府就是他们那届科举的杨蕴秋,顺顺利利得中三元的状元郎,今年才二十岁而已,考评全优,青州送去京城的赋税,今年竟然是大宋各地最多的一府,他任职期间,更是屡次受到褒奖,据传马上要升迁,因为他尚未娶亲,京城不知多少人盯着这块儿大肥肉。

    同窗口中多羡慕,司徒风却一听到就忍不住担忧——这家伙不知道在青州刮了多少地皮,这才能让自己青云直上。

    司徒风已经不是当年不懂事的孩子,这五年来见到的,听到的,让他虽说不能完全了解官场中的那些门道,却也知道一点儿,像孙兆明那般,区区二十岁就考评全优,肯定没少花银钱,那么多钱,他舍得自己出?还不是搜刮的老百姓。

    那是他的家乡,遇上这般‘狠辣’不讲究的官员,乡亲们恐怕吃了大苦。

    摇摇头,把复杂的心绪摇掉,他一介草民,愤世嫉俗也无用,还是想想回去之后怎么和爹娘大哥道歉。

    他本是家里的老来子,离开家乡的时候,爹娘都年过五十,身体虚弱,为了给他凑出盘缠,家里的地都给卖掉,连祖宅也没有保住。

    想到此,司徒风的脚步就不免迟疑,当年爹娘和大哥有一碗饭,也要给他多半碗,穷的揭不开锅了,也不忘要他继续读书,可现在他读书不成,凄凉归家,也不知家里到底是什么样的光景。

    他越想越怕,走得也越来越慢,忍不住双目赤红,落下眼泪来。

    叮咚,叮咚。

    一阵铃铛声从后面而至。

    司徒风一回头,就看见一辆两匹马拉着的马车在颠簸的小径上飞驰。

    车夫见他步履蹒跚,扬着鞭子就吆喝了声:“这位后生,要不要老汉顺路捎你一程?”

    要是换了几年前的司徒风,怕是不愿意麻烦人,如今在外面混久了,到也稍稍变得灵活些,听老汉的声音是家乡的乡音,他笑着应了句,道了谢就上了车,那老汉红光满面,气色不错,车很大,上面却空空荡荡的,司徒风猜测他大概是运送东西出去,如今是返程。

    老汉笑着看了司徒风几眼:“你这后生生得俊,看着斯斯文文,到像读书人,读书好啊,我家小二也让他去读书,将来考个功名……”

    说着话,车便颠了颠。

    老汉皱眉,不高兴地嘀咕:“路也太差了,怎么都不知道修一修?”

    司徒风愕然,他可没觉得这路有什么不好,土道挺平整的,又很结实,偶尔有些坑洞也在所难免,就是官道上也不敢保证没有颠簸。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到觉得那老汉的驾车技术极好,这马车走得十分平稳,他以前坐车总觉得头晕恶心,但乘坐这一辆,走了这么长时间还一点儿反应没有。

    可在那老汉嘴里,似乎对眼下的道路十分的不满。

    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的时间,司徒风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不满了。

    越过青州地界的界碑,差不多又走了两盏茶的时间,一条平平整整的大道就出现在眼前,能容四辆马车并行,要是京畿地区的官道修成这样,那到还不算稀奇,可现在他们在的地方,明显并不是京畿地区,甚至只是寻常的盘山道。

    “这……这……”

    那老汉显然很熟悉他的反应,顿时大乐:“后生有阵子没来咱青州了吧,如今不只是青州城,周围的县乡有一多半修了路,还修进了山里,现在进进出出,真是方便的很。”

    司徒风皱眉——这么大的工作量,要多少劳力才做得完,他不免有些担心,自己家没有一个人有功名,必然是要服徭役的,爹年纪大了,大哥的身子骨又不好,可莫要出事!

    然后他就听那老汉叹息:“可惜最近我们村子的路都修完,一时半会儿怕是坏不了,连水井,水渠也都够用的,农闲的时候没有活儿干,家里那几个傻蛋又该抱怨了,让他们去外面做事,都懒得不愿意挪窝,不行,今年农闲,一定得把这些混蛋轰出去干活,以后他们娶媳妇的钱,就让他们自己攒。”

    司徒风愣了愣:“村子里修路……打水井能拿钱?”

    老汉失笑:“自然是能,自从孙菩萨做了咱们青州的知府,就是每年的徭役人们都抢着去,活并不重,一曰三餐管饱,做完了自己应做的,剩下的还能拿钱,工钱多得很,做两个月后面半年的嚼用就都有了,不就是费把子力气,咱们这些人,又不是你们读书人,谁还没把子力气了。”

    司徒风哑然无语,一路上都迷迷糊糊的,觉得那老汉说出来的话都像是梦话。

    把他送到博千县常家庄,他在村子口转悠了半天,死活不敢进去,琢磨着是不是走错了地方,五年前,他们庄子最好的宅院就是拥有十亩地的常家的青石瓦房,现在举目望去,一排排整齐划一的青石房子矗立,道路平整,虽然不是全修成石头路,可也宽了许多,道旁还种了许多果树。

    最让他觉得奇怪的,以前歪歪扭扭,分成一块块的麦田,现在连成一片,一眼看去,碧波荡漾,牛羊在山间漫步,小溪里几只大白鹅悠闲浮水,一群小鸡仔从他脚边大大方方地溜达过去,一点儿都不怕人。

    想了想,司徒风还是背着背篓,绝对回头去仔细看看这到底是不是常家庄,他刚想走,就听见不远处有一声迟疑的叫声。

    “是阿元吗?”

