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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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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

    宋志超从美梦中睡醒,伸伸懒腰,扫了一眼窗外明媚的阳光,这才记起自己身在美国。

    起身,刷牙,洗脸。

    像这种中档旅馆一般都配有小型的餐厅。

    宋志超就按照路线到了早餐厅。

    金九早在那里候着他,只是没见牛雄。问起来,宋志超才知道昨晚牛雄因为那种事儿,差点和美国差佬干起来,大吵大闹,折腾了一夜,估计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

    宋志超听完,就笑笑,没做回应。

    对于他来说,牛熊这个人什么都好,可是野性还没被磨平,很多时候容易吃亏,昨晚宋志超所以放着没管,就是要磨一磨他。

    餐厅的饭菜很简单,毕竟这饭菜的钱是包含在住宿费上,像这样的旅馆是不会给他们吃大鱼大肉的,也就是简单地稀粥,三个小凉菜,以及面点,都是中式的,味道还算可以。

    吃完早餐,宋志超让金九去自己的房间,然后把一封信递给他,告诉他,把这封信呈递给唐人街中华总会的大佬洪森。叮嘱金九,务必要亲自交给洪森。

    金九点头答应,随即就去办事儿了。

    过了差不多半小时,牛雄这才黑着眼圈从楼上下来。

    来到餐厅,看见宋志超,牛雄显得很不好意思。

    宋志超也没说什么,只是把餐盘朝他推了推,说了句:“食饭!”

    ……

    简单地用过早餐,宋志超就离开餐厅,再次回房间等消息。对于他来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利用总华商会的“名头”,要知道,自己才加盟香港那边的商会不久。

    实际上,香港总华商会和美国洛杉矶总华商会,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商会都是有联系的,准确地说,这叫做“同气连枝”,大家都是华人,出来混当然要互相帮忙。

    不过这次宋志超其实也没太大的把握,因为这个洪森可不是一般人,表面上是洛杉矶总华商会的主席,实际上更是美国洛杉矶洪门的扛把子,也就是龙头!

    洪门,什么是洪门?

    如果看过金庸小说《鹿鼎记》的话就会知道,洪门其实就是韦小宝的师傅“陈近南”创办和发展的“天地会”,对内称为天地会,对外就叫做“洪门”,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反清复明组织。

    因此,从清朝开始,洪门就是一个反对政府的地下组织,到了近代,日本侵华时期,洪门更是组织很多华人华商捐款捐物,一起抵抗外辱。因此可以说,海外洪门其实是一个爱国组织,他们的宗旨就是: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当然,因为洪门势力庞大,旗下又有很多小的帮派依附洪门,难免会良莠不齐,因此也有一些作奸犯科的组织,在外面败坏洪门声誉,使得近代洪门的名声被这些人玷污不少。

    此时宋志超希望结交的这位洪门大佬洪森,可是大有来历,不说他祖上就是洪门骨干,号称“一门三老”---他老爸,他老爷,也全都是洛杉矶洪门的总舵主,扛把子,而他本身更进一步,经商,从政,还有开办华人学校,创办华人工会等等,可以说在洛杉矶尤其华人中间影响极大。

    宋志超之所以会找洪森帮忙,源于前世他和洪森家族,准确地说和洪森的孙女洪雪梨有过一段孽缘。

    前世的时候,有一次宋志超去美国开拓商业市场,偶尔中在一次致公会举办的慈善募捐大会中,因为捐款一千万美金,从而结交了洛杉矶洪门大佬洪森,也认识了洪森的儿子“洪约翰”,以及他的孙女“洪雪梨”。

    那是一个很盛大的舞会,宋志超在舞会中回头惊鸿一瞥,就看见了端着美酒,犹如仙女临凡的洪雪梨。

    一般来说,身在国外的华裔,不管模样再怎么漂亮,性格和气质也应该是鬼佬那种,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ABC,可是宋志超却从洪雪梨身上感受到了一种不同---聪慧,漂亮,高雅,还有那种很多女孩缺乏的坚毅。准确地说,那时候的洪雪梨,简直就是未来盗墓小说《鬼吹灯》中的雪梨杨,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神秘魅力。

    原本,不出意外的话,宋志超甚至可能会娶了洪雪梨,让她成为自己一生的妻子,可是一次大型竞投中,身为宋志超女友的雪莉杨,却瞒着宋志超,和美国一家公司达成协议,出卖了宋志超竞投的底价,使得宋志超折戟美利坚,铩羽而归。

    也正要因为那次失败,让宋志超元气大伤,也使得他和洪雪梨之间的感情发生了裂痕,再也无法补救。不久之后,宋志超联合中国大陆一干大佬,再次杀向美利坚,通过纵横合谋,直接把那个抢走自己竞投项目的美国公司给灭掉。

    当那家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的时候,洪雪梨没想到宋志超会突然出现,并且成为了那家公司的新主人。这才明白,原来收购这家公司的人,就是宋志超。

    宋志超得意洋洋,那一刻他见到了洪雪梨的惊诧,失落,还有难以置信。宋志超大摇大摆,在会议中对洪雪梨尽番奚落,享受报复带来的快感。

    洪雪梨黯然神伤,在会议中当场离去,只留下一个伤感的背影。

    宋志超一向铁石心肠,对洪雪梨也并不感到有什么抱歉,反而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报应。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过了很久宋志超才知道,当初洪雪梨之所以背叛自己,其中有不得已的苦衷。至于是什么苦衷,宋志超一直都没有查到。只是夜黑人静的时候,每次想起这段情缘,宋志超都会暗自神伤。

    只是此时,没想到这一世,自己会再次来到美国,并且不得不见洪森老人家。

    那么如果真的见到了洪森,会不会见到洪约翰?又会不会见到他的女儿洪雪梨?

    前世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女子,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她认得出自己吗?

    不,怎么会呢。

    也许现在的她还只是个孩子,而自己呢---宋志超摸摸自己的脸,却已经二十岁了,禁不住感叹: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洪雪梨,现在你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