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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来自北方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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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禺是个神奇的地方,这里有十几万从北方来的打工仔,操着各种各样的口音,鲁东,豫南,蜀中,还有湘楚,黔州等地,但在这里最发达的餐饮业不是北方的川菜,鲁菜或者豫菜,而是南方的粤菜,尤其是从香港那边舶来的海鲜,最是出名,也最是洋气。

    “深海渔港”海鲜酒楼就是从香港那边舶来的一家连锁餐饮店。

    这家店最先开在香港湾仔最繁华的商业区铜锣湾一带,后来这家店的老板查先生就在香港的十八区都开了连锁店,生意一直都很好。不过香港寸土寸金,做餐饮赚的钱大多都支付了高昂的商铺租金,随着内地改革开放,大力支持海外投资,查先生考虑以后就果断地把香港很多连锁店关掉,开始在内地沿海一带投资开店,这家潘禺的海鲜酒楼,就是其中之一。

    在潘禺,很多人都很懂得享受,尤其那些港商最喜欢在这种时髦的酒楼用餐。

    张铁柱,哦不, Mark哥,他既然要把自己全盘香港化,那么吃饭的地方也就要向香港人看齐,因此这家酒楼就是他吃饭的必选之地。

    作为请客一方,宋志超和陈建军提前到了酒楼,放眼看去,酒楼外形装修成一艘浩瀚大船模样,停车场也设计成了码头造型。

    大门口,两个身大红穿旗袍的女孩在门口做迎宾。两个女孩都很漂亮。这个年代,女人的化妆技术还没有那么鬼斧神工,一般女孩打扮的都是很清纯,顶多在脸上擦点胭脂,在嘴上抹点口红。

    这种清纯含蓄的美,让宋志超感觉很舒服,所以当其中一名女孩从当引领人员,把他们带到包间,斟茶倒水,热情服务以后,宋志超很是大方地打赏对方五元钱,并且道了声谢谢。

    女孩有些发愣,一直以来她服务的客人都是些香港人,那些香港人别看挺有礼貌,挺有素质,但骨子里却很瞧不起她们这些内地人,就算有人打赏也不过才一两块钱,越有钱,就越抠索,哪像宋志超这么出手大方。

    宋志超见她发呆,知道她不敢收钱,就看了一下她的铭牌,然后指着包间里面摆放的卡拉OK设备说:“小倩是吗,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帮我把这调好,我想唱唱歌。”

    原来这家酒楼包间设计的很时尚,尤其这个叫“富贵厅”的包间,更是添加了很时髦的卡拉OK设备,可以让客人在吃饭的时候享受唱歌的乐趣。当然,预定这样的包间也要额外花费很多的钱。

    在小倩忙着捯饬卡拉OK的时候,宋志超已经解开领带,把穿了快一天的大红西服脱了下来。另外一名负责点菜的女服务员早见识了宋志超刚才的出手大方,主动上前帮他把衣服挂起来。宋志超朝她点点头,表示感谢,然后气定神闲地坐下,女服务员又用毛巾夹给他递上温热的毛巾,宋志超接过擦了擦手,还回去,然后笑着对陈建军说:“军哥,卡拉OK好了,要不要来一首?”

    陈建军摇摇头,“你别逗我了,我唱歌可不行,跟杀猪一样。”

    “那叫底气十足---靓女,给我这位大哥点一首齐秦的《狼》。”

    宋志超可不是胡乱在给陈建军点歌,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尤其像陈建军这个岁数,十个有九个都喜欢听齐秦的歌,并且大多数男的都喜欢这首《狼》,即使不会唱,也能扯着嗓子喊。没人什么丢人的,狼呗,可不就是狼嚎。

