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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莲湖并没有一千种莲,千莲湖只有一种莲,叫作王莲。~顶~点~小!~说~~
千莲湖并不大,形为椭圆,极长处两岸相距约莫百五十丈,因此又叫作千莲池。
湖也好,池也好,无舟无渡,无廊无桥,便就王莲硕大的叶片也只围绕水畔团团簇簇缀了一圈,其间碧水如镜面。
却又怎生飞渡?
已近四月,桃红柳绿,鸟语花香,风和日丽美景如画,人人都是喜气洋洋。
还是这天下午。
武道会预赛进行中。
城北到处都很热闹,千莲湖畔也是一样,黑压压,乌泱泱,湖畔直有数十万群众热情围观,呐喊助威,加油鼓劲,掌声起处如雷动,口哨儿吹得震天响,伴随着阵阵喝彩以及声声惊叫,只见那,几百口子轻功高手施展登萍渡水绝技,前赴后继冲进湖里,十丈二十丈有之,三十丈五十丈有之,多半真气不继扑通一声掉进水里,然后就是扑通扑通扑通扑通,稀里哗啦稀里哗啦,水花四溅,下饺子一般。
只这一关,不假外物,安然渡过者,不足十分之一。
即至对岸,多半也是湿了鞋子。
说是轻功,一样实打实,功夫不到彼岸不及,不容得任何人投机取巧心存侥幸。也莫说那三流二流一流,差距究竟有多大此时就能看出来,就说上清一众青年道士,七十九人来,七十九人试,一样飞掠出去一样栽进湖里,区别只是距离或长或短而已。到头闹个浑身**。颜面也无光。恨天怨天生闲气也没有用。心说这都是谁个出的馊主意,这下可真是丢光了无上天尊的脸——
可惜岳师兄没来。
好在还有方师弟。
如果说岳师兄是上清年轻一代的骄傲,方师弟就是上清道统传承的希望,方师弟的武功修为已经超越了岳师兄,没有人怀疑这一点。就说前几天,单臂力举万斤鼎,七十九个人的一百五十八只眼睛都看到了,自是顶礼膜拜。共同以为神迹。是的,岳师兄于年前下山游历,入世修行,此时不知身在何方,这一次终究还是没有来,上清众道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失望——
好在还有方道士。
可是方道士,现下也不知死去了哪里。
无论那个家伙,修为是有多高,为人行事还是一样地不靠谱儿,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从始至终。
想必是在射猎场。
千莲湖,隔着祭坛。就是射猎场。
射猎场,不打猎,只是一坐四四方方的平整空地,有树,有靶,有人,有马。
当天下午,这里举行的是骑射活动,同样作为助兴节目,隆景帝后俱至,百万余人围观——
是有两个小型比赛,赢了也有奖品,奖品就是圣上亲赐,御酒一杯。
其一,射箭。
其二,赛马。
射箭且不说,关键是赛马,出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问题就是,乌骨亲王,带来了他的卷毛玉狮子。卷毛玉狮子,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拳毛绕颈,蓬松而长。宝马良驹,神骏非凡,百丈距离冲刺,几个轮次下来,已将其余战马通通比了下去。老元吉,这是栽面儿了,难免又吹胡子瞪眼,龙颜大怒,乱发脾气,指着某某某的鼻子说你这是办事不力,朕要唯你是问,难道说倾我一国之力还找不出匹绝世神马?
某某某,报以白眼儿~~
比不过,就是比不过,可惜青云不在,方道士也不知它死去了哪里。
而真正让人生气的,还不是卷毛玉狮子。
因为最后一轮,决赛,只有两匹马出场,卷毛玉狮子自是其中之一。
结果,败北。
百丈之遥,一个马头的差距,就已经是完败了,乌骨亲王也很生气,因此是在愤怒咆哮——
要求再比一次!
正是一黑一白,黑的纯黑,白的纯白,那是一匹黑马。
通体墨黑颜色,绸缎般的光泽,头型优美,胸阔背短,骨细腱韧,身躯修长,那一匹马是斯德古拉公爵从西方大陆飘洋过海专程运过来的,名字叫作暗夜之星。
暗夜之星,是一匹优秀的赛马。
暗夜之星,也是一个高明的舞蹈家。
暗夜之星速度奇快,暗夜之星仪态优雅,暗夜之星迈着优美的舞步,负着风度翩翩的斯德古拉,用平静表示骄傲,用微笑表示不屑。
所有的人都很生气。
斯德古拉也是一身黑,黑披风,黑皮裤,黑马靴,黑礼帽,黑手套,只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微笑。
并且伸手,用手套,亲切地抚摸暗夜之星颈上的鬃毛。
嗒嗒、嗒嗒、嗒嗒、嗒嗒,暗夜之星,迈着优美的舞步,优雅地跑回了起跑线——
再比。
又败,卷毛玉狮子败,又输了一个马头。
白色的流星,黑色的闪电,黑色同样能够闪闪发光,并且刺痛所有人的眼:“哎!哎!哎!哎~~~~~~~~~~~~~~”
乌骨脸都绿了。
多少人在叹息,各觉颜面无光。
作为东道主,整个隆景朝,或说整个东方,竟然被一匹马打败:“希律律律律——”
暗夜之星,从来都没有输过。
暗夜之星昂首扬蹄,人立而起,向天,发出了胜利了嘶鸣:“喀嗒!”