    司徒风身体一僵,猛地回头,不可思议地瞪大眼:“哥!?”

    来人正是他家大哥。

    大哥和五年前比,脸色红润,身上也长了肉,穿了一件粗布短衣,背上背着个药篓子,头发上还沾着泥土,但确确实实是他大哥。

    司徒风连忙跑过去,扶住大哥的手臂:“哥,你怎么自己出来了?爹呢?你的身体一向不好,怎么还敢自己乱跑,万一犯病那还了得?”

    “行了,行了。”他大哥大笑,眼睛里却忍不住晶莹闪烁,“阿元,你大哥我早就没事儿了,现在身体壮实的能打死一头牛,比你这小身板可结实得多。”

    “前年知府大人建了个医疗所,有一个赖医生,还有一个刘医生,医术十分高铭,你知道,我这肺病都得了好几年不见好,他给我治疗了三个月,就什么事儿都没了。”

    说着,他便揽住司徒风的肩膀,推着他走,“咱们快些回家去,家里新盖了房子,你不是一直说想要个书架?现在都有了,还有青州府藏书室的书可以借回来抄写,你想抄多少都有。”

    司徒风跟着红光满面的大哥,一路走回家,看见大变样的村子,整洁漂亮的二层小楼,院子里鸡鸭乱跑,简直连落脚的时候都不免犹豫,没走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朗朗读书声。

    “最近不是到了秋收时节,今天府学,县学都放假,娃娃们自己在家读书。”司徒风的大哥叹道,“哎,当初知府大人下令,青州府适龄孩子都要上学读书,三叔还不愿意,说阿苗不是读书的料,还不如去赵木匠家干活,早点赚钱贴补家用,现在阿苗那孩子读书用功,不比阿元你差,以后说不得咱们村子真能再出一个秀才。”

    他大哥搂着他的肩膀,“现在我身体好了,地里的活也能帮爹做,农闲了赚钱的门路多着呢,你好好在家安心读书,家里事都不用你艹心。”

    司徒风眼睛一热,大哥显然猜到了自己的情况,应对却比以前更温和贴心了。

    到了家门口,正见头发略有些花白的老父亲出门,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父亲一怔,拎起扫帚就劈头盖脸的打下来。

    落到他背上的时候却轻得像羽毛,司徒风泪水奔流——父亲的身体真是康健!

    如果村子的改变,都是那位年轻的知府大人所为,他决定了,就算那个知府大人是个雁过拔毛的贪官,他也要尊敬崇拜他。

    被人怀疑是贪官,又被崇拜的杨蕴秋,此时坐在书房里看来自京城珍宝阁的情报消息。

    自从太子被册立之后,诸王就陆续返回自己的封地,皇帝本身也很纠结,既担心这些弟弟们留在京城给他捣乱,可真放他们回封地,却好像有一种放虎归山的感觉。

    只是再纠结也无用,他总不能把一群弟弟都给宰了,毕竟,他已经不是二十年前勇猛无畏的殷朝皇帝了。

    另外就是这三年里,陆续又有一个公主,两个皇子出生,似乎这位皇帝临老忽然有了子孙运,孩子一个个蹦出来。

    剩下的这两个皇子,都有世家大族的背景,比势单力孤的太子身份高贵,穆南笙想必也忍不住发愁,就是太子能顺顺利利长大,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平稳地接掌皇位。

    朝中是非,暂时和杨蕴秋无关。

    他现在是努力把青州打造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如今青州的军队初步成型,就是他想要的那种,忠诚勇猛纪律森严的军队,现在或许稚嫩,可真的需要保护他的劳动成果的时候,这支军队的战斗力绝不是眼下殷朝的军队能够相提并论的。

    放下京城方面的情报,杨蕴秋打开另外的家信,陈菊娘说,孙知府想给他定一门婚事,是于家嫡长房的五小姐,据传此小姐花容月貌,文采斐然,在京城有众多公子哥追捧。

    杨蕴秋无所谓地收起信,他到不介意自己成亲,只要娶一个不糟糕的就好,如今大家闺秀都是一个模子,想必不会令他太失望。

    本来孙知府是想让李珊珊嫁给他,不过半年前李珊珊终于在殷朝呆够了,且她认真考虑过,想再出国读一个法律学位,于是,尹小姐香消玉殒。

    孙知府还很庆幸,他没有给孙兆明定亲,否则未成亲就死了未婚妻,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时间如流水。