    这个年代的卡拉OK用来伴唱的是老式录音带,每次点歌都要把带子倒放到需要点歌的部分,很是繁琐。不过小倩的动作挺麻利,很快就找到了齐秦的《狼》。

    陈建军被宋志超怂恿不过,就拿了麦克风有些扭捏地跟着音乐唱起来。

    还别说,他嘴上说自己唱歌不好,一开口还是蛮有那种狂野的味道。

    旁边两个小妹妹都开始给他鼓掌了。

    男人都容易被女人激励。

    陈建军也一样。

    有这么两个小妹妹给自己鼓掌打气,他的精神头就来了;何况他们等的人还没到,干坐着也不是一回事儿。何况既然掏钱订了这个高档包间,那就不玩白不玩。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陈建军越唱越起劲,都快忘记自己来这里做什么了。

    宋志超面带微笑,用手指敲打桌面,给他打着拍子,好像听的很入神;可是当他端起茶杯饮茶的时候,眼神却露出一丝心不在焉。

    就在包间里面正热闹的时候,包间门被人敲了敲推开,一名服务员引着两个人进来。

    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三十来岁,手里拿着大哥大电话,穿着香港那边很流行的灰黑色风衣,就是《英雄本色》里面小马哥穿的那种,发型也是梳成大背头,打着明亮的摩斯,就差戴着墨镜,叼着牙签,要不然还真以为小马哥偷渡到了潘禺。

    那个女的长得不错,打扮得花枝招展,造型和“红玫瑰美发厅”老板娘霞姐有的一拼,也是黑眼圈,大红嘴唇,波浪卷发,外带塑料大耳环,只是没穿蝙蝠衫,而是穿了一件低胸短裙,显得更性感,更妩媚。

    那男的一进门,就操着一口粤语说:“对唔住,我们来晚了!”

    宋志超不用陈建军招呼已经起身,主动给那个男的让座,嘴上说道:“ Mark哥,我叫宋志超,请多多指教!”

    Mark和宋志超握了握手,把大哥大很威地放在桌子上,然后脱下风衣,交给身边的妖艳女子,盯着宋志超看了看,模样古怪,半天才开口说道:“我很钟意你的发型,在哪里做的?”

    宋志超就招呼他坐下,说道:“今天刚做。Mark哥要是钟意,我介绍你认识。”

    Mark就哈哈大笑,指着宋志超说:“醒目仔,一点就透。等会儿把地址留下,改天我也去做一个。”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大背头,“我还以为这个发型够酷,比不过你的!”

    “Mark哥爱说笑,像你这样的人物,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发型都够威。”

    “哈哈哈,会说话,我越发钟意你。”Mark摸摸兜想要找烟,烟却放在了风衣里。

    没等妖艳女子过去取烟,宋志超已经把自己的彩蝶香烟拿出来,递给Mark哥。

    Mark哥看了看,却没抽,反手接过妖艳女子递来的香烟,夹在手里对宋志超说:“唔好意思,食惯了港仔烟。”

    宋志超笑了笑,反而划了一根火柴帮他把烟点燃,“港仔烟中的健牌,万宝路,还有三五都不错。”

    “识货!所以说香港生产的东西就是好。”Mark感觉找到了知己。

    宋志超笑笑,没再说话。香港根本就不产烟的,基本上都是进口。

    陈建军招呼服务员上菜,又吩咐一些特殊的菜品有什么样的要求,基本上都是Mark的口味和喜好,作为中间人他算是做足了自己的本分。宋志超和Mark谈话的时候,他闭嘴不言。等冷场下来的时候,就急忙开口暖场。

    这边,Mark介绍旁边的妖艳女人给宋志超两人认识,说女的名字叫“Anna”,中文发音是“安娜”,是自己的女朋友。

    事实上,陈建军早悄悄告诉宋志超,这女的其实就是潘禺县城一个很有名的交际花,中文名叫“徐招娣”,在跟了Mark以后才改的名字。

    宋志超听在耳里,记在心里。

    有时候说服一个女人,要比说服一个男人容易的多。

    宋志超留意到,那个妖艳女子坐在旁边一直都很安静,只是眼神却不经意地看向帮他们服务女服务员的耳环。

    那种耳环一看就是自己动手做的,市场上没得卖,也不知道用什么材料编成,看起来五颜六色很是漂亮。

    有了计较,宋志超侧身,用手指勾了勾后面,唤来女服务员,在她耳边低语几句。

    女服务员随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