马蹄踏落之时,元吉心都碎了:“方殷!”
方殷就笑了:“臣在。”
这匹马,颇有一些青云的意味,但又少了一些甚么。
许是野性,许是孤傲。狂放与不羁的味道。青云是一匹自由的马。如风。
赛个马,小意思,这种场面根本就用不着青云出马,不要忘了马王爷:“马——王——爷——”
马王爷来了。
骑来了一匹马。
又是一匹火红的马。
马如其名,格外美艳,当然芳名叫作胭脂。
胭脂来了。
又自不同。
在场都是公马。
只有一匹母马。
人有人言,马有马语,只说胜利者。暗夜之星。
当时,暗夜之星正自绕场游走,翩然若舞,步是半点不乱,一副贵族气派。
忽一回头,转眼,如有心灵感应——
只见胭脂,面若桃花。
含情脉脉。
同样,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静静。定定,直直。望过来——
啊!
美女!
啊!帅哥!
胭脂之美,正如牡丹,万物俱有一颗爱美之心,最最惊心动魄那一抹额鼻之上的雪白毛色,正如一道闪电喀啦啦——
暗夜的星辰,谁又将你照亮?
许久没有见到胭脂,胭脂的容颜略略清减,是因为思念青云的缘故。
更增其美,超凡脱俗。
当然暗夜之星并不知道那些,暗夜之星也不知道无论胭脂看谁都是那一副羞羞答答,含情脉脉的样子,胭脂不是故意的。暗夜之星只知道,自己的脚步已经乱了,因为自己的心乱了,所以自己的斯德古拉主人很生气。因为铁嚼子勒紧了嘴角,勒进了肉里,勒出了血。是的,这是一个错误,暗夜之星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嗒!嗒!嗒!嗒!嗒!”
但是,暗夜之星强忍痛楚,依然执拗地,顽强地,无悔地,一步步地向她走去:“嗒!嗒!嗒!嗒!嗒!嗒!嗒!”
如果不能邀她共舞,那么,即使暗夜之星战胜了天底下的所有骏马,又有什么意义?
斯德古拉大怒!
斯德古拉拔出了他的剑,笼手刺剑,尖锐狭长——
并且喝道:“stop!”
只有一次机会。
暗夜之星知道。
暗夜之星止步,回头,用一只眼睛,向着他的主人斯德古拉望去——
那一眼,是求得怜悯,是求得宽恕,是忠诚与热爱,是顺从与抗争,只有这一次,只有这一次——
那是暗夜之星的心声。
这是一个容易发情的季节,暗夜之星的身躯之中同样流淌着原始的,野性的,**的热血,斯德古拉也笑了。
是微笑,火气尽消。
同时,将手横着挥过,一剑斜里刺落,向着暗夜之星的颈中刺去——
当真可笑,一匹马,居然也和主人讲条件?
还敢回头,还敢看,敢哀求?
惊呼声起。
遽尔大作,剑已刺入马颈,而马一动不动,只是引颈待戮:“往手!往手!不要!不要!啊——————————————————————————”
人们只见到,一匹马走向了另一匹马。
谁又能想到,那风度翩翩的马上绅士,竟是如此心狠手辣!
马是人类的朋友。
胭脂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剑是缓缓刺入,缓缓缓缓刺入,然而绝不会停留,所有人都看得出:“方殷!方殷!”
这一次是马王爷,马千里爱马如命,无人可及:“救它!救它!”
方殷不动。
“造孽啊造孽,俺滴老天爷,小祖宗嗳!”马王爷已经哭了,扑通一声竟然给他跪下:“当我求你,求你,求你救救那匹马!”
“若止于此,何必救它?”方殷笑道:“不急不急,看看再说——”
是的,马是人类的朋友,不是人类的奴隶。
暗夜之星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呼救,如果暗夜之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那么方殷也没有必要出手相救——
方殷手上,拇指中指之间,扣着一枚石子。
普通石子。
略有棱角。
暗夜之星,何去何从?