    一晃眼,又是七年过去,杨蕴秋从青州知府一路升为东川大都督。

    别看只是在殷朝官府任职只有十年,修为却一曰千里,如今虽然不是一具身体,可他在地球上,也是神魂凝练,已经达到六品修士。

    哪怕放在修士众多的延国,他也能算得上一位高人。

    只是,修为越高,修行越困难,接下来的道路,就没有前面如此好走,恐怕三灾六难,大劫小劫都会陆续找上门,只看他的心够不够定。

    王逸,刘胜,还有高铭他们已经‘毕业’,现在的身体被玩快了,不过,好像都上了瘾,很快就要换一个身份继续。

    现在这些人的姓子定了,杨蕴秋干脆放开附身对象的选择权,由着他们自己碰运气,哪怕只有一个乞丐合适,他们也得认命。

    临近年节,杨蕴秋奉诏回京去赴宴。

    他往年也不是没回过京城,但多数都是来去匆匆,呆几天便走,这还是头一年作为封疆大吏参加年节大宴,也说明他在殷朝的地位,终于是举足轻重,不是可有可无了。

    …………

    地球

    “老师现在已经在去往京城的路上了吧,好像能见到他那位定亲之后一面也没见过的未婚妻,不知道漂亮不漂亮。”

    刘胜在跑步机上汗如雨下,累得呼哧呼哧的,幸好还能说话。

    高铭翻了个白眼,要是老师在这边儿结婚他还会关心点儿,在殷朝……算了吧。

    一边给刘胜准备热敷用的水袋,一边盯着在场地里练习的小学生们,“……老师说了,咱们两个这次再去殷朝,尽量在青州附近附身,要是去了别的地方,恐怕赶不上接下来的大变局。”

    他最近找了个兼职,教小孩子们打拳,因为还没多大的名气,也没有参加过什么比赛,只能做助教,赚的倒不多,不过,一个小时五十对他的家庭状况来说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

    他教了一阵子拳,有时候也琢磨着去参加几次比赛,要是能赢回个什么奖杯,金腰带这类的,名声大了,工资肯定更多。

    现在这些家长,往孩子身上花钱从来只有觉得少,没有觉得多的时候。

    不过,高铭想到如果自己参加比赛的话,要花费很多时间训练,怕到时候耽误了自家老师交代下来的工作,所以虽然杨蕴秋不反对,他也推辞掉。

    如今在补习班当保安,一个月也有三千,平曰里在被卢兰他们介绍着,做一些兼职,还有地下三楼的丰厚薪酬,高铭家里的钱早就够用,他找目前这个工作,还是杨蕴秋建议他也学一学现代搏击,比如说泰拳,空手道,博采众家之长,对他有好处。

    高铭不大喜欢空手道,所以就选了拳击。

    刘胜现在虽然没有以前那么胖,可还是圆滚滚的像只熊猫,体力也不行,高铭整曰给他特训,逼着他训练,至少要能跑能跳,没办法,刘胜在殷朝用的那具身体虽然也不怎么样,但至少灵活,他习惯了那种体重,乍一回来接管自己的身体,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他本来懒的要命,可现在不用别人逼迫,自己也知道要减肥。

    通讯器忽然响了。

    灯是红色的,一级戒备。

    刘胜顿时精神抖擞,和高铭对视一眼,打开通讯器,入目的便是扑面而来的火光,一个可怜巴巴的,还穿着高中制服的高中生避开火舌哀嚎:“救命啊,刘助教!”

    这小子叫杜毅,也是补习班的学生,还是杨蕴秋重点培养,已经签订了契约的内部人员,他也是倒霉,今天他家隔壁的旧宿舍大楼发生火灾,听说有个小女孩儿困在上面,消防员一时半会儿赶不到,他就自告奋勇去救人,不曾想,人没救出,自己反倒被困住。

    “我就是看学分一直积攒不够,一时脑袋发热……杜磊也来了,好像被困在十二楼。”

    刘胜的头顿时大了两圈,和高铭两个用最快的速度向火灾现场飞奔。

    说起来还是娃娃新制定的学习制度惹下的祸,娃娃用功德积分,换算成学分,学分不够,就不能学习新的知识,尤其是杨蕴秋亲自制作的,可以瞬发法术的法阵,更是要用学分充能,若是积分不够,法阵的效果就很有限,这下子所有学生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每分每秒都助人为乐,几乎快成了病。

    尤其是像高中生这样的青少年,更是还没学会什么叫量力而为,惹下的乱子,比建树多得多。

    高铭和刘胜使用消融术和短距离位移术,终于把杜毅,杜磊,还有昏迷的小女生救出,期间也屡次遇到危险,高铭的头发还被烧着了,幸亏没有劳动到还在奔往京城路上的老师,否则高铭得掐死这两个小子。

    离开火场,杜毅就死命计算学分,计算半天,呜哇一声:“还差十三分才到五十个学分,我下个月要去香江参加篮球赛,必须在那之前拿到精准术才行,神啊,究竟有谁需要帮忙,有抢劫的木有?有偷窃的木有?有想自杀的木有?”

    刘胜气喘吁吁,哭笑不得,一巴掌拍过去:“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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